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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3-19 14:53:1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融資擔保公司擔保業務流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自1993年第一家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成立以來,我國融資擔保行業發展迅猛。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融資性擔保公司7898家,全行業實收資本9255億元,然而,平均注冊資本僅為1.17億元,注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的機構只有75家,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本實力和信用能力嚴重不足,因而,融資擔保行業的風險管理對于整個行業的發展都至關重要。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面臨的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承擔風險、控制風險,大面積地收取少量擔保費,來覆蓋可能發生的小面積的代償風險,以獲取利潤。它的出現最開始是源于大多數需要借款的中小企業或是不滿足商業銀行的授信標準,或是商業銀行的授信流程對其而言過于復雜和拖沓,其借款或急需借款的需求得不到滿足。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其有別于銀行較為死板的授信標準,對滿足其要求的企業進行信用補充,作為擔保并承諾被擔保人不能按期還款的情況下對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以幫助中小企業從銀行取得貸款。因此,融資性擔保公司所參與的信用業務主要是商業銀行不愿涉及的風險較大的部分,它代替商業銀行承擔了風險,為中小企業和商業銀行之間建立起信用的橋梁,從而引導銀行資金順利流向中小企業。但是,風險本身并不能因此消除,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只是由銀行轉嫁到了融資性擔保公司,而融資性擔保公司需要靠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尤其是有別于銀行或者說優于銀行的風險識別能力才能減小自身的風險,才能夠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融資性擔保公司所面臨的擔保風險是指在執行擔保業務的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擔保業務發生虧損的可能性。根據新巴塞爾協議對風險的劃分,可分為如下幾種:
(一)信用風險
當被擔保企業由于營運能力有限、資本結構不合理或現金流斷裂等問題難以履行合約責任,或因企業實際控制人道德素養問題不愿履行責任時,擔保公司就將履行代償義務,代替被擔保企業還款,從而造成公司自身損失的風險。
(二)市場風險
伴隨著經濟周期的變化,融資擔保業務面臨的市場利率、貨幣供應、國際熱錢流動等都會影響到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影響擔保項目的投資收益率。同時,經濟周期變化所導致經濟基本面走壞時很可能導致多數企業處于經營困境,從而極大地增加違約的數量和可能性。而融資擔保集中于某一行業時尤其受到行業不景氣的沖擊。譬如煤炭行業由于經濟冬天的來臨,全行業虧損,其本身資產體量又非常大,涉及的擔保資金相當大,一旦危機爆發,將使整個地區的金融穩定受到沖擊。
(三)操作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在業務發展過程中,都會有做大做強的沖動。為了拓展客戶規模,為了做夠合作銀行的授信額度以期拿到更高的授信額度,業務部都會不遺余力的去開拓新的業務。而優質客戶的數量是有限的,同時由于逆向選擇,在積極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更可能接到劣等客戶的擔保項目,使得風險增大。在擔保業務運作中,若是沒有專業的評估體系和風險判斷,沒有合理的公司治理和具有較高金融素養和職業素養的從業人員,沒有按照指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三查”不實,判斷不準,決策失誤,擔保項目便可能面臨失敗。
(四)其他風險
融資性擔保公司還會面臨來自政策、法律等其他方面的風險。
如多部委2010年3月聯合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成立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準,由監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并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以獲取經營資格。新規定使得過去沒有拿到特有牌照,而實際進行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企業面臨政策上的壓力。
事實上,擔保行業可分為融資擔保和非融資擔保。《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明確區別了融資擔保與非融資擔保。按照現有的法規條文劃分,融資性擔保公司成立需要去省級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申請經營許可證并由金融辦進行年審,其經營范圍包含多項擔保業務。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只須依據《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即可成立,其經營范圍不包括貸款擔保。在此之前發生的大量擔保公司跑路的大多數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它們多是由民間資本組成,很多行為不符合現在的法律規范法規,比如涉足房地產等禁入行業,違規開展貸款擔保業務,甚至涉嫌非法集資,存在“掛羊頭賣狗肉”的狀況。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同時規定,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于人民幣500萬元。目前許多地方已經將最低注冊資本金提高到了1億人民幣。這就使得原有的部分中小擔保機構由于難以募集到足夠的資本金以滿足最低資本要求而面臨洗牌。
又如,當被擔保人逾期債權被轉移給擔保公司后,由擔保公司去向被擔保人追償,如果企業實際控制人逃避債務,轉移公司財產,致使破產后沒有足夠財產加以執行,而向法院申請執行個人財產時可能會產生法律爭議。擔保人將抵押品重復反擔保后,擔保公司在與同業者同時追償時又會出現順位認定糾紛。而且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些問題既會產生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也會受到我國對于融資擔保行業并不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掣肘,公司的業務成本都會顯著上升。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的風險管理問題
在存在各種風險因素的情況下,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存在的風險管理缺陷將使公司面臨的潛在風險極大地暴露出來,從而使公司遭遇虧損。
(一)對公司戰略目標及經濟趨勢認識不清
眾多融資性擔保公司在公司戰略目標上都有共同的特點:急于擴大規模,用較短的時候獲取最大的收益。這樣的特點就使得公司擔保的項目多卻不優,形成代償率過高、入不敷出的窘況。產生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公司決策者急于求成,另一方面也是公司的風險管理措施跟不上規模的擴大。同時,公司決策者缺乏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趨勢的前瞻性判斷,對信貸規模與經濟形勢之間的相關性也缺乏足夠的了解。
(二)超額擔保
由《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可知,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資產的10倍。同時銀監會也要求與擔保機構合作的商業銀行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授信額度的擔保放大倍數。但由于第三方監管不足,公司自身風險意識薄弱,銀行在流動性充沛時放款沖動強烈,這些因素均可能導致實際擔保責任余額超過公司自身資本十倍甚至數十倍。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就很可能導致公司凈資產不足支付代償款,致使公司破產。
(三)保前審查不嚴,保后監管缺失
被擔保人向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說明其自身不能滿足銀行的貸款要求,所以融資性擔保公司在簽約擔保前,必須在仔細確認被擔保人已有的信用資料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入企業內部全面核查。然而,現實中,很多融資性擔保公司往往輕視了資格審查和擔保可行性研究,實際操作人員或是對企業運營不甚了解,抑或礙于朋友情面,或收受回扣,不恰當的擔保了該項目,給公司帶來潛在風險。
而一些公司在擔保業務實現后,疏于對被擔保公司發展狀況的關注和跟蹤。一旦被擔保對象經營等方面出現問題,還款風險初現矛頭時,不能第一時間排除或降低風險。
(四)缺乏健全的反擔保措施
對于部分授信額度較大,或者被擔保對象資信較低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應要求被擔保對象提供反擔保措施。但在現實中,擔保公司對反擔保措施管理不到位、要求不嚴格,在反擔保抵押物出現問題時,表現十分無力。如擔保前對抵押品的估值過高或是被擔保對象違約發生代償后要求抵押品時才發現抵押品已被法院查封、凍結、扣押。
(五)內部管理制度建設不完善
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意識薄弱,業務流程不規范,決策機制不健全,風險計量不科學,財務管理混亂,風險識別評估失效,內部控制和獎懲機制失效,企業文化培育缺失等等。內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必然導致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失去主方向,也就難免出現風險和問題。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管理對策
針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可能存在的風險管理的問題,應積極研究風險和問題的特點,建立適合公司自身發展的風險管理策略,提高業務效率和規模,降低風險損失和代償率。
(一)制定與自身匹配的風險管理戰略
要制定與自身匹配的風險管理戰略,就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對內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對外,公司決策層要能較為準確把握外部環境的變化,如宏觀經濟周期,國家政策法律的變動,講究順大勢而為,且要有較強的應對力。對內,公司決策層應充分評析自身,如對注冊資本,流動性,擔保責任余額,代償損失率,各類不同信用等級的客戶比例等情況清晰掌握實時分析,對公司的組織結構,人員構成,不斷調整和優化,使公司戰略清晰,戰術得當。
(二)落實風險準備金
商業銀行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具體授信額度的擔保放大倍數。但或由于銀行間溝通不足,或由于實際操作問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余額與凈資產的比例可能會超過《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限定。實際操作中,除了民生銀行及少數銀行要求2%到5%的風險準備金外,大部分商業銀行沒有此項要求,只是根據擔保機構歷來信用狀況進行授信額度的確定,如信用良好則追加授信額度。但歷史不會重復,過去的良好信用不能代表將來的零風險。對于融資性擔保公司自身而言,如果某筆擔保業務發生違約,公司需承擔代償責任,就可以動用風險準備金來承擔相應的責任,以防止公司資金周轉和財務出現困難。因此,風險準備金的落實將大大增強國家對于擔保放大倍數以及信用債權的總量確定,增強全行業的風險控制力,有助于金融系統的長期穩定。
(三)充分利用征信系統
融資性擔保機構在拿到牌照的情況下,能夠向中央人民銀行建立的征信系統提供征信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包括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如今,針對部分企業辦理多個營業執照或破產前資產被轉移,破產后無可執行的情況,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單單將違約信息上傳企業征信系統,更是上傳到個人征信系統。當企業實際控制人在融資性擔保業務違約,逾期無故不繳納欠款時,融資性擔保機構會將企業實際控制人的違約信息錄入個人征信系統。而個人征信系統的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老賴”們以后的貸款,授信,出行甚至子女升學帶來麻煩。
2015年1月5日,芝麻信用等8家機構成為首批試點,獲準開展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工作。新的個人征信市場主體的引入,全面的征信系統的建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充分利用征信系統上傳下載信用信息,將有效的防范道德風險,極大降低代償率。
(四)重視保后監管
保前科學準確地進行風險識別和判斷固然能減少風險,但卻不能將所有的風險消除。保后監管同樣十分重要,如果放任不管,任由風險滋生,同樣會給公司帶來巨大損失。而在保后對企業經營狀況、財務變化、反擔保狀況跟蹤檢查,一旦發現不良現象可以及時提示風險,做好應對準備,也可以協助企業發現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減小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五)追償手段有效得當
當損失已經發生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盡可能挽回損失。首先可以與被擔保人聯系,判斷其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同時對其企業可執行的動產不動產進行詳細調查,如果還款能力不是短暫缺失或者還款意愿不強,可立即向法院申請財產保護。如果遇到公司資產已被轉移,應向法院申請對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個人財產予以凍結和執行。整個追償流程需要融資性擔保公司具有法律方面的專業的人才,以在追償過程中最大可能獲得第一順位的賠償或是避免手段不當而使自身承擔法律責任。
(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制定各種必要的規章制度,明確各級職責,建立科學合理的標準化業務流程,加強對各崗位的考核,建立起相互制約,獎懲分明的內部運行機制,全面落實各級人員的經濟責任制。建設全員風險管理文化,積極開展全員風險防范教育,樹立員工時時警惕風險,時時面對風險的理念,提升員工在與被擔保客戶接觸時的風險敏感度,培養全員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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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項目評審;風險點;內部控制
中小企業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促進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目前融資難是中小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而融資性擔保公司在解決這一問上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實現融資性擔保公司持續健康的發展尤為重要。為確保融資性擔保公司良性發展,必須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有效防范與控制各風險點,從容應對來自企業內外的各種危機。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項目評審業務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依法成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性擔保涉及債權人、擔保人與被擔保人等多方主體,涉及債權人與融資債務人的借貸法律關系、債權人與擔保公司的擔保法律關系、債務人與擔保公司的擔保法律關系,當被擔保人即債務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債務時,由擔保人即擔保公司依法承擔約定的擔保責任。[1]在擔保業務流程中項目審批尤為重要,因為一旦評審失敗會造成無效勞動和無效成本將對公司造成潛在的威脅。項目評審業務的流程如圖1所示:
二、項目評審中的風險點
申請擔保的企業一般多為中小企業,由于在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中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不對稱問題比較嚴重,一些企業為了得到擔保偽造財務信息,這給擔保企業增加了評審難度。同時,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往往在受到擔保后進行逆向選擇,即不顧自身實力選擇高風險的項目,從而大大增加了擔保企業的擔保風險。因此,加強一定要加強項目審理過程中的內部控制,根據該業務的流程提出以下幾個應當注意的風險點:
1、評審人員的能力素質
對于擔保公司自身而言,受理項目的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將極大影響了公司的決策。可見,選擇訓練有素、經驗豐富且具有職業道德的專業人員把關能夠有效地提高成功率、減少無謂的勞動、降低公司成本。目前在我國擔保行業具有財務、管理、法律、投資等專業知識與從業經驗的人才比較稀缺,人才是關鍵,因此不斷地吸收高素質人才是未來發展的關鍵。
2、評審項目的制定
項目評審的質量好壞是能否擋住外部風險的重要一環,擔保公司在對受保企業進行評審時是依據事先設定的評審項目逐項評估,因此,評審項目是否科學合理對最終的評審效果起到關鍵作用。通過評審項目的設定可以避免決策者在沒有充分調查的情況下隨意決策,這將有利于防范擔保風險。
3、評審權的設定
由于我國未有明確的法規對評審做詳細的規定,企業內部評審管理不規范,評審不嚴、越權評審時有發生,且在部分公司主要領導干預項目的現象比較嚴重,這無疑會增大擔保公司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授權審批,是決策的關鍵。決策正確可使得公司之后的工作高效順暢,相反評審錯誤會使得后續工作變得無效甚至是進一步加重擔保風險。因此,如何設定合理的評審權是實現項目評審公平公正的關鍵控制點。
三、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
針對上述風險點,本文就加強融資性擔保公司項目評審業務的內部控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選拔優秀的評審人員
對于人員素質評價管理的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公司的人事政策。擔保公司的評審人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其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擔保公司能否良性運轉。人力資源部門在和公司管理層及其他各部門溝通后,一方面要加強內部員工的學習培訓,通過各種考核激勵員工不斷發展進步。同時,還要通過合法途徑提供優厚的待遇來吸收行業內的高端人才。
2、制定科學的評審指標體系
在對申請擔保的企業進行評審時,應主要對該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情況、行業前景、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申請擔保人的擔保和第三方擔保的不動產、動產及其權利歸屬進行全面評估。表1是某擔保公司的分類評級系統值得借鑒。
3、防范評審權的濫用
一切權利都有被濫用的可能。為防止部分人因謀取個人利益操縱審批環節,應當建立清晰明了的評審制度,讓評審處于陽光之下實現權利的制衡。將項目評審分為兩級:部門評審,評審委員會評審。部門評審主要負責對申請擔保公司的基本情況進行匯總并得出基本的評估結論,判定該項目可行時再提交給評審會進行評審。評審會成員要有豐富的相關專業知識且必須保持獨立,與申請擔保的公司有關聯的應當回避以保證評審的公正性。同時,在實施評審的過程中必須貫徹責任追究制,每個參與評審的工作人員要有詳細的工作記錄以及工作完成情況以便于事后追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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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權利質押的內涵
質押是對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使用權予以限定,并作為履約擔保措施的一種法律行為。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對該動產予以處置、變賣或拍賣該動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而權利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依據法律規定而取得的用于質押的各類權利作為債權擔保。
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明確列舉了可以設定的權利質押種類,但并未限制、禁止或排除以特種權利設定質押的經濟行為,所以特種權利符合權利質押的基本條件。擔保法第75條規定的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之條款,也體現了法無禁止即許可的司法自治理念;可以說,特種權利與擔保法所規定的權利質押基本原則和理念是相一致的。
特種權利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礦業權、音像版權著作收益權、捕撈權、開采權、林業權、排污權,經營租賃權(如專業市場的柜臺租賃使用權、土地租賃經營權、海域江河湖面租賃經營等),特種經營專屬權(如品牌商、汽車銷售4S店等),商譽商標使用專營權(如麥當勞、北京東來順、肯德基、香港小草瘦身等),交通、橋梁、有線電視等收費權以及其他特種權益。特種權利就是不具有具體實物形態而僅依存于未來及現存的可以計量的特種收益流和價值源,予以抽象地固化和具象折現。而特種權利質押就是將其未來的收益和現存的價值予以資本化,并作為擔保載體的一種新型融資方式。
應該說,特種權利質押貸款授信是世界各國商業銀行尚未完全解凍的信貸難題,而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卻是一種創新式的融資方式。特種權利作為無形資產首次得到我國商業銀行直接認可的是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該行推出的“展業通”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授信首先突破了這個,即允許將小企業名下所擁有的、合法有效的特種權利設定質押而予以信貸支持。這表明,特種權利的商業價值首次被市場認可,并被有機地融入到具體信貸實踐中,這是一項金融創新,也是一場與時俱進的金融革命。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實施的“展業通”(即特種權利質押融資)授信業務,其具體設定的條件是:第一,注冊于北京轄區、信用良好、總資產在4000萬元以內,且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內的各類小型、微型企業,都可以申請這項業務。第二,借款企業可憑借其擁有的有效期不少于8年的發明專利權、有效期不少于4年的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使用期至少在兩年以上、有盈利能力的商標專用權,依據銀行聘請的專業評估機構對特種權利的評估價值折扣后設定質押,并從銀行取得限定范圍內的貸款授信額度,用于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需要。第三,銀行一般采用綜合授信方式,發明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25%,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15%,商標專用權的授信額不超過評估值的30%,最高貸款授信金額為1000萬元,最長期限可達3年。例如交通銀行對北京某生物醫藥技術有限公司的發明專利權經過評估價值為600萬元,因而銀行授予了15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依據央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
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業務流程與案例分析
特種權利質押授信的業務流程
我們知道,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是指借款人(或被擔保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擁有的可以依法轉讓、處置和出質的各項特種權利,作為質押標的提供給擔保公司設定反擔保措施;并由擔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證,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授信的一種融資方式。而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具體業務流程是:
―借款人分別向擔保公司和商業銀行申請授信擔保和銀行授信。
―擔保公司和商業銀行同時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盡職審查和盡職審批。
―擔保公司對出質人(借款人和出質人一般為同一主體)的出質標的進行評估、公證登記,并簽訂遠期拍賣合同、處置協議等。
―銀行和擔保公司通過審查后,擔保公司出具《擔保意向函》;同時設定特種權利質押反擔保措施,必要時補充其他有效反擔保措施;并與出質人雙方簽訂《特種權利質押合同》和其他抵質押合同等。特種權利質押合同一般應單獨訂立,并作為保證合同中的反擔保措施特別約定條款。
―授信銀行與借款人和擔保公司分別簽署《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后,按其信貸業務流程結合擔保業務流程開始具體辦理貸款授信事宜。
―貸款授信如果逾期由擔保公司代償后,擔保公司對特種權利等反擔保措施進行有效處置,通過拍賣變現、轉讓變現、權屬變更和債轉股持續經營等實現資產保全或足額清償;確保擔保公司的持續發展與綜合經營收益。
特種權利質押擔保授信的應用案例分析
項目說明:某市區域內肯特基甲店和乙店系自然人張剛與美方合作經營式連鎖餐飲店,2009年10月欲擴大投資開設一個新家分店(丙店)。丙店房產系租賃,協議租期10年,年租金200萬元;當年欲投資設備、裝修費、其他周轉金等總預算1000萬元,籌建、裝修工期7個月。中方投資者已向美方一次性支付了專屬經營權使用費300萬元,且自有經營資金400萬元亦全部到位;該連鎖餐飲店提出貸款申請,欲通過擔保授信取得銀行貸款600萬元;擔保機構和銀行分別開始實施授信審查程序并進行額度和期限設計。
財務分析審查與分析:兩店匯總的財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收入三年平均為5150萬元;而稅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收入三年平均為3240萬元;通過隨機間隔抽查本年度內部的經營單據和經營流水臺賬,依據每天推斷全月,再匡算出本年度的累計經營收入額為5860萬元。這時,我們基本確認兩個餐飲店每年的營業收入為5300萬元左右。具體分析可分為以下三步:
第一步,分析考察兩個餐飲店的累計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三年平均為3480萬元;而稅務報表其累計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三年平均為3170萬元。這時,基本確認其每年的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為3300萬元左右。因為所有企業的營業成本和管理費用等支出一般都能按實列支或反映,這是企業的通行做法;并在信貸實際工作中得到了佐證。
第二步,分析考察兩個餐飲店的稅收、利息、攤銷折舊額。稅收:該企業提供了稅務機關的核定征收憑據,綜合稅收全年核定為192萬元;利息:該餐飲店沒有任何貸款;攤銷折舊額:通過計算復核全年為125萬元。
第三步,核定增量資金額:
增量資金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利息額-稅金+折舊、攤銷費
增量資金=5300-3300-0-192+125=1933萬元
可以說,第一還款來源保證充分。但由于三個餐飲店的經營場所均為租賃,沒有抵押物、質押物;所以銀行嚴格依據內控標準,并要求擔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證后才予以貸款授信。此時,由于第一還款來源充分,擔保公司決定予以擔保授信并出具了《擔保意向函》。
反擔保措施設定:由該連鎖餐飲的甲、乙、丙店的商標、商譽及專屬經營權設定質押;該特種權利經華夏資產評估機構結合已支付的專屬經營權使用費、經營期限、經營面積和實際收益等綜合因素進行了評估,時點評估值為1580萬元。擔保公司與三個餐飲店分別就其專屬經營權質押簽訂了《特種權利質押合同》、《遠期拍賣合同》和處置協議,美方公司出函予以確認;并進行了必要的司法公證。為了彌補可能的追償瑕疵,餐飲店的實際控制人又提供了一套個人房產,評估價值160萬元附加設定抵押;同時簽署了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合同。
【關鍵詞】 擔保公司 管理風險 信用風險 操作風險風險控制
對國內眾多良莠不齊的擔保公司而言,從2012年初至今的這一段時間公司經營十分艱難。受各種大環境影響,擔保公司業務量急劇下滑,擔保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存在風險分析
(一)管理風險分析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風險主要指由于股東設置、法人治理、人力資源與部門設置出現的不合理情況而導致的公司經營風險。
1、股東行業集中度高,持續出資能力有限
目前擔保公司股東行業較多集中于房地產行業。股東行業集中會導致擔保公司業務的行業集中度偏高,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此外,股東公司股東本身持續出資能力不強,使得銀行與擔保公司的合作意愿不強,擔保放大倍數偏低,這嚴重影響了擔保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擠占了擔保公司可用于代償的資金,為擔保公司的經營埋下隱患。
2、法人治理層次不清晰,治理模式還有待完善
一部分擔保公司股權過于集中,且由大股東控制;其次,部分行使表決權的股東缺乏相關經濟金融專業背景和金融行業從業經驗,并不具備識別與管理擔保客戶風險的能力,具有較高的風險隱患。
(二)信用風險分析
信用風險主要由以下兩個風險點組成:
1、擔保公司放款門檻太低,缺乏客戶評價依據
擔保公司的放款過程門檻較為寬松,大部分擔保公司只是機械性地依靠抵押物與質押物來判斷是否應該進行放款。其次,大部分擔保公司為未能達到擔保門檻的企業進行擔保,這些企業大多數存在經營問題,潛在風險較高,而一旦這些企業資金出現斷裂,擔保公司就會形成代償。
2、擔保額度及期限設定存在風險
擔保公司囿于資本規模限制,對企業提供的額度不能夠充分滿足某些優質客戶發展的融資需要;同時也存在擔保額度超限問題,最終導致過度授信的情況。
對于擔保期限選擇方面,擔保公司給予客戶的期限缺乏靈活性,這可能會導致客戶在正常經營周期下不能按時歸還貸款,不得已通過其他高成本渠道進行融資還款的風險或者客戶將待歸還的款項挪作他用,導致到期無法歸還的情況。
(三)操作風險分析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三大環節中都會或多或少出現相關的操作風險。
1、保前調查有所局限,缺乏規范
由于目前擔保公司調查人員綜合素質有限,因此保前調查流程規范性較差,難以保證抵質押等風險措施的有效性。主要表現在由借款企業關聯關系調查缺失、由財務信息缺失、由借款企業負責及抵押情況調查缺失帶來的風險。
2、審保分離執行較差,保審會未能起到良好作用
多數擔保公司審保未能做到審保分離,大部分部門的職責僅由少數人負責,缺乏制衡約束機制。而擔保公司保審會的運作缺乏規范,股東代表占比較大,但是這些股東代表卻缺乏風險識別能力,存在一定的決策風險。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控制措施
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可通過以下幾點措施多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
(一)、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擔保公司自身的管理風險相對于上述風險,可控性最強,但是危害性最大。為了控制這些風險,有以下幾點可遵循。
1、完善擔保風險的內部控制機制
首先,要建立一套相應的規章制度,且該制度要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其次,各個職能部門之間要能夠互相制衡和制約,形成協作的機制;此外,還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獎懲機制,這將有效避免員工的道德風險和委托風險。總之,建立擔保公司內部控制機制是保證擔保公司健康發展的重要的一環。
2、建立風險的補償機制
擔保公司可以效仿銀行,采取風險準備金制度。具體來說,為了應對壞賬以及代償風險,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抽取準備金,擔保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適當擴大準備金的數額,這樣才能更好地增加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信用風險防范措施
1、加強擔保業務全過程監控
要加強擔保業務全過程的質量監控,一定要重視“三查”,即調查、審查和稽查,應當利用“三查”的過程盡可能地發現風險點,找出業務潛在風險,并主動預測風險的發展方向,及時調整自身戰略,制定可接受風險的臨界值,把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
2、建立反擔保機制
擔保公司要和被擔保企業建立起反擔保的機制。所謂反擔保,就是被擔保企業需要把它的廠房、設備、土地使用權甚至是法人代表的個人財產都作為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給到擔保公司這一方,這樣當代償發生時,擔保公司可以通過處置以上財產,來挽回一定的資金損失,從而降低信用風險。
總之,目前我國擔保公司面臨的困境主要來自于其不成熟體系下的各項風險,因而擔保公司必須在了解風險的情況下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化解能力,從而進一步促進擔保行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孫煒、張宏宇、楊宏遠.融資性擔保公司潛在風險剖析――以四川省融資性擔保公司信用評級試點為例,《西南金融》,2014年04期
一、主要工作做法:
1、抓住中小企業融資主線,不斷出擊:業務開拓是重點,而中小企業融資業務是我工作的主線,通過不斷出擊,尋找業務突破點,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結交企業界朋友。無論是擔保公司工作,還是協會工作,還是創業投資管理,離不開中小企業融資這條主線。
3、廣泛布點,形成業務網絡:銀行是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的主戰場,當前中小企業融資仍以銀行中小企業融資為主;協會、典當行、擔保公司是中小企業融資業務的重要來源;網絡推廣對樹立品牌有很好作用。相當一部分業務來自于網絡。
4、策劃是關鍵,是制勝的法寶。始終堅持策劃為先,抓戰略策劃、中小企業融資策劃、營銷策劃、網絡策劃,為客戶提供一流的策劃。
5、抓項目不放松。深入企業內部,深入調查,與項目負責人搞好關系;選擇優質項目,推進項目策劃,全方位營銷。
二、主要工作業績:
1、擔保公司:負責一家擔保公司的組建及擔保業務管理,制訂擔保公司的制度和業務流程,帶領業務人員開拓擔保市場,與多家銀行進行合作,并與各行業協會、省企業家協會、省民營企業家協會等建立了協作關系,形成了廣泛的業務網絡,為擔保公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創造性地開辦贖樓和臨時過橋貸款,為擔保公司前期的收益做了貢獻。
2、協會工作:培訓工作人員,開通金融網站,千方百計開展業務,積極宣傳協會,為會員提供投資咨詢和中小企業融資顧問服務。全程主持“橄欖產業化經營”策劃案,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積極參與省金融博覽會的會務組織。
3、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組建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并擔任法人代表。在無資金、無品牌、市場低述的情況下,相繼籌劃省招商會展中心,開拓股權中小企業融資市場,開展土地轉讓交易中介業務,雖然尚沒有顯著業績,但摸索出可貴的經驗。
4、“xxx”網站方案:探索中小企業融資網站新模式,籌劃“xxx”網站,網站模式和方案逐漸成形,為開拓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闖出一條新路。以此為契機,推出系列行業或產品網絡營銷方案,為2011年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明年的工作:
1、做好“xxx”的開發和運營。爭取“xxx”成為主要業務收入來源;
2、開發網絡營銷軟件,作為新的利潤來源;
3、項目中小企業融資抓重點,提高成功率;
4、拓展政府招商引資業務,為政府各方位招商引資,特別是將擔保公司、基金作為招商引資的突破口;
5、抓策劃,以培訓促策劃。開辦“xxxxxx培訓班”。
四、存在的問題:
1、經濟效益不好。前期投入多,產出少。
2、做的事不少,但常吃力不討好。
【關鍵詞】準金融機構 發展狀況 風險防范
一、準金融機構的界定及特征
目前,法律或政策層面對“準金融機構”尚無明確界定。本文所講的“準金融機構”界定為:無《金融許可證》,從法律層面不受金融監管當局監管,從事特定金融業務,接受特定監管機構監管的合法企業、機構或組織,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等[1]。
準金融機構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監管體制特殊,沒有金融許可證,不受“一行三會”直接監管,而是下放到地方政府監管或缺乏監管。二是從事某種特定的金融業務,是傳統金融的有效補充形式。三是這類機構中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攬儲或變相攬儲。
二、海南省準金融機構發展狀況
海南省具有上述準金融機構顯著特征的,典型的有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及典當行等。從監管歸屬來看,小額貸款公司由金融辦監管,典當行由商務廳監管,擔保公司由財政廳監管。
(一)小額貸款公司運行情況
自2009年11月27日海南省政府頒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2009〕72號)以來,海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迅速。截至2012年6月末,海南省已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共有18家,注冊資本19.8億元,資產總額21.22億元,負債總額1.67億元。試點以來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業務發展迅速,貸款穩步增長。截至2012年6月末,海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15.8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3.6億元,增長29.44%,貸款投放均在省內。1年期以下(含1年)的短期貸款余額占98.58%。貸款對象以中小企業和個人為主,個人貸款余額占58.49%,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占38.44%。貸款投放居前的三個行業是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房地產業、農林牧漁業,合計占比58.27%。
(二)典當行運行情況
典當行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融資的主要優勢是方便快捷,能有效滿足企業或個人急需的臨時性資金周轉等需求。近年來,海南省典當行發展速度較快。截至2012年6月末,海南省共有典當企業118家,實收資本11.1億元;資產總額12.2億元,同比增長30.3%;負債總額0.6億元,同比增長96.5%。典當業務快速增長。2012年上半年,全省典當企業典當總額8億元,同比增長18.61%。其中,房地產典當總額5.45億元,同比增長24.39%。截至2012年6月末,典當余額5.74億元,同比增長26.1%。其中,房地產典當余額3.9億元,同比增長19.3%,占典當余額的66.3%,占比較高。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運行情況
截至2012年6月末,海南省共有融資性擔保公司49家,注冊資本23.9億元。其中:政府完全出資擔保公司15家,民間出資擔保公司32家,混合出資擔保公司2家。2012年上半年,全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發生擔保業務794筆,同比增長15.23%;金額16.32億元,同比增長13.78%。其中:擔保個人貸款490筆,金額5.1億元;擔保企業貸款304筆,金額11.21億元。截至2012年6月末,擔保貸款責任余額33.47億元,擔保貸款不良率0.18%。
三、產生的作用及應關注的問題
(一)積極作用
準金融機構若有效監管,規范操作,將會產生較大積極作用。近年來,海南省準金融機構發展迅速,機構數量逐年增加,業務規模不斷擴大,逐步覆蓋一部分微小企業和農村金融領域,有效地彌補正規金融的不足,扶持地方經濟發展。同時,準金融機構為相關的金融服務機構提供了服務收益,在將地下金融引入正軌、降低社會失業率、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都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二)應關注的問題
1.超范圍提供民間融資中介服務。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等準金融機構主要是民營企業和個人參股,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在當前法律法規不完善、行業管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容易打“球”。以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例,一般情況融資性擔保機構被批準的經營范圍是: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等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業務。但個別融資性擔保公司未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而是超經營范圍通過“擔保理財”的名義搭建民間借貸平臺,通過戶外廣告、宣傳折頁和產品推介會等方式廣泛宣傳其“理財”業務,為民間融資提供擔保,進行貸前調查,公開承諾放款人可獲得年息為15%的固定理財收益。
2.風險分擔機制不合理。部分準金融機構的正常運作需要與金融機構合作,在取得金融機構授信的同時,要承擔100%的責任,對處于成長初期的準金融機構而言,承擔風險和責任較大成為制約其發展的因素。以擔保公司為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應根據貸款規模和期限承擔一定的比例責任。但實際操作中,風險并沒有在擔保公司和協作銀行之間分散,大部分擔保公司承擔了全部風險。
3.通過準金融機構融資規避政策調控。2010年二季度以來,為抑制國內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趨勢,國家加強了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力度,銀行機構收緊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貸款。在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下,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獲取資金轉向準金融機構,規避房地產政策調控。如截至2012年6月末,個別小額貸款公司投放房地產業貸款余額占貸款總額五成以上。
4.資金費率高。準金融機構在費率執行、費用收取方面沒有形成通用的行業標準。實際上,準金融機構的信貸效應是一種放大流動性的行為。在流動性收緊政策下,銀行放貸的對象主要為大企業和其他一些優質客戶,中小微企業只能尋求準金融機構進行融資,這就為準金融機構提高利率提供了機會,而高利率下的貸款反過來又會影響實體經濟,不利于行業的長遠發展[2]。以典當行為例,根據《典當管理辦法》規定:動產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42‰,房地產抵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7‰,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24‰。截至2012年6月末,海南省典當企業典當月綜合平均費率29.2‰。除動產質押典當綜合費率低于法定綜合費率外,房地產抵押典當綜合費率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綜合費率均高于該類業務法定月綜合費率。
5.對正規金融體系的風險傳遞。《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8號)規定,典當行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號)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瓊府辦〔2012〕98號)規定“對于年度考評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其融資比例最高可放寬至資本凈額的200%。資金來源渠道主要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法人股東定向借款……”。從目前的情況看,準金融機構在銀行融資(或擔保融資)的規模較小,對銀行的風險傳遞影響較為有限,但未來有增加趨勢。隨著小額貸款公司的擴張,在資金來源有限的情況下,小額貸款公司從正規金融體系融資的需求較為強烈,在銀行機構的貸款逐年增加。從擔保公司的情況看,資本杠桿率將呈放大趨勢,對正規金融體系的風險傳遞作用將趨明顯[3]。
四、建議
(一)完善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加強風險內控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利約束激勵機制和制衡機制,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等。二是要建立健全內控機制,防范經營風險,促進穩健經營。三是要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機制,對高管實行問責制,防止其為追求超額利潤而對風險過度承擔。四是提高對準金融機構的經理人資質要求,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強化從業人員的風險防范意識。
(二)健全監督管理體制,強化監管
目前對地方準金融機構的監管主要在審批設立和事后風險處置環節上,連續監管力度不夠,風險預警系統薄弱,應參照監管金融機構的相關監管標準和國外相關監管經驗,推進準金融機構的事前監管和過程監管。準金融機構監管部門要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框架下,規范準金融機構的業務流程、收費范圍、收費區間等;對超范圍經營、違規亂收費等行為,堅決予以處罰;要監督其貸款投向,禁止向國家宏觀調控限制發展的產業或行業發放貸款,禁止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準金融機構監管部門要定期與人民銀行、銀監部門溝通,實現監管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宏觀調控部門和銀監部門在金融監管方面的專業技術優勢,促進其業務穩健合規發展。
(三)政府扶持,切實解決地方準金融機構發展困難
地方政府應針對準金融機構的成長和發展制定優惠政策,建設寬松的經營環境,建立健全風險補償機制。準金融機構開展貸款業務(反擔保業務)中涉及房產、土地、車輛、林權等抵押物登記和出質登記,應參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為準金融機構提供方便。同時,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建議地方財政設立財政專項基金,支持小額貸款公司服務“三農”。一方面為貸款農戶和農業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另一方面為小額貸款公司向商業銀行融資用于支持“三農”的資金提供擔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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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軍,葛新峰.我國影子銀行的發展現狀及其對信貸調控政策的影響[J].《金融縱橫》,2011年(10).
【關鍵詞】從緊貨幣政策 信用擔保公司
一、引言
為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的通貨膨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我國要將實施10年之久的“穩健的貨幣政策”調整為“從緊的貨幣政策”。從緊的貨幣政策的實施首先意味著要緊縮金融機構信貸,嚴格控制企業貸款的發放。央行已明確要求,2008年整體的銀行信貸規模,新增貸款量不得超出2007年實際貸款量。這意味著,2008年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總量將不得超過2007年全年的3.63萬億元,貸款增速將不會超過13.86%。
按照當前銀行75%的存貸比率、17.5%的準備金率以及4%左右的庫存現金和備付金的規定,銀行2008年信貸規模會出現大幅度的萎縮。在貨幣緊縮政策的指導下,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將更加謹慎,一些上市公司、企業集團、大型企業、重點項目是各商業銀行優先放款的目標。中小企業由于信用、規模、償貸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無法與大企業相比,按照優勝劣汰的原則,中小企業要想從銀行得到貸款會更加困難。
中小企業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據統計,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戶數的99%,占工業總產值60%左右,實現利稅約40%;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就業人數為勞動力總數的75%,在社會新增就業機會中,中小企業約占80%。為了維持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當務之急是拓寬融資渠道。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作為能夠緩解中小企業信用不足、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當前貨幣從緊政策下應當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從緊貨幣政策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發展的影響
在緊縮的貨幣政策調控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幫助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的業務機會勢必會受到影響。在信貸規模受到嚴格控制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會更容易受到“信貸配比”原理的影響。相應的,本來就在合作中處于弱勢地位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會被商業銀行要求更加苛刻的合作條件,擔保標準也會相應提高。
但是,貨幣政策由“穩健”轉向“從緊”的真正內涵是使貨幣信貸總量與經濟平衡快速發展相適應,其本質特征是好字當先、穩中求進,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從緊不等于收縮,管嚴不等于管死,信貸總量“切一刀”不等于貸款“一刀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要正確理解從緊貨幣政策的內涵,正確處理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信貸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作用,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方針,繼續推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2008年3月份,銀監會就表示,銀行業支持三農和小企業發展工作,并說明從緊的貨幣政策不會影響中小企業貸款。在控制信貸總量的前提下,銀監會將確保全年對小企業貸款增幅不低于本機構2008年全部貸款的平均增長速度。如何在從緊的貨幣政策形勢下,較好滿足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支持小企業發展,擴大就業和增加收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既是銀行業的重要社會責任,又對擔保業應對當前經濟周期性波動的沖擊、調整信貸資產結構、降低風險集中度、增強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對限制類企業和項目禁止發放貸款的同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可以挖掘出區域內符合國家產業方向、環保政策要求的重點企業,特別是涉農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資金需求,加大對縣域高新技術、名牌產品和出口創新等高成長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加強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信貸擔保支持。
專業擔保公司是銀行機構的補充和延伸,它可以調查了解中小企業的資信情況及還款能力等,有利地促進了資金的流動。所以說,從緊的貨幣信貸政策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而言既是機遇――銀行貸款要求和資格的提升導致更多企業貸款需要擔保,也是挑戰――整體經濟趨勢的不可預測性增大代償的機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要把握國家宏觀調控的方向,按照宏觀調控政策和市場調節的要求,抓住機遇,變被動為主動,適時調整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經營策略、調整產品結構,要眼睛向內,自主創新,強化管理,狠抓效益,盡快做大做強。
三、化解生存危機的應對措施
從長遠來看,促進銀行和擔保機構的更好合作,應該從體制上建立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機制,同時完善和建立擔保公司的運營管理機制。由于中小企業經營不穩定、信息不透明等先天劣勢,銀行對其貸款具有較高風險。目前,很多商業銀行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方式采取集中授信和單戶授信相結合的方法。雖然這種合作機制推進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尤其是對一些缺乏足值抵押、與銀行合作時間較短的企業,通過擔保機構擔保參與的形式,可以有效增強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傳導,分散銀行貸款風險。
與此同時,合作過程中也受到一些阻礙,主要是部分商業擔保機構的擔保實力和自身抗風險能力都難以保證,如果發生企業違約,風險會轉嫁到銀行。一方面,經過幾年發展,雖然有相當的商業擔保機構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市場上的商業擔保機構良莠不齊;另一方面,由于保費收入只占擔保額的3%左右,在商業擔保缺乏再擔保機制的情況下,一旦出現大規模代償現象,擔保機構將面臨非常大的風險。此外,有些互助擔保的機制和模式還在逐漸形成階段,銀行介入互助擔保業務存在疑慮。雖然互助擔保的各方,在理論上和實際中都更為了解彼此,具有更高的信息透明度,但是由于互助擔保多為同一行業內幾家企業的彼此擔保,在擔保的放大效應作用下,在行業周期低迷時容易發生系統性風險,為銀行對企業的貸款資金流向的監管帶來一定的困難。
因此,要從體制上建立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機制,同時完善和建立擔保公司的運營管理機制。具體而言,要增強中小企業基金的作用,建立商業擔保的再擔保機制,分散擔保體系內部風險,同時要探索互助擔保模式。為增強自身的信貸擔保能力,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1、創新融資模式,滿足資金需求。目前,我國各地從形式上都成立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有些不大的城市就成立了幾十家擔保公司。據調查,這些公司大多是名為擔保公司,實為放貸公司,多數公司根本沒有擔保能力。要解決這個問題,從國際經驗來看,我國可利用應收賬款來推動中小企業改善融資環境。應收賬款一般占中小企業50%~60%的資產規模,應收賬款如能盤活,能夠給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解決提供很好的途徑。目前有些商業銀行已經在上海采取了這種方式試行,開始收到積極效果,專家認為這種做法可以在全國大力推廣。
2、抓住上市機遇,創造直接融資。由于規模和條件的限制,中小企業以前無緣上市直接融資,近期我國準備在深圳設立中小企業創業版,目前具備這一條件的中小企業不少,一些優質中小企業可以抓住這一機遇,積極準備開展上市融資。
3、協會協調,合作共贏。最近在溫州市調研期間,發現該市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企業充分應用協會這個平臺,組織會員單位出資建立聯保基金,尋找一家愿意合作的商業銀行為依托,依靠合力增強擔保能力。加保基金的會員根據自己的實力和業務發展需求,自愿出資50萬、100萬、200萬元不等。根據合作基金章程,合作會員可以根據出資額的多少享受金額不等的信貸擔保額度支持。
4、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補償機制和再擔保體系。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補償機制和再擔保體系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擔保公司的風險,鼓勵民營資本的大舉參與;另一方面再擔保體系的建立可提高民營擔保公司的信用,使更多的銀行愿意和擔保公司合作,也有可能改變實際放大倍率偏低的狀況。由于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下一級擔保機構通常都是自身承擔了全部風險,而上級擔保機構基本不承擔代償比例。
5、放寬擔保費率和放大倍數的自主定價權。目前我國擔保費率較之其承擔的風險相比偏低,大都無法彌補代償損失,對民營資本缺乏吸引力,導致了民營資本不愿真正介入擔保業務,也使擔保結構中信用擔保的比率過低。給予擔保公司靈活的擔保費率自,根據擔保公司的資本規模和資信等級,給予更大的放大倍數,而不是目前的10倍限制。
6、制度支持。目前銀行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的合作過程存在一些問題,如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擔保機構業務模式和機制建設等。因此,有必要以政府為主導給予商業銀行更多的政策傾斜,改善擔保環境,提高擔保機構的經營能力,明晰擔保機構商業模式,力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政府應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轉變經營理念,打破片面強調大客戶的陳舊觀念,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提高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核算能力,簡化信貸業務流程,完善金融產品創新。同時,政府應當對非正規金融加以合理的引導,使其發揮對企業融資的積極作用。政府要支持發展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規范其業務行為,使其健康發展。政府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和服務,建立合理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四、結論
從緊貨幣政策所帶來的作用將逐漸顯現并波及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各個方面,給面臨融資困難的中小企業帶來新的壓力,使其生存與發展受到嚴峻考驗。當務之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應該幫助廣大中小企業早日做好應對措施來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面對貨幣緊縮的經濟形勢,要因地制宜,積極靈活,多管齊下,勇于創新,才能解決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走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生存、發展、壯大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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