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9 05:00:4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綠色保險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綠色信貸,可持續發展,環境風險管理論文本科論文畢業論文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變以往過度透支環境和能源的粗放發展模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資金是經濟活動的血液,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社會資金融通樞紐的銀行業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調整,把履行企業的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統一起來,努力推進生態文明,為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2007年7月,國家環??偩趾椭袊嗣胥y行、銀監會聯合推出的“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準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為此,有必要從理論上對我國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一、綠色信貸及綠色信貸產品
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制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并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國際上普遍認同的綠色信貸規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訂的赤道原則,該原則適用于項目資本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項目,這也將是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標準的藍本。畢業論文
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采取“三重底線”的方法管理其業務,即商業銀行開展業務不僅要滿足合作伙伴(客戶、股東、員工、供貨商、社會)的需要,同時還要意識到自身的行為必須對社會以及生態環境負責。從國際經驗來看,綠色信貸產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貸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團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針對中低收入顧客推出的結構化節能抵押產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將省電等節能指標納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評分體系;再如英國聯合金融服務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態家庭貸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為所有房屋購買交易提供免費家用能源評估及二氧化碳抵銷服務,僅2005年,就成功地抵銷了5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2.商業建筑貸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國新資源銀行(NewResourceBank)向綠色項目中商業或多用居住單元提供0.125%的貸款折扣優惠;美國富國銀行(WellsFargo)為LEED認證的節能商業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貸款和再融資,開發商不必為“綠色”商業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險費。
3.房屋凈值貸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團與夏普(Sharp)電氣公司簽訂聯合營銷協議,向購置民用太陽能技術的客戶提供便捷的融資;美洲銀行則是根據環保房屋凈值貸款申請人使用VISA卡消費金額,按一定比例捐獻給環保非政府組織。畢業論文
4.汽車貸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銀行的清潔空氣汽車貸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車型提供優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亞MECU銀行的goGreen汽車貸款,是世界公認的成功的綠色金融產品,也是澳大利亞第一個要求貸款者種樹以吸收私家汽車排放的貸款,此項貸款產品自推出以來,該銀行的車貸增長了45%。
5.運輸貸款(FleetLoan)。如美洲銀行的小企業管理快速貸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審批流程,向貨車公司提供無抵押兼優惠條款,支持其投資節油技術,幫助其購買節油率達15%的SmartWay升級套裝(SmartWayUpgradekits)。
6.綠色信用卡。如歐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氣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該銀行每年按信用卡購買能源密集型產品或服務的金額捐獻一定的比例給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再如英國巴克萊銀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該卡用戶購買綠色產品和服務提供折扣及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潤的50%用于世界范圍內的碳減排項目。
7.項目融資(Projectfinancing)。對綠色項目給予貸款優惠,如愛爾蘭銀行對“轉廢為能項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資,給予長達25年的貸款支持,只須與當地政府簽訂廢物處理合同并承諾支持合同范圍外廢物的處理。
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已是大勢所趨
1.推行綠色信貸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商業銀行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中介角色,決定了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業銀行根據持續期、規模、剩余額度和風險等要素進行資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審貸體系使其在風險衡量和定價方面具有突出優勢,因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投向有利于環保的產業、企業和項目,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尤其是以幫助企業提高經濟和環境效益為重點,使企業努力達到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而自覺地進行無害環境的實踐,增強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進一步降低資源消耗和減少污染,畢業論文提高清潔生產水平,也有利于商業銀行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
2.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管理環境風險。
據全球金融界估計,1970-1979年氣候天災水災給金融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大約為500億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為3000億美元(UNEP,2000)。這些數據揭示,環境破壞不僅直接增加了銀行業的經營風險,甚至可能危及銀行業的可持續經營和生存。在我國,“一些地區建設項目和企業的環境違法現象較為突出,因污染企業關停帶來的信貸風險加大,已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庇捎诟鲊畬ζ髽I污染環境責任的追究日益嚴格,銀行業若不加強其環境風險管理,一旦發生給予貸款的企業發生污染事件時,不但影響銀行的社會形象,也將損及其債權的收回。推行綠色信貸,把環境和社會責任標準融入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和監控,就為商業銀行通過保險和衍生金融市場等轉移環境風險提供了可行的路徑。
3.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
推行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服務(或產品)的收益具體表現在:擴大市場份額;利潤增長;吸引顧客并獲得顧客忠誠;高員工滿意度及保留率;聲譽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體的正面關注;環保意識和收益;獲得更多的經營許可;鞏固與外部利益相關者的合作關系等(UNEPFI,2007)。實證研究亦表明,環境績效與財務績效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推行綠色信貸有助于商業銀行獲得競爭優勢。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檢驗了企業環境管理投資與其金融利益相關者(如銀行、保險公司、投資者)績效之間的關系,發現企業的環境管理戰略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正向相關關系。可持續資產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對58個產業的2006年可持續年報披露的可持續風險與機會進行分析亦支持了這一觀點。SAM提出,商業銀行從環境生態或社會議題的風險與機會(如氣候變遷對企業的影響)作為切入點,將極大地增強競爭優勢。
4.推行綠色信貸是商業銀行應對利益相關者環境關注的重要舉措。
商業銀行將環境因素納入貸款決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越來越嚴格的環境政策和環保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來自利益相關者——如NGO、股東和員工的壓力。例如,美國銀行之所以成為最早考慮環境政策、特別是與信貸風險相關的環境政策的銀行,是由于1980年美國政府提出了“全面環境響應、補償和負債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據該法案,銀行必須對客戶造成的環境污染負責,并支付修復成本。法案頒布實施以來,一些銀行甚至因此而破產。
5.推行綠色信貸已成為國際銀行業的營運規范。
20世紀90年代早期,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計劃項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發表了銀行業《金融業環境暨可持續發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強調要把環境因素納入標準的風險評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標就是要求銀行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考慮環境因素,并且鼓勵民間部門投資于有益環境的技術與服務。而世界銀行集團的國際金融公司倡導的赤道原則(EquatorPrinciples)更是為項目融資中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提供了一個框架,包括不同類型項目的風險分類,還列示了與環境評估流程、監控和后續指導相關的議題。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匯豐等在內的56家金融機構成為赤道原則金融機構(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簡稱“EPFIs”),這些金融機構遍布全球,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的90%以上。
三、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內在要求
為應對信貸中可能面臨的環境風險,商業銀行將環境標準納入其整體信貸戰略及貸款項目評估之中,并發展出風險管理體系,強調客戶的環境風險和銀行責任,作為綠色信貸盡職調查(duediligence)的基礎。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或內在要求在于把環境與社會責任融入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政策、貸款文化和貸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制定相應的環境信貸政策
環境信貸政策通常由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制定,并作為銀行員工及顧客的工具和指導信號長期存在。完善的環境信貸政策將有助于:①為員工及顧客提供商業銀行關于環境風險及有關環境議題的清晰指南;②向員工及顧客闡明商業銀行如何通過特定的程序、畢業論文承擔哪些責任來實現其經營目標;③確保與環境風險相關的貸款以一貫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為與環境風險相關的銀行業績的評價提供明晰的標準。
很顯然,銀行環境信貸政策應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時還應考慮環境風險敞口、人力資源限制和市場限制,并對以下問題作出回答:銀行現有的貸款及投資組合在哪些領域暴露于環境風險之下?不同類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貸款的風險敞口是否具有較大的差異?環境風險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資源、需要對他們進行哪些培訓?銀行環境信貸的主要競爭者有哪些?環境信貸產品價格及質量層面的競爭程度如何?環境風險調查及轉移成本是否影響到商業銀行的競爭地位?哪些細分市場的顧客對交易成本的增加更為敏感?等等。
(二)實施綠色信貸要求商業銀行進行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
一般而言,環境及社會風險可分為三類:①直接風險(directrisk),指的是銀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責任(如借款人破產)。②間接風險(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環境負債可能影響其償付貸款能力而造成的風險。由于政府環境管制日益嚴格,企業必須在環保方面投入大量資金以滿足政策要求,從而可能影響借款人的現金流繼而影響其償貸能力。如果貸款企業不遵守環保政策,就會面臨罰款、支付治理成本、暫時或永久停業。③名譽風險,反映的是銀行因與環境問題投資關聯而遭受的名譽損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聲譽與形象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隨著政府、監管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媒體對銀行信貸政策關注程度的日漸提高,銀行在貸款項目環境風險審查上有失謹慎而導致的環境及社會影響將會對銀行的聲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繼而影響銀行的市場價值和業務開展。
實踐證明,有效的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有助于減少不良資產的數量繼而改進銀行的經營績效。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作為商業銀行辨識、評價、控制、轉移和監測環境及社會風險的過程,不僅適用于單筆貸款,而且適用于集合貸款和投資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敞口最小化的同時,對不可預見的環境風險提供足夠的保護。商業銀行對環境風險進行評估時,必須重點關注環境風險發生的概率、環境風險的級數(嚴重程度)、環境風險影響的持續期、環境風險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轉性、環境風險和收益的社會影響(即特定的環境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是否有助于環境風險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關立法特別是環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環境及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可分為環境及社會風險識別、環境及社會風險評估、環境風險控制及轉移、環境風險監測等。相對于傳統的貸款管理,綠色信貸管理的特殊之處主要體現在:
1.貸款項目按環境與社會標準進行分類過濾。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發起時,EPFIs應當參照IFC的環境與社會標準將貸款項目分為A、B、C三類,分別代表環境或社會層面的高、中、低風險。A級及B級的貸款申請者必須完成社會及環境評估,且在與當地利益相關者磋商后,須備妥環境管理企劃書,說明如何減少或監測項目在環境與社會方面的風險。
商業銀行在具體操作中,為了提高審貸效率,往往會結合具體情況,按貸款項目環境風險高低進行分類(如加拿大皇家銀行將貸款劃分為三類,參見表1),不同環境風險類別的授信項目,其風險識別和評估、內部研究及外部專家認證亦有所不同。如果貸款項目落入表內所列的范疇,則貸款申請將提交至地區分行或總行,視具體情況請外部咨詢人員進行評估。對于I類項目,銀行有選擇地請外部專家進行環境風險評估;II類項目需請外部專家提出行業的具體風險;III類項目則需請資深外部專家對項目進行調查。
2.貸款項目進行環境及社會評估。
根據赤道原則,貸款項目的環境及社會評估應針對以下項目:社會及環境條件基準評估;更符合環保及社會責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慮;東道國法律法規及適用的國際協定及協議的要求;人權和社會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護(包括風險、影響及保障個人使用項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遺產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包括變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護區域中的瀕危物種與敏感性的生態系統);可再生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管理和使用(包括通過恰當的獨立認證體系認證的可持續資源管理);危險物質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災害評估與管理;勞工問題(包括四項核心勞工標準)、職業健康和安全;防火與生命安全;社會經濟影響;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對社區和弱勢群體的影響;對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體系和價值觀的影響;現有項目、建議項目及未來預期項目累計影響;項目設計、評估及執行中受影響方的協商和參與;能源的有效生產、運輸及使用;污染預防、減廢、污染控制、固體廢棄物與化學廢棄物的處理。商業銀行根據這些項目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繼續貸款提交、貸款審批或貸款發放。圖1為加拿大商業發展銀行(BDC)的環境評估決策樹。畢業論文
3.借助環境保險及金融衍生品轉移貸款風險。
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深化,保險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為環境風險的轉移提供了有利條件。商業銀行通??梢酝ㄟ^以下保險政策實施風險保護:一是要求顧客考察使其免于環境責任的保險;二是要求顧客以銀行為受益人,購買環境責任險;三是以第一方保險將商業銀行全部貸款組合的環境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四是要求環境顧問掌握專業保險賠付知識。除保險市場外,金融衍生品市場亦為包括環境風險在內的信用風險的轉移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4.進行動態的環境風險監控。
由于在貸款持續期間或投資期間,環境風險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違反環保法規及貸款約定,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貸款的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動態監控。貸款環境風險監控對象包括單筆貸款和整體貸款組合,監控方法包括口頭詢問、信息披露以及對項目或場地的實地考察等。
四、我國銀行業推行綠色信貸的相關舉措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已經意識到了環境蘊含的機遇和風險,以及銀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例如,上海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已加合國環境署金融計劃項目(UNEPFI);興業銀行因在能效融資產品開發和推廣方面的優秀表現,榮獲英國《金融時報》和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舉辦的2007年度可持續銀行獎評選活動中“年度可持續發展交易獎”,成為首次獲此殊榮的中國商業銀行。然而,也必須看到,盡管有關政府部門初步制定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指導意見,但我國銀行業在實施綠色信貸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識、積累經驗。特別是,在某種程度上,我國的環境惡化與個別地方政府官員腐敗、法規執行不力、缺乏公眾透明度等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如何踐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推廣綠色信貸,推動經濟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仍然面臨著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銀行業綠色信貸的順利推廣、實施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為實施綠色信貸做好充分的準備
從國際經驗來看,畢業論文商業銀行要發展成為可持續銀行一般需經過四個階段:防御階段、預防階段、進攻階段以及可持續銀行階段(Jeucken,2001)。我國商業銀行絕大多數還處于防御階段,對環境風險的認識還有待加強。而要從防御階段逐步推進至可持續銀行階段,我國商業銀行至少要就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做好準備:一是戰略準備,要把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提升到銀行的戰略層面,確定環境目標,確立標竿和報告制度,明確決策者必要的溝通職能。二是政策準備,要結合實際制定商業銀行的環境信貸政策,編制環境風險管理方案,用以指導信貸活動及其他業務。三是人才準備(包括內部人才準備和外部人才準備),由于環境風險評估的專業性強,我國商業銀行能夠擔當此重任的內部人才并沒有特別儲備,因而需要加大引進此類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準備則是需要對貸款項目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評估的外部咨詢公司或行業環保專家。四是組織機構準備,從職能和公司治理方面為綠色信貸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調查顯示,許多銀行均設立了環境部門,并開發了環境友好產品,如英國合作金融服務(CFS)設立了道德政策部門(EthicalPolicyUnit),并賦予該部門業務否決權;再如瑞士信貸銀行建立了環境執行委員會(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監督、記錄綠色信貸業務,并就與環境相關的議題提出戰略對策建議。五是產品準備,綠色信貸產品的設計不僅要融入環境及社會責任理念,而且要吸取傳統信貸產品的成功經驗,如彈性、友好度、便于個人管理、捆綁或低風險等等,這些特征均應成為綠色信貸產品設計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顧客。
(二)商業銀行與政府監管部門共同著力,構建綠色信貸激勵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銀行業在一股獨大的情況下,由于國資部門仍未完全實現公司化,股東本身對于長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關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銀行均實行分行制,管理鏈條較長,且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冃Ъ{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為了完成考核指標而無視總行關于實施綠色信貸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就顯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占比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業累計完成投資額同比增長24.1%,均呈逐季加快趨勢?;谶@一背景,銀行業內部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在這里面,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的政策。另外,綠色信貸評估涉及面廣,評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從短期來看,銀行對企業豎立綠色屏障時,也就意味著有可能喪失部分優質客源。然而,中國人民銀行的信貸政策要求支持對環境有益的項目,通常的辦法就是降低利率、優惠貸款,加之從現有的經濟利益角度來考量,綠色信貸所支持的項目,有相當一部分是經濟效益并不太好的項目,如風電和垃圾發電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商業銀行的盈利。鑒于此,應該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如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財政政策,以調動并確保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畢業論文
(三)規范地方政府行為,為綠色信貸的推行掃清地方保護主義障礙
據國家環??偩止嫉臄祿?003-2005年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僅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始終存在很強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以各種方式對銀行進行信貸資源的爭奪并試圖轉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無視國家的環保政策,以各種名目、各種形式干預商業銀行的業務,進而導致商業銀行經營行為扭曲。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部門行為的調整和約束、銀行與各級政府的共識是信貸政策有效支持環境保護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國中央政府有必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是加大環保指標在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規定等形式隔絕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干預。同時,可以考慮由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促成商業銀行與各級地方政府就共同環保事項或流域性事務進行結盟或簽署環保協議,形成書面契約約束。
(四)加強與環境利益相關者的聯系與互動,營造良好的綠色信貸實施環境
首先,環保部門應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畢業論文與金融部門形成信息溝通機制。商業銀行可以借助環保部門的力量,加強貸款風險管理,補充銀行信用信息數據庫,強化“以法治貸”意識;同時,環保部門也可借助商業銀行的力量,強化環境監督管理,嚴格信貸環保要求,促進污染減排。目前,我國環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統一管理與機制,加上環保專業性強,銀行信息搜集成本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信貸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盡快建立并完善環保信息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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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我國網絡營銷的現狀與發展趨勢研究
91.關系資源對營銷能力的影響機制:顧客導向和創新導向的中介效應
92.營銷動態能力的概念與量表開發
93.新形勢下電力市場營銷模式與新型電價體系
94.基于內部營銷視角的圖書館管理新策略
95.消費者參與社交網絡營銷因素的實證分析
96.深入理解營銷渠道研究的過去和未來
97.關系營銷導向對企業使用渠道權力的影響
98.論中小企業的市場營銷策略
99.基于全方位視角的企業營銷績效評價研究
100.基于藍海戰略的保險營銷創新研究
101.我國汽車營銷模式的現狀與創新方向
102.我國網絡營銷中的道德問題及其對策
103.綠色營銷研究:內涵、現狀與對策
104.國外綠色農產品營銷的特點及借鑒
105.小微企業營銷現狀與對策研究——以廣東省中山市為例
106.體育賽事營銷的本質及營銷觀念創新研究
107.內部營銷對酒店員工工作滿意的影響研究——以組織承諾為中介變量
108.營銷管理的新趨勢——績效營銷研究探析
109.保險營銷模式的轉變與發展——電話營銷與網絡營銷模式的互補
110.我國自主品牌汽車的國際化營銷戰略淺析
111.中國汽車營銷渠道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112.當前中國電影營銷的關鍵問題研究
113.全球化時代的城市大事件營銷效應:基于空間生產視角
114.我國高校圖書館營銷現狀調查及分析
115.IFLA圖書館國際營銷獎及其背后的營銷理念
116.營銷刺激、心理反應與有機蔬菜消費者購買意愿和行為——基于有序Logistic回歸模型的實證分析
117.感性消費時代的企業色彩營銷策略
118.淺析我國保險網絡營銷的問題與對策
119.營銷策略對品牌忠誠的影響:顧客感知價值的中介作用
120.體驗營銷研究前沿評介
121.國內市場營銷研究進展分析
論文關鍵詞:農藥濫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安全,市場失靈,政府失敗
一、引言
近期發生的“毒豇豆”、“毒豆芽”、“毒韭菜”、“毒大米”等等諸多食品源頭安全事件引起了消費者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極大擔憂,并且使政府在食品安全領域管控效力備受質疑和指責。因此,如何有效防止類似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防止農藥的濫用,重新樹立公民對我國食品安全的信心成為全社會關心的話題。
西方發達國家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大多采用加強機構設置、制定完整法律措施和充分發揮第三部門的積極作用等等,并在此基礎上大規模推行HACCP(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及可追溯系統來對食品安全進行全方位監控和明確責任。近幾年,我國學者結合國際成功經驗從本國具體國情出發,對此問題進行了大量的具體研究和有益探討,比如,范春光認為,應當借鑒國外經驗,建立起全過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實現食品安全的監管目標[1];學者劉亞平從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角度進行研究認為,破解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困局,不只是監管機構撤并的問題,而是要重構政府與市場關系, 反思現有監管模式[2];沈紅則通過近幾年對市場隨機抽查的結果匯總分析得出,要在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價體系、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和的網絡體系[3]這四個方面入手進行解決,除以上四個方面畢業論文提綱,學者徐曉新認為應充分發揮中介組織作用、促進消費者的參與[4];劉為軍等人指出,由于外部性、人的有限理性及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存在的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市場本身無法解決當前存在的各種食品安全問題,必須通過政府管制來解決[5]。
以上研究及實踐表明“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是政府實現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而農產品則始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源頭和基礎,農產品質量安全得不到保證, 食品的質量安全也不可能從真正意義上得到保障[6],因此農田管理理應成為我們監管過程中首要高度重視的問題,然而學術界對此問題的相關研究較少。根據2008年全國第二次農業普查的數據,至2006年末,我國共有農業經營戶2億多戶,農業經營單位39.5萬個[7],全國耕地面積約18.2574億畝[8],戶均耕地面積僅有9畝左右,小規模經營農戶在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如此多的散戶經營,使農田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顯然,如果沒有良好的農田管理,食品安全后續監管過程的努力只能付諸東流。因此,對農田管理相關問題的深入研究意義重大,而農田管理的一個最重要、最主要的方面就是農藥的使用。
二、農產品安全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原因分析
(一)農產品源頭的安全隱患——農藥的使用
農藥作為一種可以增加產量的藥劑為各國所普遍使用,關于它的爭議從來沒有停止過,其中最重要的是農藥濫用問題,盡管目前還沒有完整的資料客觀反映這一情況,但每年農藥中毒事件頻頻見諸報端的事實不可否認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相對于我國建國后才開始推廣使用農藥而言,國外使用農藥的歷史較早,因此,對農藥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認識更為深刻。澳大利亞學者Clevo Wilson和Clem Tisdell通過數據分析認為,農藥的使用不僅對人體會造成一定的損害,而且對環境的污染是長久的,其成本大于收益,最終將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9]。美國學者JohnS. Wilson和TsunehiroOtsuki則從公共健康的角度出發認為糧食生產必須在安全和經濟之間的進行適當取舍,要全力清除農藥濫用及制定更為嚴格的農藥使用標準[10]。加拿大則大力推行有機農業,盡量避免使用農藥[11],由此可見,農藥的負面影響是確定無疑,發展生態農業是趨勢。
但是,根據相關專家的說法畢業論文提綱,通常情況下施用農藥后因病蟲害引起的農作物的損失會保持在35%左右,而不施用農藥則損失可能會達到70%左右[12],因此,一方面,農藥的使用在保證我國糧作物供給上功不可沒,就目前來說農藥的大規模使用是必須的;另一方面,如果減少或不使用農藥,農民損失是相當大的,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農民收入還非常低的情況下不可能讓其自覺的控制農藥的使用,但這也成為了農產品安全的最大隱患。徐曉新甚至指出由于農民的素質比較低和利益趨使,農民購買并使用劇毒的農藥,這是食品安全問題最初的源頭[13]。
就我國國情而論,農藥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大范圍使用是不可避免,但重要的是如何保證農藥的使用在安全的范圍之內以及如何鼓勵農民去生產綠色有機產品從而逐步擺脫農藥對農民收入的制約,使農民保證農產品安生的情況下利益仍然能得到保障或補償。
(二)市場失靈原因——不能區分農產品品質的好壞
眾所周知,市場之所以能發揮其作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信息的生產能力,消費者在消費之前必定通過市場來獲取與之相關的可用信息來確定其是否購買某種商品。但是就我國農產品市場來說信息生產能力嚴重不足從而產生了賣者和買者的信息不對稱,其結果是不能以質定價。具體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就農產品本身而言,其產品本身是具有經驗品和信用品的雙重屬性[1],也就是說,從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食用后有不良反映)、口感、新鮮程度等方面的品質特性來說是經驗品,因為這些方面消費后是可以明顯感知的;但是如果從其農藥殘留(食用后人無明顯反映,但確實對人體有傷害)狀況、是否含有激素、內部營養元素的構成及含量上講又是信用品,消息者消費后一般不可感知。農產品所具有的這兩種屬性,特別是其具有信用品的特點是有利于生產者隱瞞一些負面信息而使購買者事前不能獲取與商品相關的全部資訊,從而導致信息不對稱情況的發生,出現了市場失靈。市場失靈一方面使得消費者難以區別農產品品質的好壞;另一方面促使農戶使用各種農藥去提高農產品產量、改變產品外觀觀感和提高口感度等等,而忽視其真正的內在品質,諸如高營養,無公害等等,使優質與劣質農產品相混淆,使得農民因生產安全農產品所付出的代價不能得到補償,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的發生。
就消費者而言,與其它商品一樣畢業論文提綱,對農產品品質及食用安全的評價是根據其價格[14],與此同時,消費者也偏向“價格優先”,綠色消費意識不強[15]。對于一些農產品,消費本身并不能從外觀上或其品質上區別孰優孰劣,從而視為同一檔次,所以也出現了以價格優勢為標準進行選擇的行為,盲目追求所謂的“性價比”,使市場失靈現象更為嚴重??傊M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從而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三)政府失敗原因——不能有效監管
政府作為市場主體之一,其主要職責便是監督、糾正市場的失靈,對可能或已經出現的市場失靈進行內部性政府管制,消除信息不對稱,使市場機制能夠順利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頻頻出現的食品特別是農產品安全問題反映了政府在管制并未達到預期目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 管制成本過高。
從理論上講,對每一種食品從田間到餐桌的每一個環節都進行全面監控,是最完全的監
控,但相關的監控成本將是政府所承擔不起的[16]。因為政府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就必須實現對農產品的全程監督、就必須對農產品進行嚴格的檢疫檢驗和要求農戶及時的信息披露,但是上文已經指出我國小農經濟的分散性使得各地方政府不可能做到到家到戶的監督,政府所做出的種種監管決策不能真正有效落實,農藥濫用現實仍較為普遍。而西方發達國家則早已完成了農業產業化轉型,大模型標準化生產成為其一大特點,加之各類第三部門的廣泛存在,使得政府監管對象集中、監管壓力較小,決策易于落實,所以其政府監管也較為成功。
第二,處罰執行成本過高。
對于一些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政府都有相應的法律處罰措施,但是,我國農產品銷售渠道非常靈活,根據我們調研的情況來看,不論村莊多么偏僻,都會有小商小販開車進村收購,然后再集中賣給其它中間商。就整個農產品收購過程來說大多沒有實現對農產品安全的檢測畢業論文提綱,即便是進行了檢驗,也是集中收集后再檢測,導致出現了問題也很難區分具體責任人,追溯到農戶個人的難度較大,從而使不少人懷有僥幸心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也正是因為這樣,國外流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以及HACCP在我國難以大規模推行。此外,緊縮農藥的使用,會減少農民的收入,其后果可能會使農民與政府監管部門產生較大摩擦,甚至會演化成對抗問題,使農產品安全更加不能保障。
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政府真正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落實對農產品的全程監督及對每一違法行為進行懲戒,其結果則很可能將高昂的監管成本轉嫁到農產品成本上,這反而促使農民想各種辦法人為去增加產量以實現預期收入,其中最為主要的辦法就是使用各種不安全的農藥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的有效組織
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需要建立中介組織。這個組織不但可以使分散的小農聯合起來,統一管理、合作經營、共同面向市場,又能夠代表農戶利益,使農戶利益和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統一,這個組織形式就是農民專業合作社[17]。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解決市場失靈
首先,合作社可以通過注冊商標品牌來將自身與他人相區分。
農產品市場是一個近似于完全競爭的市場,市場中有大量的買者和賣者,每一個人所生產的產品基本同質,這樣的產品市場使單個農戶不可能去宣傳自己所提供的商品的優越性,因為不僅效果不佳,而且成本過高。但是合作社則可以發揮其規模大、標準化生產、安全高效等等方面的優勢,進行商標注冊,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反過來又促使合作社更為注重其品牌聲譽,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內在品質;另一方面讓消費者掌握更多的購買決策信息,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所帶來的決策風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市場失靈給消費者和農戶造成的損失,實現優質優價。
其次,合作社能實現對農戶的利益補償,推進綠色產品的生產。
保證農產品安全,盡量少使用農藥是全社會的共識畢業論文提綱,但在中國的許多農村地區,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最緊迫的任務。經濟主導型的特征是行為主體的經濟行為以獲取最大收益為目的。綠色農產品的生產所創造的額外利潤是驅使他們安全、無公害農產品的最根本動力,因為誰也不愿意為了提高農產品安全而去放棄本可以獲取的利益。只有當一部分農民在發展綠色農業的過程中得到更大收益時,在市場利益的驅使下,就會使得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推動農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從而從更大程度上保障農產品安全。而合作社就可以做到保證綠色農產品生產的同時,補償農戶由于減少農藥的損失,并提高農民的收入。它通過為農戶提供農資產品購買、農業技術和產品銷售服務來降低成本,提高產量,增加銷售收入等方式彌補農民為生產綠色產品而產生的損失;它可以聯合農戶開發地理標志產品、地域著名產品,注冊登記農產品品牌,通過優質優價,或獲取品牌收益,來提高農民收入;而大型合作社還有較強的議價能力,使農民在農產品銷售鏈上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從而吸引更多的農戶參與到合作社中進行綠色產品的生產。
案例:隆豐農產品產銷專業合作社是甘肅省民勤縣的第一家注冊合作社,該合作社主要從事的是洋蔥的生產和銷售,并且是當地最大的一家洋蔥產銷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統一購銷。為了便于與其他洋蔥生產者相區別,合作社不僅注冊了商標,而且將其商標品牌印刷在其專門定制的紅色包裝袋上,在洋蔥的銷售過程中必須用這種包裝袋。在市場上不僅中間商很容易將其識別,而且據了解,其品牌也在消費者中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認可程度逐年上升。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有利于緩解政府失敗
首先,合作社將分散的農戶有機相聯,減少了監督及執行成本。
各農戶通過合作社易于迅速集中,使得政府的農業服務部門透過合作社向農戶進行監管,節省了政府機構與分散農戶聯系的成本,而合作社進一步通過統一農資采購、統一技術規范、統一使用肥料、統一治蟲施藥和統一農產品檢測及銷售來實現對合作社成員生產全過程監督,從而在很大程度上確保所生產出來的是綠色、無公害的優質產品,使政府難以靈活實施的各種監督舉措內部化畢業論文提綱,極大降低了政府監管的成本,也減少了不必要的溝通摩擦所帶來的爭執,將政府在農田管理上所面臨的種種困難得到較為有效的解決。
其次,利益相關者的一致壓力從很大程度上遏制成員農藥濫用。
雖然政府機構無法掌握分散農戶使用農藥的情況,但處于同一村莊的農戶對鄰居生產用藥情況有較為充分的信息。同時,處于一個相對狹小范圍內的農戶之間的關系是一種“熟人社會”關系:如果某合作社成員隱瞞了使用烈性農藥的情況,極有可能出現的農產品安全問題會使整個合作社的聲譽和收入遭受損失,該農戶不僅受到來自于合作社的懲罰,而且還要承受周圍人群施加的道德譴責,其社會地位受到嚴重削弱??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具有極為廣泛的聯系基礎,能夠糾正農藥濫用問題中政府監管失敗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
案例:民勤縣金光高效農業產銷專業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該合作社主要從事的是蔬菜的產銷。為了保障農產品安全,合作社嚴格掌控農藥的使用,統一農藥采購及使用,并對農藥的使用請專家進行指導;合作社本身有育苗中心,一直積極探尋更為優質的品種。上級主管部門每次只隨機抽檢部分農戶便可以掌握全部成員使用農藥情況,政府也經常利用合作社定期及不定期的社員大會來宣講各種農業政策,加強與農民的聯系與溝通。
四、多中心治理——政府、合作社、其它社會組織三者缺一不可
由奧斯特羅姆等一批學者發展的多中心治理理論認為:對公共事物的良好治理不僅僅依靠于政府,而且還需要吸納更多的社會組織(第三部門)參與其中,強調自主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管理效率,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對于農產品安全,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它社會組織三者缺一不可。只有明確各方職責,相互配合在創造有利的市場環境,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其的調節作用才能解決農產品安全的源頭問題。
三者關系如圖一:
圖一
政府應該在法律法規上進行完善,其主要職責是制定相應的農產品安全生產的標準以及違反該標準的嚴厲懲罰措施,使安全生產成為農戶的自律行為;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引導和強化其在安全生產上以及將分散的農戶聯合為一體的優勢,讓合作社成員形成更為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從而更利于政府的監管,并積極推進合作社的品牌建設;定期食品安全檢測公告,推優警劣;扶植其它社會組織的發展等。為農產品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
合作社作為一種有效的社會組織,更應該發揮其貼近治理對象的優勢畢業論文提綱,成為農產品安全保障的主體,發揮其在產供銷上的一切影響力,保障農產品生產源頭的安全,將政府在農田管理中管不了、管不好的方面盡量內部化,并積極擴大其影響力,帶動更多的農戶,追求更高品質;合作社也應該配合政府的監管行為,積極提供便利,自覺帶頭遵守《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規定;并且應該加強與其它社組織,如合作社聯合會、消費者協會等等協會之間的聯系,共同為農田管理出謀劃策、承擔起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主力軍。
其它社會組織,如消費者協會、養豬協會、蔬菜協會、金融保險機構等等。消費者協會應該發揮其聯系消費者和生產者的功能,探索調節二者之間矛盾的積極解決方案,成為聯接雙方的橋梁;各種行業協會則應該積極探索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以及推廣,彌補政府在食品監管中的死角,分擔政府的工作壓力,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各種培訓提高合作社成員的生產技術能力,以及介紹引進品質高、效益高、無農藥依賴的優質農產品品種;此外,應該充分利用保險機構的風險保障機制,將一部分保質期短、易變質、產品運輸風險大的綠色農產品進行投保從而確保農戶利益并生產出更多的市場信息以利于消費者選擇。
五、總結
農田管理作為農產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農田管理中最為關鍵的問題是農藥濫用及殘留問題。但是存在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現象使農產品安全問題更為突出,農產品不能因其品質高低而獲取相應的社會認可及收益。本文認為必須明確政府、合作社、其它社會組織在確保農產品安全中的職能定位,特別是要發揮合作社為作為一個主體在解決該問題上的獨特優勢,三者相互配合、各司其職才能解決在食品安全中難于解決的瓶頸問題——監管及農民利益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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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建筑;房地產開發;盈利模式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綠色建筑開發的發展現狀
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與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階段,建筑行業保持了較高的發展速度。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1],過去7年的年度新開工面積年均增速達到了13.4%。2011年,年度新開工建筑面積達到了42.7億平方米,竣工面積29.2億平方米,竣工產值6.2萬億元。與此同時,按投資額計算,2011年全球建筑業的平均增長率僅為0.5%。根據蔡偉光[2]的研究,截止2009年,包括建筑材料生產、新建建筑生產及建筑運行等方面的我國宏觀建筑全壽命周期能耗總量約為12億噸標準煤,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為39.5%,是我國最大的能源消費部門。而在我國已經建成的建筑物中,根據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測算,到綠色建筑所占的比例尚不足1%。
為了進一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性發展,國務院辦公廳于2013年1月1日以 〔2013〕1號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制訂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在該方案中,提出了我國在“十二五”期間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其中,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3]。各地方政府也紛紛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
與各級政府對發展綠色建筑的積極態度相對照,作為發展綠色建筑的實際執行者的建筑行業的態度卻相去甚遠。尤其是作為商業開發類建筑的主要運作者的廣大房地產開發商來講,絕大部分都只是被動的去適應政府部門對綠色建筑建造的最低要求,而只有很少一部分會主動的選擇開發綠色住宅。究其原因,主要是而綠色建筑建設成本較普通建筑高,而全社會的環保消費意識不足,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需求彈性大;同時政府對綠色建筑開發的補貼或獎勵也無法完全覆蓋成本的增額,開發商無法憑借建造綠色建筑而獲得更大的收益,故缺乏動力去進行綠色建筑的開發。因此,要實現綠色建筑建造的目標,推動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除了政府從政策層面的鼓勵與要求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尋找到建造綠色建筑的創新性盈利模式,從而充分的調動以開發商為首的建筑行業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使建造綠色建筑成為建筑業的內生性需求。
二、當前建筑開發盈利模式解構
盈利模式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逐步形成的企業特有的賴以盈利的商務結構及其對應的業務結構[4]。如圖1所示, 也可以認為盈利模式指的是企業的收入結構與成本結構以及相應的收支方式。各類企業在生產運營中均有自己的商務結構和業務結構,但并非所有的企業均能盈利,故并非所有企業都有盈利模式。只有當企業能夠持續的盈利時,其所采用的成本與收入結構才能稱為盈利模式。
圖1. 盈利模式構成框架圖
由于我國的房地產業形成的時間尚短,絕大部分開發商的盈利模式具有高度的趨同性。由于在盈利模式中的成本結構是為收入結構服務的,也就是說在對盈利模式的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尋找其收入結構。在某一確定收入結構之下選擇成本最低的成本結構便構成了一個盈利模式。對于房地產開發商來講,根據其開發的房地產產品不同,其收入來源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出售房地產產品獲取銷售收入,另一類是將建好的物業長期持有并出租獲取租金收入。
在我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中,采用第一類方式獲取收入的開發商,其基本盈利模式中的收入結構如下:
以普通消費者或物業投資者為主要交易對象,以某一套住宅、某一間商鋪或一定面積的辦公物業的產權(房屋所有權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為交易內容,以置業顧問或銷售中介采為交易渠道,采用一次性出售的交易方式獲取收入。
其成本結構為:投資部門首先通過各種渠道籌措開發資金,然后購買土地,委托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再通過聘請中介機構或自身的營銷部門進行銷售。
對于采用第二類收入來源的開發商,其基本盈利模式中的收入結構如下:以某一間商鋪或一定面積的辦公物業的使用權為交易內容,以長期出租為交易方式獲取租賃收入。收入結構中的其它要素的內容與搭配基本與第一類相同。
而該類盈利模式中的成本結構與第一類盈利模式相比,多出了對物業的運營管理部分。
綠色建筑開發盈利模式創新思路
在目前的房地產開發盈利模式框架之下進行綠色建筑的開發,對于開發商來講將導致其成本結構中的設計、建造的成本的顯著上升。正如前面所分析的,由于目前國內消費者的環保意識不足,對綠色建筑的消費彈性大,因此開發綠色建筑所能帶來的收入結構的變化僅僅只是在收入來源中多出了政府的補貼或獎勵,以及在營銷中相對競爭項目擁有一定程度上的宣傳優勢。對于開發商來講,開發綠色建筑除了體現出企業的社會責任以外,并不能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盈利,甚至會損害既有的盈利。因此為了使開發綠色建筑成為開發商的自發性選擇,最佳的辦法就是尋求盈利模式的創新,讓開發綠色建筑變成有利可圖的活動。
圖2 盈利模式分類圖
依據前述的盈利模式構成框架,可以利用圖2中由朱武祥、魏煒提出的分析工具[5],按照不同的收入來源與成本來源的組合劃分為十二個區域,所有的盈利模式都處于其中的某一個區域中。對于傳統的房地產開發,其盈利模式屬于“盈利模式0”,即由開發商完全支付成本,并將產品出售給直接顧客獲利。對于綠色建筑的開發,則可以認為政府的獎勵或補貼是第三方伙伴在支付一部分成本,故屬于“盈利模式3”。由于政府的獎勵或補貼往往只占到綠色建筑投資增加的10%左右,大部分的成本仍然是由開發商來承擔。上述分析工具為綠色建筑開發的盈利模式創新提供了以下的思路:
(一)尋求更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
房地產開發作為一項資金密集型的商業活動,其對融資的需求本身就非常強烈,要進行綠色建筑的開發,完全讓開發商獨自承擔增加的成本及風險,其開發意愿將會非常低。因此,可能的解決思路是開發商利用自身作為房地產開發中的核心企業所具有的較高議價能力,將增加的成本在綠色建筑開發的價值鏈上進行重新分配,使價值鏈上的各參與主體都分別承擔與其收益相匹配的一部分成本,從而降低開發商的資金壓力及開發風險。對于綠色建筑開發所增加的成本的分擔機制的設計,可以分別對圖3中的房地產開發基本價值鏈中所涉及到的各參與主體進行具體的分析。其中涉及到的對成本影響較大的參與主體包括:設計單位、施工企業、材料供應商、設備供應商等。
圖3. 房地產開發基本價值鏈圖
另外,由于綠色建筑的一大特點是前期投資較大,而全壽命周期的成本較普通建筑低。因此,利用合理的金融產品,對綠色建筑的成本進行時間上的調整,將前期投資分配到建筑的整個壽命周期,可以有效降低開發商的前期投入,使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得到進一步降低。
(二)創造更多收入來源。
如前所述,傳統房地產開發的收入來源都較為單一,即房屋產品的銷售或出租收入。如此單一的收入來源,在開發綠色建筑時,由于成本的上漲,開發商為了維持自身的利潤率,勢必提高產品的售價或租金。而如此一來,勢必使消費者對綠色建筑的接受程度大大下降。解決這一問題的思路則是通過利用金融創新方案、開發延伸產品、提供解決方案和授權許可等方式拓寬開發商的收入渠道,使綠色建筑產品的銷售價格或租金水平與傳統建筑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下降。
綠色建筑開發企業盈利模式建議
在成本分擔機制設計中,對于設計單位,除了可以將目前已經大量用于工業和政府投資項目的能源管理合同(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應用于住宅、商場及寫字樓等商業地產開發之外,還可以通過利用保險等金融產品,使其共同分擔開發風險。對于材料、設備供應商,可以通過設備租賃或以購買功能代替購買實際產品的模式,使供應商承擔綠色建筑開發中大部分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為了
而在創造新的收入來源方面,可以嘗試將綠色建筑項目中的能源供應系統單獨打包建立服務公司,通過提供能源服務代替產品銷售,以此獲得穩定的長期收益,同時將該收益權作為公司資產進行證券化,從金融市場獲取流動資金進行新的投資。同時,由于綠色建筑的后期物業管理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開發商可以考慮成立專門針對綠色建筑的物業管理公司,通過管理綠色建筑獲取超出普通物業管理公司平均收入水平的收益。甚至開發商可以與設計單位合作,建立各種綠色建筑技術在建筑中應用的接口標準,通過向綠色建筑技術供應商收取授權費的方式獲取收入。
不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具有不同的資源優勢。因此,在開發綠色建筑時,不同的開發企業能夠選擇的收入與支出結構相互之間往往是有較大區別的。本文并不試圖提出一個適合于所有開發企業的盈利模式,而是根據前述的盈利模式創新思路,尋求一些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方法,供開發企業在開發綠色建筑時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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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老齡化社會
老齡化社會是指6o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10%或者65歲以上的人口占7%。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我國于200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目前我國6o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到1.43億,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0.97%以上。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我國養老保障體系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而由于農村經濟發展落后,保障體系殘缺,農村養老問題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家庭養老作為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在養老保障上發揮著重大的作用。然而隨著社會環境的急劇變化,家庭養老功能逐步弱化,并呈現出諸多缺陷。目前養老方式開始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轉型,建立完善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是我國農村養老發展必然的趨勢,也是解決當前農村養老問題的理性選擇。
1調查對象與調查方法
1.1調查對象
安徽省長豐縣阮巷、羅塘、水湖、雙墩四個鄉鎮;蔣莊、蘭橋、黃崗、邵集等十幾個村;四所敬老院、一家老年公寓年齡在60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走訪部門有:長豐縣民政局、統計局、衛生局等。
1.2調查方法
采用多階段分層整群抽樣的方法。調查內容涉及農村老年人經濟收入、日常物質消費、受照料、健康等狀況以及老年人對生活的滿意度等問題,此次調查共收回有效問卷616份。
2我國農村養老現狀分析及成因分析
2.1農村養老現狀分析
40.09%的農村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勞動滿足日常生活所需,31.8l%的老人依靠子女供養,5.84%的老年人依靠政府補救度日,在所調查老年人中僅有1.46%享有退休金。
農村老年人的日常物質消費狀況主要包括飲食、衣著、住房、醫療、精神娛樂等指標。從飲食狀況分析,54.3%的老年人對日常飲食狀況較滿意,24.0%的老年人對日常飲食狀況不滿意;從居住狀況分析,被調查老年人基本上都有相對固定的居住場所,35.6%的老人與一個子女同住、59.8%不與子女同住,少數老人在子女家中輪流居??;從醫療角度分析,在老年人消費支出中,醫療費用的支出比較大,其中20.1%的老人的收入主要用于醫療費用支出。
調查發現,農村老年人健康狀況不容樂觀,很大一部分老年人需要適度的護理和照料。據長豐縣民政局資料顯示,在所調查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子女外出打工的老人占到所調查老人總數的56.3%,加上家庭結構的變化,農村老年人的受照料狀況面臨越來越嚴峻的形勢。有子女照料的老人僅占78.07%,其中獨居老人占23.53%;無人照料的老人在所調查老人中高達21.93%,相當一部分孤寡老人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寧愿獨居,也不愿進入鄉鎮社會福利機構養老。
2.2我國農村養老狀況成因分析
我國老年養老保障模式從形式上分家庭保障和社會保障模式。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身體健康狀況越來越差,經濟條件也不盡人意,時常感到孤獨寂寞,再加上老年人對美好生活的渴望,因而老年人迫切需要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但是,隨著城市化、工業化、國際化進程的加快,由于城鄉遷移、核心家庭的出現及產業結構調整,將引發家庭照料提供者的減少,家庭對老年人保障的能力與愿望的減弱,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障日益暴露出嚴重弊端,與我國社會發展不相適應.住要原因如下。
2.2.1農村勞動力弱化,家庭養老受到沖擊。以自然經濟為主的農業社會中,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步伐加快,城鄉經濟發展的長期不平衡,農村人口特別是大量青壯年人口向城市流動和遷移加速,一方面造成農村勞動力嚴重弱化,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民收入不高;另一方面電促使大家庭結構向小家庭轉變,老年人與其子女、晚輩共同生活的家庭逐年減少。最終導致農村養老保障嚴重匱乏,農村家庭養老功能逐步弱化,給家庭養老方式帶來巨大沖擊。
2.2.2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低,基金籌集模式存在缺陷。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是介于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的一種保險品種,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標準進行籌集,但由于農村集體經濟的效益不好,政府沒有對農民提供相應的補助,造成農民自己籌集資金的養老模式,同時也.沒有調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就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的狀況看,仍然存在著征收成本過高、制度覆蓋面過窄、基金籌集困難等弊端。
2.2.3傳統家庭養老模式衰竭,供給能力弱化。傳統的家庭養老又分為土地養老和集體養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結構調整,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的農地征用,必然造成建設用地不斷增加,耕地減少不可避免的情況,削弱了基于土地基礎上的家庭養老的功能;集體養老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主要形式有五保戶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存在的物質基礎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的完善和物質的豐富。我國各地集體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直接影響集體養老的普及和規模化發展。從目前的情況看,由于集體經濟整體實力不強,且有下滑趨勢,又導致了集體養老功能的弱化。
2.2.4家庭養老存在局限性,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滯后。家庭養老的局限性嚴重的干擾了農村正常的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安寧和穩定,給農村的經濟發展社會文明帶來了負面效應,我國目前社會養老呈現滯后狀態,因此必須積極探索選擇新型社會養老模式,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養老保障問題。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觀念的變化,農村家庭規模逐漸變小,農村老齡化趨勢逐漸加劇,家庭贍養的功能在逐漸退化,家庭養老已逐漸成為制約農村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一個瓶頸。我國的農村養老必然會經歷從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建立完善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是我國農村養老的發展趨勢,也是解決當前農村養老問題的現實選擇。
3加快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轉型的建議
3.1采取多種措施,推動農村經濟發展
農村經濟落后是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弱化最根本原因。不論老年人的心理、養老還是醫療問題,都需要經濟的支撐。因此,需要大力發展農村的經濟。一方面要大力推進農村農地產權制度改革,以市場機制加上政策傾斜解決人地結構矛盾;另一方面要適當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加強市場營銷組織管理;再次要加大對農村公益養老事業的投入,加快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步伐。確保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3.2完善農村合作醫療,設立“夕陽綠色通道”
積極推進農村合作醫療是對老年人醫療保障最有效的途徑之一。在此過程中,各地政府應進一步加強自身的責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為老年人提供定期體檢,滿足老年人這一特殊群體需要。針對老年人去指定醫療點看病不方便.報銷門檻較高這一問題,政府應建立特殊的醫療報銷制度,擴大報銷范圍,放寬報銷條件,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等,切實從老年人角度出發,建立“夕陽綠色通道”。
3.3制定相關獎懲制度,健全農村老年人心理保障體系
除了道德層面的宣傳外,各級政府還應制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對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給予處罰,對孝敬老人的子女給予表彰,營造良好的敬老愛老氛圍。此外,政府部門應該設立專門的老人維權機構,使老年人維權途徑更為方便,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利。開展多渠道的農村老年人健康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生活方式,宣傳積極樂觀的生活度態度,并建設老年人心理咨詢機構,加大對鄉村衛技人員心理治療技能的培訓,做到及早發現和有效解決農村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問題。
3.4推進保障模式的創新,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在政府主導下逐步建立參與式發展的機制,加快調整個人帳戶整體規模,使之更加方便農民,減少農民享受的成本,讓越來越多的農民認識到靈活多樣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好處,讓制度受到農民的歡迎。首先,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制建設,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與健全社會保險制度。其次,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解決養老保險隱形債務。同時盡快建立基金分級管理體制,加強基金監管力度。穩定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建立個人自籌養老基金,實現社會保障金籌措方式的轉變。
3.5實行多層次、多樣化的農村養老體系
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對公民敬老的教育應從小抓起。營造敬老養老的社會氛圍,充分發揮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加強對青少年尊敬老人,關心老人的教育。各地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老年人娛樂場所,增加娛樂設施,組織娛樂活動,豐富娛樂生活,開展老年福利事業,促進老人身心協調發展。將家庭養老的責任與義務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農村養老機制,應該是國家、集體、家庭和個人相結合,形成以經濟為基礎,以保險基金為前提,以家庭保障為中心的多層次、多渠道的養老體系。
3.6實現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轉型
家庭養老對農民而言是普遍的,但隨著經濟發展,農民保障需求的不斷上升,給農村家庭帶來愈加沉重的養老負擔。
傳統以家庭為主的養老方式,已經不適應目前我國人口急劇老齡化的趨勢。但是目前我國經濟實力有限,要把農村養老完全拋向社會是不現實的。解決我國農村養老問題的有效途徑是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協調統一,在繼續支持和鼓勵家庭養老的同時,積極探索和創造條件實現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模式的轉型。
關鍵字:碳交易市場;碳金融;國際經驗;碳配額交易
國內外低碳經濟發展背景分析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并建立三種碳排放交易機制,遏制全球變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正式進入人們的視野。世界各國紛紛建立碳交易市場,擴張規模,以期在這一新興市場中搶占先機。全球銀行統計顯示,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達到1500億美元,超過石油交易成為全球第一大市場,預計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將達到3.5萬億美元(據英國新能源財務公司預測報告顯示)[1]。
在全球低碳經濟背景下,我國也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自2006年以來,出臺多項方針政策,努力推動低碳經濟發展。2007年1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中國的能源狀況與政策》白皮書,著重提出能源多元化發展,不再提以煤炭為主。2009年11月,我國宣布碳減排指標為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40%-50%。2011年12月,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2]。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碳市場,其交易額為11.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僅次于2013年歐盟碳排放交易額為20.3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歐、美發達國家低碳經濟發展策略分析
(1)公共財政大力支持
發展低碳經濟,其經濟利益并不能馬上凸顯,企業受經濟利益制約,參與低碳經濟意識不強。為支持其發展,發達國家紛紛加大公共財政的支持力度,以財政投入、稅收激勵等機制引導企業和低碳項目的投入。例如英國自2000年至今,已累計投入300多億英鎊,用于支持低碳技術改造。美國政府出資1500億美元建立“清潔等原開發基金”,計劃投入超過900億美元用于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等[3]。
(2)多項政策保駕護航
不同國家和地區紛紛采取財政稅收政策發展低碳經濟。例如2003年歐盟頒布《歐洲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指令》;2007年公布《歐盟能源技術戰略計劃》;2009年成立《關于促進和利用來白可再生供給源的能源條例草案》。美國1997年宣布《碳封存研究計劃》;2003年公布《碳封存研發計劃路線圖》;2005年頒布《能源政策法》;2007年頒布《能源獨立安全保障法》等,這些法律、法規為各國低碳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指引和促進作用。
(3)金融機構深度參與
歐、美、日等發達國家金融機構低碳經濟的參與度都比較高,銀行、基金、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都成為碳金融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業務也滲透到了市場的各交易環節。例如愛爾蘭銀行開展的“轉廢為能項目融資”綠色信貸業務,日本政府與企業共同出資管理的碳基金,法國國有金融機構信托投資局投資參與建立BlueNext交易所等[4]。
國外發展低碳經濟對我國的啟示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是推進低碳經濟發展的關鍵。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我國低碳發展潛力巨大。促進國內碳交易市場和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同樣有賴于金融業的積極介入和積極支持[5]。
(1)強化銀行低碳理念,開展多元化碳金融業務
在過去幾年中,我國商業銀行為支持節能減排項目積極嘗試金融創新,并獲得了有益的經驗和成果。但由于缺乏各類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限制了我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能力。作為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平臺,商業銀行應通過提供融資租賃、財務顧問、資金賬戶管理、基金托管等業多項業務,全方位地介入CDM項目的中介服務,從而拓寬中間業務收入來源,逐步優化商業銀行的收入結構,爭取與國際市場盡快接軌[6]。
(2)促進多元化的金融機構參與
在歐、日、美等發達國家,國際碳金融市場的參與者眾多,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我國目前僅有銀行參與其中,證券、保險、基金等機構參與不足。應當借鑒世界世界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加大直接融資的支持力度。例如促進低碳保險產品創新,為CMD項目提供碳交易保險。吸引私募基金的參與,彌補公募基金資源的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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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環境污染 分擔風險 環境責任保險 制度完善
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隨著工業化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環境污染事故不斷層出不窮。由于環境污染是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傳統的侵權法已經不能妥善解決問題已不能適用,在損害賠償救濟方面,傳統的侵權行為的賠償救濟制度已無法完全解決這一新的侵權行為產生的問題,這樣污染事故造成的巨額賠償責任往往會出現無人承擔的局面,甚至即便確定了致害人,又因其有限的賠付能力使得政府承擔了最后責任人的角色,這對于社會公正和社會穩定是極為不利的,環境責任保險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了。
一、責任保險與環境責任保險
“保險乃是預防特定危險之發生,集合多數經濟單位,根據合理計算,共籌資金,公平負擔而將個人之損失,分散于社會大眾,以確保神經之安定的制度?!币蚨kU被稱作是“精巧社會的穩定器”,具有分散風險于社會之功能。我國的《保險法》第49條第二款規定:“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必熑伪kU制度最初設立于法國,其在十九世紀前期就頒布了《拿破侖法典》,這一法典規定了賠償責任,繼而創辦并開展了責任保險;德國也效仿法國開辦起責任保險。當前,在美、日、法、德、英、瑞士等發達國家的危險活動、意外災害領域中責任保險已得到廣泛運用,這些活動和領域主要有:工業事故、航空器事故、環境事故等。
環境責任保險常被稱之為“綠色保險”,其標的為被保險人因污染環境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和治理責任。其可以被表述為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或約定,以被保險人的環境侵權行為致使第三人受損而引起的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和環境治理責任而產生的費用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在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保險。
二、環境責任保險的基本特征
環境侵權責任保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故而它應當具有責任保險的一般特征,如第三人性、責任限額性、賠償的替代性,另外它也應該具有不同于責任保險的獨特特征。
首先,公益性。環境破壞和環境污染的受害人不是個別人,只要在其影響的范圍內,所有人都可能是受害者,一旦發生大規模的環境污染和破壞,環境侵權責任人往往因為損害巨大而賠付能力有限不能給予受害者足夠的賠償。這個時候采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使個人責任社會化,既能滿足受害者的損害賠償要求,又能減輕侵權責任人的壓力,這既有利于緩解侵權責任人與受害人之間的矛盾,又能維持社會的安定,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
其次,依賴性。環境污染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因而環境責任保險的運營風險比一般商業保險要高,環境責任保險人承擔的賠償金額也過大,因而保險公司大都不愿進入這一領域,即使有保險公司愿意承保,經營的高風險性又常常導致承保范圍較狹窄,實踐中,環境責任保險的對象是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而積累性污染的損害則不在承保范圍中。這就需要政府對環境責任保險提供適當的扶持,如稅收優惠,注入保險基金等,只有這樣環境責任保險才能取得長足的發展。
最后,強制性。這是基于環境責任保險的公益性而來,由于環境責任保險的風險高,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就可能面臨巨額賠付,保險公司處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會拒絕承保;而污染企業也會因為環保意思不足或基于成本的考慮還不愿投保。為了避免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也為了避免環境侵權責任人因拒絕投保最終可能無法支付巨額賠款而面臨破產的風險,越來越多的國家都把環境責任保險作為強制保險來對待。
三、我國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1.環境責任保險在我國各個城市的試點狀況。20世紀90年代,我國對環境責任保險進行試點,這是由環保部門和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新保險業務。我國最早開展環境責任保險試點的城市是大連市,這也是在眾試點城市中情況比較好的一個。在1991年下半年,大連市人壽保險公司推出了第三者污染事故保險,到1995年下半年,大連市參保企業累計4000家,保費收入達到220萬,其中賠償金額為12.5萬。隨后沈陽、長春、吉林等也開辦了這項業務。除了這4個城市外,丹東、本溪等城市也開辦了污染責任業務,但他們的試點情況都不理想,情況最好的大連市參與投保的企業也只有十幾家,而且投保的企業還在不斷減少,有的城市由于缺少投保企業,已經處于停頓狀態。由試點情況來看,我國的環境責任保險仍然處于起步階段,還有很多人意的地方。
2.環境責任保險在我國的立法狀況。我國作為《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締約國之一,在《海洋環境保護法》中就規定:“載運2000噸以上散裝貨油的船舶,應當持有有效的《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或其他財務保證證書》,或《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信用證書》,或提供其他財務信用保證?!痹?006年9月《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中也規定我國對海洋石油勘探與開發的企事業單位,實行環境責任強制保險。另外,我國部分地方性環境保護法規、規章中還規定了油污責任保險。除了以上對環境責任保險的規定,在我國的立法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總體上仍然是空白的,而現有的規定基本上都是在與油污、危險廢物等危險性活動密切相關的險種。
四、在我國推廣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存在的主要障礙
1.風險意識不高、環境責任保險模式選擇不適當。我國傳統的歷史文化使得人們習慣于家庭和單位的保障和事后救濟,而不接受保險的事前、主動的保障手段。就目前而言,我國的市場經濟還不完善,很多企業只注重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缺乏保險意識,保險公司也因環境責任保險的高風險而存在拒保的趨勢,這種情況需要采用強制保險的承保模式。而我國在推行環境責任保險的實踐中實行的是投保人自愿的任意保險模式,這樣以來,就出現了試點城市長春、吉林等無人投保的情勢,這嚴重阻礙了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推廣。
2.環境責任保險承保范圍不合理。環境侵權行為按照性質劃分可分為突發性環境侵權行為和累積性環境侵權行為。突發性環境侵權行為發生后即時就造成損害,受害人也能及時發現;累積性環境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受害人對損害發生的經過和結果無法及時認知。我國開展環境責任保險沒有把累積性排污所導致損害作為保險標的,只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害作為保險標的是遠遠不能滿足保險需要的。
3.保費與賠付率的設置不科學。目前,我國的環境責任保險最低費率為2.2%左右,最高費率高達8%。這樣的費率相對于國內其他險種是它們的幾倍,甚至十幾倍。而這與賠付率低極不適應,比如說在大連,1991到1995年其間的賠付率只有5.7%,在沈陽市,在1993到1995年的賠付率既然為零,這不僅低于國內其他一般的商業保險,也遠遠低于國外70%-80%的賠付率??偟膩碚f,我國的環境責任保險業務的開展并不成功,直接原因是賠付率過低而保險費率過高。
4.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在現實生活中,受害人常常因為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方面存在法律缺失而不能通過法律渠道追究污染者的責任,也不能獲得賠償。另外,即便受害人獲得了賠償,也只限于直接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污染者對于間接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樣企業的外部不經濟性就沒有轉化為企業成本,從而形成“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這樣的不合理局面。
五、完善我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措施
1.合理選擇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模式。環境責任保險模式主要可以分為強制環境責任保險和任意環境責任保險兩種。強制環境責任保險指的是污染環境的企業法定的必須投保的環境責任保險。而任意環境責任保險,則是指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一致訂立環境責任保險??紤]到我國目前經濟水平不高和環境問題非常嚴重的情況,我國可以采取強制責任保險為主,任意責任保險為輔的模式。
2.科學設立環境責任保險承保機構。在國際上,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機構一般主要有三種:一種是專門的保險機構,一種是聯保集團,一種是是非特殊承保機構,在我國,環境損害的特性決定了環境責任保險必須有公權力的干預,所以我國借鑒美外國的經驗,設立專門保險機構承保強制環境責任保險,然后由商業保險機構承保任意環境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