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4 2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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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治現象;政治學;政治哲學
中圖分類號:D0 文獻標識碼:A
1、政治與政治學的產生
“政治”這種現象很早就產生了,在奴隸制社會就有過相關描述。《尚書》里說“道洽政治,澤潤生民”,《周禮》則有“掌其政治其令”,《管子》中有“政治不侮”一說等等,當然,中國古代語境中的“政治”與現在所使用的“政治”在含義上顯然不盡相同。在儒家學派的著作中,政治和道德始終是結合在一起論述的,它們在價值追求和功能上相差無幾。西方學界一般認為,“政治”是從希臘字polis(城邦)和politieia(國家)逐漸演變而來。英語里將這個詞的轉而翻譯為polities,因此,在詞源上講,“政治”講的是城邦中對于公共事務管理或統治的意思。柏拉圖在其經典著作《理想國》中,將“城邦的正義”、“國家的善”作為主題,通過蘇格拉底的辯論,闡明了理想的城邦應該是一個善的城邦,它應該擁有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的美德。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認為“人類在本性上,也正是一個政治動物”,而城邦就是為某種善業的社會團體。不難看出,在古希臘的文獻中,“政治”這個概念的主要含義就是最高的善,就是實現正義。因此,無論是古代中國還是古希臘,政治和道德、倫理等范疇都在同一個意義上被思想家們所使用的,它們的主要研究對象都是知識、美德、正義等善的理念,政治學、哲學、倫理學沒有被區分開來。
從政治思想的發展史來看,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從概念上最早對政治學概念進行界定,他在書中認為“研究最高善的科學就是政治學”。盡管他的政治觀還帶有濃厚的哲學色彩,但亞里士多德當之無愧為開創政治學的“鼻祖”。而真正使政治學從與哲學、倫理學的交織中獨立出來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當屬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雅維利,他的《君主論》開辟了政治學發展的全新時代。與古代學者不同的是,他不再從哲學上去揭示政治的本質,而是把政治作為人類社會中的獨立現象加以界定說明其內涵、特征、意義,在他看來,對權力和權術的支配是政治的本質。因此,馬克思認為馬基雅維利從“近代的其他許多思想家談起,權力都是作為法的基礎的,由此,政治的理論觀念擺脫了道德,所剩下的是獨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張,其他沒有別的了”。
2、政治哲學何以可能
正如政治哲學在形式上囊括了政治、哲學兩門大學科一樣,厘清政治學與哲學的關系,是我們理解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哲學能夠為政治共同體提供政治價值(善、正義、德行),使當權者依據政治價值制定出良好的法律,維持社會秩序,讓人民過上穩定的、秩序井然的生活。同時,哲學也是需要政治學的。哲學不僅探究政治事物的一般性和普遍性知識,而且需要政治學為哲學活動的合法性進行辯護,需要在政治上為把哲學理念轉化為現實提供條件。
以希臘半島和地中海東岸為核心的“希臘世界”長期沉浸于神秘自然界,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出現以及自然法傳統奠定下來之后,哲學思想開始萌芽并逐步發展。最初。研究對象多是自然世界的事物,后來便應用到這種方法來研究人類的思想精神。一般的哲學家到了此時,開始集中討論人生意義,分析人與人,人和宇宙的關系;推而廣之,倫理的觀念被運用到希臘的社會政治情形上去,于是,最初的倫理國家觀、是非善惡標準等問題就成了希臘哲學家們終身辯論的事業,這是政治哲學得以存在的邏輯起點。
一種學說,只要能夠代表一種時代的思潮,就不是憑空杜撰;研究必然存在一個對象,背后必然存在一種研究背景,由此,構建起一種學說成為可能。政治哲學的產生亦是如此。環境變遷,固有的風俗習慣、祖先留下的老舊經驗,已經發現了不足以適應當時需要的一些弱點,因此產生研究的需要:它的缺點在哪里?什么方法才是最好的?有什么方法可以代替嗎?當這一類批評形成趨勢出現時,政治哲學便應運而生了。它的對象和背景,便是當時政治社會的情形,和時勢思潮的狀況。因為政治情形的擾亂是發生政治哲學的原因,故政治哲學的發生,不但是在有了政治制度之后,且是在政治制度成為困難問題之后。
而政治哲學最早在希臘得以萌芽、甚至一度繁榮,主要得益于希臘政治變遷、思想動蕩以及專門能夠從事思辨工作的公民團體的分化。具體說來,有三層原因:第一,政體變換。亞里士多德為寫作《政治學》考察了希臘數百個城邦仍然難以窮盡,足見希臘地區城邦數量之多。在這么多的城邦中間,君主、貴族、專制、平民四種政體的頻繁交替并不鮮見,正如威洛比所說,政治的成功帶來了政治的危險;平民的政治進步,帶來了行政方法的退步,外交知識的匱乏;哲學思想的發展,帶來了社會的倫理的無政府理想。不同的制度,不同的愿景,與遺傳的風俗制度、道德倫理混合在一起不斷沖突、交織,你爭我辯、你是我非,客觀上為政治哲學提供了研究材料。第二,民治盛行。平民議會、人民法庭等等機構的設立,使希臘出現一種有趣的現象,那就是:要想以自己的能力奪取權勢,就必須擅長政治議論。這種自由辯論的市場,造就了哲學家高水平的辯論技能。第三,希波戰爭。這場戰爭給希臘思想自由帶來了極大沖擊,進一步啟發了民族的自覺,“大家都覺悟救出希臘危險的‘是人類不是上帝’”,從此,人本主義逐漸沖破了宗教的籬笆,政治哲學的核心、主題得到進一步確立。
由上可見,從產生根源上來講,無論是哲學、政治學還是政治哲學,都是古希臘哲學家們基于希臘政治社會現實的一種理論反應,從主體上來講,哲學家們既表達了哲學上的價值追尋,又展現了政治學上的制度追求,價值分析、道德分析、事實分析同時交集于他們的思想之中。對規范性與事實性、理想性與現實性相統一的追求,形成了政治哲學的特殊語境。因此,只有將政治哲學放到哲學、政治學共同的視野中,才能進行準確定位。政治哲學既是政治學,更是哲學,從政治學、哲學兩個維度共同對人類世界進行現實關懷,最終造就了政治哲學。
3、差別之辨析
作為兩門獨立的學科,政治學和政治哲學都有各自的話語體系與理論規范。下面從五方面具體闡述。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論預設,博弈分析范式使人們能夠在一個更微觀、更精細的層次上來解析個體與整體、行動與結構之間的互動關系,較好地回避了社會科學方法論個體主義與整體主義二分帶來的緊張與對立,能夠更好地理解和闡釋各類社會政治現象。也正因為如此,一些學者將其對社會科學的意義與微積分對經典力學與物理學的意義相提并論。〔8〕邁爾森更大膽地宣稱:“非合作博弈論實際上實現了社會科學研究的統一,納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紀可與DNA雙螺旋結構的生物學發現相媲美的理論貢獻。”〔9〕金蒂斯雖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點,但還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試圖以之為一般分析框架來統一整個行為科學,因為在他看來,“博弈論對于理解各種生命形式尤其是人類變化過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視博弈論對一個學科來說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一旦人們將博弈分析范式應用于社會科學研究,就有可能產生如下幾項比較優勢:其一,由于它的理論預設具有相當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廣涵性,凡研究者認為是理性個體(人、生物、計算機)之間策略互動的現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內加以探究;其二,通過將微觀個體行為與宏觀社會實在置于互動的層面上加以理解和闡釋,人們能夠更好地化解個體與整體、行動與結構的二分與循環論證問題,在為組織、制度、歷史、文化等宏觀社會實在提供微觀行為基礎的同時也為理解后者賴以發生的各種約束和條件提供宏觀的語境和背景;其三,通過對博弈情勢進行數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對博弈各方所處物理環境、信息分布、主觀信念、行動策略以及支付(收益)進行直觀描述,從而對問題有更準確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數學語言,博弈分析范式為學術對話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確的形式化語言系統,為檢驗各種認識在邏輯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個基礎,使研究者能夠根據數學模型自結論回溯至假設,以便理解導致特定結論的假設條件。〔11〕其五,運用博弈分析范式進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檢驗的理論命題,以便人們根據經驗事實對這些理論命題進行證實或證偽。
二、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發展階段、代表人物與理論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涵義
我們知道,政治學研究始終具有海納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論傳統,十分注意借鑒、吸收、運用和發展其他學科的分析方法與理論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學者接受它的理論預設,認為社會政治實在是有理性個人間策略互動的產物,就能夠將其應用于政治學研究,使它的上述特點和優勢在政治學研究領域得到充分體現。需要說明的是,在國外學術話語體系中,人們通常將博弈論看成是理性選擇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選擇理論本身,并不嚴格區分理性選擇理論與博弈論這兩個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提法。然而,國外學者所說的理性選擇理論絕大多數情況下實際指的就是以博弈論為核心組成部分或者說博弈論化了的“升級版”的理性選擇理論。鑒于國內外學術話語體系的差異,對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區分,將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從理性選擇政治學研究中抽取出來做一相對獨立的系統梳理與評析,仍然不乏積極意義。這樣,一則可以使我們更清晰地凸顯出二者之間既相聯系又相區別、既繼承又發展的事實,二則也有助于我們更準確地把握國外政治學研究的發展趨勢。更重要的還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用語比理性選擇政治學研究的用語能夠更全面準確地傳遞出其作為一種主體間、理性主義與建構論式政治學研究的真實意涵和內在精神。另一方面,隨著政治學研究的“專業化、分化與雜化”和跨學科、跨子學科交叉與融合的日益發展〔13〕,政治學研究這一概念的涵義與指稱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很難嚴格界定。寬泛地講,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兩層涵義:一是指政治學者所從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學科背景的學者針對傳統政治學理論議題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層涵義,即政治學者運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論預設、研究方法、數理模型而進行的政治學研究。這樣,一來可以將本文限定在一個相對有限的范圍之內,二來也能夠將公共物品供應、公共池塘資源治理、群體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義與道德習俗演化等跨學科研究議題納入視野,以真實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問題意識和發展現狀。
(二)三個發展階段以及各階段代表人物與理論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與發展及其在政治學研究領域的應用推動了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形成與發展。然而,這一過程并非是一個政治學研究從屬于或單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過程,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有其自身發展的脈絡和邏輯,對博弈分析范式的豐富與完善也作出了許多有價值的理論貢獻,因而有必要加以單獨討論。為了敘述方便,我們將這一過程大致劃分為試探期、成型期和常規科學發展期三個階段并側重對各個階段的發展水平、代表人物與理論成果進行扼要評析。
1.試探期
《博弈論與經濟行為》一書出版以后,著名政治學者多伊奇(K.Deutsch)敏銳地注意到了這一理論動向,對其應用于政治學研究領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圍內,該方法與一些政治學理論問題的相關性是顯而易見的。”〔14〕經濟學家赫維茨(L.Hurwicz)也認為:“兩位作者用以處理經濟問題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適用于政治學、社會學甚至軍事戰略學。”〔15〕他們的樂觀預測很快得到驗證。進入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里克爾(W.Riker)、謝林(T.Schell-ing)、羅爾斯(J.Rawls)、諾齊克(R.Nozick)、謝普斯爾(K.Shepsle)、奧德舒克(P.Orde-shook)、奧唐耐(G.O’Donnell)等人開始試探性地應用博弈論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對政治聯盟、組織行為、策略投票、議會過程、國際談判、軍控與核擴散、自由平等、公平正義、政治發展與民主轉型等理論議題展開研究,取得了不少有價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也隨之嶄露頭角。里克爾1962年出版的《政治聯盟理論》被公認為經典之作。〔16〕里克爾在書中提出了“社會法則是建立在博弈論基礎上的”這樣一個在當時還顯得比較大膽和超前的命題〔17〕,并運用“核”(core)這一合作博弈論的重要概念提出了著名的最小獲勝聯盟理論,在政治聯盟、組織行為、議會過程等研究領域產生了重要影響。國際政治理論家謝林不但首開先河將博弈論應用于國際談判、軍事沖突、軍控與核擴散等問題的研究,還提出了“聚點”(focalpoint)均衡和“可信承諾”(credible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對博弈論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并因此榮膺諾貝爾經濟學獎。〔18〕比較政治學者奧唐耐通過分析阿根廷各黨派之間的聯盟與博弈對該國政治發展的影響而將博弈論引入比較政治發展研究〔19〕,帶動了后續民主轉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轉型。博弈論對羅爾斯、諾齊克等人的政治哲學研究也產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響。在構建公平正義學說時,最大最小法則(maximinrule)這一嚴格競爭博弈(零和博弈)的納什均衡決策法則是羅爾斯推演差別原則的關鍵,也是人們批評差別原則的一個重要切入點。〔20〕此外,我們看到,羅爾斯從盧斯和雷法合著的《博弈與決策》以及馮?諾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論與經濟行為》一書中加以明晰化的馮?諾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論中獲益匪淺。〔21〕羅爾斯本人也承認:“正義論也許是理性選擇理論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諾齊克對博弈論的運用就更為明顯和徹底。在論證最小國家理論時,諾齊克依據的正是囚徒困境這一經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羅爾斯等人對理性選擇和博弈論的運用將傳統的社會契約論改造為精致的道德幾何學論證體系,引發了大量的后續研究,形成一個龐大的所謂的“羅爾斯產業”〔24〕,從而有力地推動了當代政治哲學研究的復興與繁榮。總體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還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學者對其還普遍比較陌生,因此從人數、成果數量和理論影響等幾個方面看,該階段還屬于少數政治學者試探性地從事博弈分析政治學研究的早期發展階段。
關鍵詞 “氣” 維穩的政治學 維穩新思維
分析當前社會穩定問題的新思路
當前的社會穩定問題表現多樣,集體上訪和是其中一大焦點。學界通常認為,集體上訪的起源在于民眾群體的物質利益的被侵害。但事實上,民眾對于物質利益的被侵害盡管非常敏感,但這種敏感一般不會直接反映為集體上訪的出現。在相當多的情形中,民眾持續地卷入集體上訪常常與被強加的高壓、被壓抑的情緒、被傷害的情感、被侮辱的人格有關。但值得注意的,集體上訪又并不是完全由情緒來主導的。上訪者一般在目標上是相對有限的,在手段上是比較理性的。只有在中,我們才看到情緒完全失控的情況。
社會沖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現實性沖突,即那些目的在于追求沒有得到或正在失去的目標的沖突;另一種是非現實性沖突,即釋放緊張情緒的沖突。①我國當前的集體上訪兼有現實性沖突與非現實性沖突的特點,人格的沖突、情緒的對抗是集體上訪得以發生和持續的關鍵動力,但其上訪目標卻往往限定在物質利益上。
我們可以借用中國文化中一個常見的概念——“氣”——來把握我國當前集體上訪和的發生過程。②這個過程大體可分為四到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氣”的凝聚。我們在這個階段可以看到民眾集體上訪起源的累積性特點。由于在市場轉型中某些結構性因素的影響,部分民眾的權利有時會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這些侵害雖然不會都直接引起民眾的政治行動,但卻不斷加大當地的政治氣壓。
第二階段:“氣”的初始釋放。我們在這個階段可以看到民眾集體上訪爆發的機緣性特點。不斷積累的高氣壓以集體上訪的形式爆發,是需要一些特定的條件的,包括激起民眾不顧一切代價去冒險的情形,以及開展集體上訪所需的最基礎的資源、傳統和人力條件。
第三階段:“氣”的再次加壓。這個階段是集體上訪整個持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當氣在前一階段初始釋放出來時,還基本上是在圍繞利益展開,事情遠沒有到不可收拾的局面。只是到了現在這個階段,某些基層政府對集體上訪的積極分子所采取的嚴厲的、有時甚至是非法的打擊,嚴重侵害了這些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由此,民眾和基層政府在物質利益沖突的基礎上平添了人格的沖突和情緒的對抗,并由這種人格的沖突和情緒的對抗統領了物質利益的沖突,從而使集體上訪獲得了持續的、堅決的動力。這就是一味采取高壓手法帶來的反面效果。
第四階段:“氣”的導引。盡管集體上訪此時因涉及到了人格的沖突和情緒的對抗而具有了頑強性的特點,但這種行動卻并不具有激進性的特點,相反地,這種處于高壓狀態的“氣”在被釋放時得到了精心的導引,集體上訪無論是在具體目標上、還是在手段上都受到了相當的限定。但這種導引并非都能持續下去。因此,民眾的這種行動有時還很可能進入第五階段。
第五階段:“氣”的失控。在集體上訪的積極分子被徹底打壓下去、而上訪者的物質利益問題又未得到真正解決的情況下,群龍無首的民眾在行動上可能變得更加激進,有節制的“氣”可能演化為失控的氣場,這就是迭出的緣故。
我們從“氣”演化的這五個階段可以看到,基層政府的反應在維穩上的確居于關鍵環節。但是,這絕不是說,基層政府的反應越強硬、越敏感,維穩就越能實現。恰恰相反,目前維穩面臨的一個基本困境正來自基層政府的過敏反應。
當群眾的“氣”因為某些因素進行初始釋放時,基層政府的本能反應常常是把集體上訪的組織者視為“刁民”或“別有用心者”,常常對他們采取種種嚴厲的整治措施。然而這種“槍打出頭鳥”的做法往往只會激化已有的矛盾。如果是原來的矛盾還只是利益矛盾,而利益矛盾在某種意義上總是可以談判、妥協的話,那么,當“氣”被再次加壓時,上訪者的行動重心已經轉向了反抗基層政府對他們的整治,這時他們的行動常常被逼入了絕地,堅定了與基層政府抗爭到底的決心,哪怕是魚死網破,也要將整治他們的官員拉下馬。因此,基層政府對上訪組織者濫施高壓,橫加打擊,本來是為了遏制集體上訪的勢頭,沒想到正是這種打擊成為集體上訪新的動員因素,使這種行動不斷再生產出來。
如果基層政府始終堅持對上訪組織者實行持續的高壓,集體上訪的行動的確可能一時被強壓下去,但事情可能會出現更壞的結果。因為,在集體上訪進行過程中,盡管上訪者與基層政府的對抗是持續的,但上訪組織者為了規避法律風險,一般并不主張激烈的、非法的行動。也就是說,上訪組織者的存在恰恰使上訪行動得到了某些限制,他們往往尋求的是“踩線不越線”的行動效果。但是,當上訪組織者被徹底打壓下去后,有組織、有節制的集體上訪很可能向無組織、無節制的轉化。
可以說,集體上訪與之間存在著某種消長關系。如果集體上訪的渠道是較為暢通的,基層政府的反應是比較積極而寬和的,那么,即使實質問題一時得不到解決,群眾的“氣”有一個正當的宣泄口,爆發的可能性也會大大降低。而1990年代以來,的猛增,特別是無利益相關者的的大量出現,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對集體上訪處置失當,導致“氣”的持續高壓和失控。
20世紀60年代的環保主義和民權運動催生了當代動物倫理學。核心理論是:與人類一樣,動物具有感知疼痛和移情能力(感受同類情感的能力),因此他們具有同樣的“人格”和法律地位,值得尊重和保護。理論奠基是達爾文的演化論:地球上的所有物種,具有共同的祖先;人與動物之間具有親緣關系。經過3代動物倫理學者的普及,動物倫理學在西方知識分子中廣為人知,相對于這種狀況,國內學者對動物倫理學還比較陌生和難于接受。
本書共有3部分20章。導論:開發利用或相互尊重地共存。第1部分 超越物種歧視,含第1-6章:1.孰生、孰死、孰為?物種歧視對同情式保護和社會正義的瓦解;2.有感知力的物種:超越舊的和新的物種歧視;3.對人的索引:為什么作為人類比作為水的存在感強?4.猿類主義和種族主義:緣起和應對;5.人種、物種與二戰后聯合國人權議程;6.解決動物-工業復合體。第2部分 感受和,含第7-13章:7.人類、海豚和道德包容;8.猴類、猿類和其它動物悲傷的表達;9.類人猿的讀心能力:利害是什么?10.無心智理論的主體間性:跨物種比較;11.非自然行為:物種接觸的障礙和洞察?12.蘇門答臘島的人權化動物;13.跨越物種的愛:刺猛蟻E.ruidum的種內合作和種間互惠。第3部分 走向和諧共存,含第14-20章:14.社會性心智和社會化自我:人類――靈長類關系的再定義;15.印尼蘇拉威西島人類與獼猴的關系;16.生命經緯線:連結保護和福利;17.家養鳥類:去工業化的養雞場之旅;18.糾結的移情:動物倫理的可選策略;19.擴展涉人科研倫理到非人動物;20.非人動物的法律化“人格”和法律權利的可實現性。
第1作者Raymond Corbey是一位哲學家和人類學家,蒂爾堡大學副教授,兼有萊頓大學終身教職。他的研究興趣是動物行為和人-動物關系,如類人猿的演化、采獵部落人及經濟全球化。 他的另一本專著《猿類的形而上學:議定人與動物的界限》也很有影響力。第2作者Annette Lanjouw是Arcus基金會副主席,此基金會管理著世界最大的猿類私立保護基金。她曾在野外研究過倭黑猩猩、大猩猩、長臂猿。2007年加入Arcus基金會之前,她在非洲從事了20余年的猿類動物保護工作。她在動物行為生態、保護戰略、組織管理、保護體制發展、政策制定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本書適合動物倫理學、動物行為學、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學者和碩博研究生。
魏玉保,博士生
關鍵詞:政治學;國際關系學;國際政治學;學科史
中圖分類號:D8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6-0003-02
對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兩門學科之間關系的研究,主要是研究它們之間的聯系和區別,而不研究屬于政治學和國際關系學學科范疇的具體問題,是理論與學科關系層面的探討,或可以說屬于學科史研究的范疇。對于政治學和國際關系學的關系,從學科史的角度予以厘清,有助于合理界定兩個學科的方位和邊界、正確理解學科的內涵和外延、促進人們更好地把握它們的發展變化與相互間影響。
一、政治學和國際關系學的概念辨析
要進行相互關系的比較分析,首先需要考察學科的屬性,即該學科是研究什么的。首先來考察政治學。政治學英文“Politics”一詞源于古希臘語Polis(城邦)。西方政治學的創始人首推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柏拉圖在其《理想國》中提出“善”、 “正義”和他的哲學王理想。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是西方思想史上第一部系統論述政治理論及其體系的著作,他倡導以個人幸福為最高政治目標的城邦政治論,使政治學發展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其后大致經歷了中世紀神學政治學、近代文藝復興時期以來的權利政治學、20世紀以來現代意義的政治學等幾個階段,①有著悠久的歷史。一般而言,政治“本質上是人們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圍繞著特定利益,借助于社會公共權力來規定和實現特定權利的一種社會關系。”[1]政治學,則是研究政治關系及其發展規律的一門學科。
“國際關系”(international relation-IR)是國外學術界比較常用的詞語。在英文《韋氏詞典》里對它的解釋是:“國際關系是政治科學的一個分支,關注的是國家間的聯系并且主要關注對外政策”。從這一定義來看,“國際關系”的屬性有三點:一是在學科上它從屬于政治學;二是它的研究對象是國家間的關系;三是對外政策或外交是其關注的重點。“國際關系”不僅僅是指國際的政治關系,還涉及經濟、軍事、科技、教育、文化、宗教、衛生、民族、政黨等各種聯系。也有學者認為,“國際關系是超越國家界線的國際社會關系。進入世界近現代史的國際關系主要是國家以及國家集團之間的相互關系”[2],“嚴格來說,國際關系的領域集中在世界上政府間的關系,但這些關系不能被孤立地理解。這些關系和其他因素(如國際機構、跨國公司以及個體)是有緊密聯系的;與其他社會結構(包括經濟的、文化的和國內政治結構)也有聯系;甚至與地理的和歷史的因素也發生關聯。國際關系學是交疊了幾個其他領域的龐大學科。”[3]可見,國家間的關系是國際關系學研究的重點或主要方面。所謂“國際關系”,主要指國家間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主要方面的聯系;“國際關系學”,則可被看作是一門研究這些聯系和及其規律的獨立學科[4]。
二、政治學和國際關系學的歷史關聯
19世紀,受西方實證主義思想學說影響,人們對政治學的獨立地位、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有了較一致的看法,當時主要以國家政治行為、政治體制與機構、政治理論與原則、政治家的思想行為等為研究對象。20世紀早期,政治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現代意義上的國際關系學也產生于20世紀初,是現實國際關系發展在人們觀念上的反映,是人們對國際關系認識日益加深的產物,相對來說是新學科。
傳統上,國際政治學屬于政治學的范疇,而國際關系學則是國際政治學的拓展。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世界范圍內錯綜復雜的國家間矛盾的第一次總爆發,國際關系成為學者們必須密切關注的焦點。1919年,威爾士工業家戴維斯在威爾士大學資助建立了國際政治系(The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t the University of Wales),并為國際政治專業設立了伍德羅·威爾遜講座教席(Woodrow Wilson Chair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這種設置標志著獨立的國際政治學科的誕生[3]。顯然,國際關系學(IR)最初是以國際政治學(International Politics)的面目出現的,并且被許多政治學領域的學者看作是政治學的子學科。1949年在巴黎,各國的政治學者共同建立了“國際政治科學協會”(IPSA),協會確定政治學研究的對象有五項:政治理論、政治制度、政黨和政治團體、國際政治關系、社會輿論[4]5。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國際政治學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際政治研究伴隨著一系列特定刊物的出現而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學科領域和范式。這些刊物包括:《外交》(Foreign Affairs,1922)、《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47年)、《世界政治》(World Politics,1947年)、《國際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1963年)、《和平研究雜志》(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1964年)等,此外,英美國家都出現了國際關系方面獨立的博士教程[5]5。20世紀50年代末,以國際政治現象及其規律的研究為主要內容的國際政治學成為政治學的三個主要分支學科之一,另兩個是行政學和比較政治學。在學科史上,“國際關系”可以說是“國際政治”在空間范圍上的延展,在時間上也存在一定的先后順序。由于這種特征,使得“國際關系學”稍微偏離了政治學領域,與政治學的聯系不如“國際政治學”與之緊密。但反過來說,國際政治始終都是國際關系學研究的重點,原因在于“國際政治”關系一直以來是各種國際關系當中最重要的一類關系。
三、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的不同
(一)學科生成、發展歷程(學科史)的不同
政治學在古希臘時期就產生了,中世紀的政治學和其他學科一樣,受神學統治。近代文藝復興時期,政治學最終擺脫神學束縛,恢復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20世紀早期,政治學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國際關系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它的生成是20世紀的事,但這個過程幾乎跨越了整個世紀。
國際關系(國際政治)作為一種現象也有久遠的歷史。其實,不管是古代的城邦國家還是現代的民族國家,只要有國家,就存在“國際關系”。“如果把古代學者的研究,諸如修昔底德(Thucydides)研究古希臘城邦國家間關系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The 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和中國記述春秋戰國歷史的典籍《春秋》、《左傳》、《論語》、《戰國策》等視為某種“國際關系”研究的話,那么這種研究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了”[5]4。國際關系學到20世紀上半葉還不能說已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直到20世紀70年代,它才有了比較像樣的、可稱為一門學科的輪廓。
(二)研究對象與學科特點的不同
政治學以探求政治關系的發展規律作為自己的目標和任務,因此,它的視角通常會圍繞政治關系,從政治行為、政治體系、政治文化等方面去闡釋政治的本質,關注國家、權力、權利等核心概念,關注人類圍繞這些核心價值所做的價值選擇,關注對自由、正義、和諧等終極理念的追求;國際關系學的研究背景是由世界上所有國家共同構成的一個特殊“社會”,這個社會沒有中央權威,國家間的互動在本質上是無政府的。國際關系的研究不僅涉及政治因素,而且涉及軍事、經濟、宗教、文化、法律、生態、社會心理和意識形態等多個方面,其中關注較多的是國家的外交關系和外交政策。其研究對象非常復雜,具有明顯的跨學科特點,經濟學、法學、歷史學、社會學等對于國際關系學都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它還涉及哲學、地理學、生態學、心理學乃至數學、統計學等眾多學科,表現出十分龐雜的特點,但國際關系整體的運動規律仍是國際關系學的研究對象。①
(三)研究方法的不同
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都經歷了傳統研究方法和現代科學研究方法兩個階段。傳統的研究方法包括哲學的研究方法、歷史的研究方法、規范分析方法、法學的研究方法等;二戰后初期,“國際關系學界大多數學者沿用政治學或法學的一些方法,注重對國家、戰爭與和平等問題的研究”[4]7。戰后六七十年代科學主義盛行時期,政治學、國際關系學開始利用其他科學領域的研究成果鑄造本學科新的研究方法,包括經濟學的方法、社會學的方法、心理學的方法、系統分析方法、結構功能主義的方法、行為主義的方法、數理統計的方法等等,統稱為現代科學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上的傳統與現代兩個階段是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的共性。所不同的是,由于國際關系學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學科,其研究方法也表現出復合多樣化的特點,更多地具有“科學主義的”傾向,研究的問題與政治學的課題相較更為現實具體,更多采用實證主義、定量分析的方法。國際關系學的研究大大豐富了政治學學科的資料庫。筆者以為,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在研究方法上不存在根本性的不同。研究方法作為一種工具,對于某一分析課題來說只要是恰切的就可以大膽采用。
四、結語
在學科發展史上,學科之間從屬、分離以及綜合是學科發展內在規律的表現。國際關系學傳統上被認為是政治學的一個從屬學科,但隨著其研究領域的擴展和深化、研究成果的繁榮豐富,國際關系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的地位已經在人們當中達成了共識,大家都承認它有獨立的理論體系、研究領域和研究對象、學科目的與學科價值。
同時,國際關系學與政治學之間也存在著相互支撐的關系。國際關系學雖然研究的是一個類似無政府狀態的國際“社會”當中各行為主體互動的關系問題,但它始終離不開政治學所提供的關于國家、權力和權利等基本概念體系的支撐,以及政治學提供的價值規范的牽引。政治學也迫切需要國際關系學在這方面的成果來大量豐富政治學研究的資料與素材,特別是在全球化的當天,政治現象常常是超越國界的。 總之,政治學與國際關系學的相互支撐與相互分離是二者間關系的主要特點和趨勢,學科發展也會受這對矛盾運動的影響。
參考文獻:
[1]王浦劬.政治學基礎[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5.
[2]袁明.國際關系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3][美]Joshua S.Goldste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5:3.
一、當前新制度主義在層次分析方面所存在的分歧點
1.新制度主義功能與結構方面的問題
相關專家學者提出,制度的連接機制表現比較明顯,相關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擬定相關制度的形式,展現不同微觀社會背景下相互之間的層次關系,并將相同物質的功能結合到一起。
Alexander Hicks曾經也提出了與其相關的理念,認為新制度主義研究中確實存在不同分析層次以及不同分析視角,這種視角主要表現在理性選擇制度和社會學制度這兩方面的差異,且差異十分典型。雖然許多專家學者都陸續提出了各種新制度主義的根本性內在分歧,但是沒有得出一個統一的定論。雖然這部分專家學者已經認清了問題的核心,但是尚未解決。
新制度主義在分析層次上存在一些分歧點,這些分歧點目前都集中在邏輯適宜性和邏輯結果這兩個方面。新制度主義在適宜、后果這兩方面的邏輯層面存在較多的不同點,而且在對制度進行分析時,如果發現制度分析與理論構建模式不同,可能會受到傳統工作理念的制約。
選擇性理論屬于近年來逐漸被人們所重視的一種理論,側重于工作制度主義內容,產生在經濟學的傳統研究項目當中。雖然和主流的各種新古典經濟學有許多相互違背的地方,但是二者之間依然可以通過一些理論進行假設,同時這也屬于不同經濟發展條件下的一種理性選擇方式,讓結果更加滿足其偏好。但是在此過程中,社會學研究開始確立,并且在確立之后,其方法論也開始占據優勢,因為目前我國在進行相關社會學研究時,最常見的研究方式就是利用各種方法來構建社會要素及相關發展問題以及社會意識形態個人行動塑造問題。
社會學制度主義與歷史制度主義在面對特定形式制度下的人類個人行為時,一般都比較偏向于堅持適宜性邏輯,但是理性選擇制度主義的思想卻會讓個人偏向于選擇后果邏輯。不論是瑟倫還是斯坦默,都將該意義當成研究的基本要素,并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分別提出不同層面的政治學內部理性制度以及相應的社會主義論點等。
2.新制度主義層次分析
(1)將文化路徑和新制度主義的計算路徑當成主要的路徑來對待,同時二者也是新制度主義最關鍵的特征之一。部分新制度擁護者認為,適宜邏輯比較強調個體總數,并將個人總數論點集中到文化或者是相關的組織路徑當中。這種自我利益、個體效益會受到文化、組織等方面的影響。在進行組織分析的過程中,工作人員需要多關注新制度主義內部的文化要素、社會要素等多種構成因素,結合認同要素,分別對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界定。目前我國的歷史制度主義一直以來都比較信奉社會發展背景要素,所以研究人員在對理論立場上和社會學制度主義進行研究時發現許多相似之處。
(2)從文化路徑的角度出發,對計算路徑加以評論。個體在做出決定時,一般情況下并不會建立效用函數,并按照這個函數,分別對成本與經濟效益進行對比分析。通過對新制度主義進行研究發現,新制度主義在層次方面的分歧也比較明顯。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其工作的本?|是一種能動與直觀結構相互關聯的處理模式。如果在當前社會發展背景下,新制度主義可以得到一定的發展,就必須不斷構建可以和結構、能動相互關聯的考察面。以該認知方式為基礎,William Roberts Clark按照結構和能動二者之間的關系,將新制度主義劃分成了不同的分支,分別為agency-centered institutionalism、structure-based institutionalism。該劃分方式比較簡單易懂,可以從根本上分析出不同動能之間的特點,同時還從側面體現出這兩種要素所代表的新制度主義的根本分歧點。對待結構與能動、客體性、主觀性關系不同的認知問題上,要多考慮社會科學核心要點問題,利用相關論點來回答究竟是個體還是整體在社會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
二、新制度主義政治學的理論取向
在對邏輯清晰理論進行構建或者對嚴格規范問題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會凸顯出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共通之處。但社會科學并不是一種徒勞無功的緊隨自然科學發展而發展的學科。雖然社會課程和自然科學的內容有許多交叉點,但是畢竟二者的整體大方向不同。國內的專家學者也根據這一要點,提出了政治學科的特殊性。政治學科和其余的自然科學有本質性不同,雖然也有一些交集。政治學與自然科學都需要關注知識的獲取方式,并且政治學科和自然學科基本相同,都需要對不同形式的變量進行全面研究,通過對變量進行分離、對變量進行控制的方式來獲取各種自身發展所需要的知識點。在研究對象方面,政治科學的研究對象并不嚴格,同時也沒有重復性。政治學科在確立了以后,科學化歷程也代表了行為主義革命的后續發展,體現了政治科學在科學化方面所遇到的困境。新制度主義政治學,必須不斷吸收來自傳統工作制度的研究成果才能長期發展。政治學在我國的發展時間比較長,而且在新制度主義發展之前,政治學制度已經成為社會的主流研究制度之一,而制度研究也是當時政治學最關鍵的一個研究部分。政治學當中的新制度主義,尤其是歷史制度主義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舊制度主義的研究成果。
在國際政治學中,“民主”仍然是一個新課題,但隨著實踐中國際間交往的大發展,國際民主的訴求日漸高漲。理論上,各主流學派對國際民主少有論證,但我們卻不難發現其對國際民主“潛藏”的態度、訴求與“價值偏好”。本文旨在對國際民主進行學理層面的探討,并不著重研究實踐中的所謂“程序民主”問題。事實上,由于缺乏統一的主權上位,相對完善的程序層面的國際民主還很不成熟,它更多的是以民主價值“片段”的形式滲透在具體的國際事務和交往中。因此,本文將國際民主定義為一系列符合民主基本規范的價值原則,是一種“社會事實”或“社會存在”。相較于國內民主,國際民主的內涵與外延都更加豐富、寬泛。主權國家、非國家行為體、個人都是國際民主的價值載體,主權的獨立與平等、國家間的合作與妥協、非國家行為體的參與和協調以及人的基本權利等都可以看作是國際民主的價值體現。
一、自由主義邏輯與國際民主
國際政治學發軔于自由主義,但其最興盛的學派是現實主義。盡管越來越受到挑戰,但可以說直到今天,現實主義依然保有其“超主流學派”的地位。對人性的悲觀、對權力的爭奪、對相對利益的追逐、歷史的循環論判斷是現實主義堅硬的理論內核。分析其理論邏輯,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判斷:現實主義否認國際民主的存在。作為“超主流學派”的現實主義是國際政治理論中、特別是現實中的主導話語,以至于在英語國家中流行“權力政治乃口語中的國際政治”的說法。[1]但要更全面理解國際政治、更準確地研究國際民主問題,我們還需要看看硬幣的另一面。
與現實主義不同,自由主義對國際民主持樂觀的態度,從自由主義的基本理論以及其中各主要派別的思想中我們不難看出這一點。
和平是國際政治學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國際民主的基本前提,可以說自由主義對國際和平以及對國際體系持續進步性的信心從來沒有動搖過,相互依賴自由主義、制度自由主義、共和自由主義從不同的角度(經濟、制度、政體)進行研究,對于國際和平得出了殊途同歸的結論。實際上,各派別在理論上對國際民主問題也都給出了自己的證明,只不過沒有明確提及而已。相互依賴理論對權力(非對稱相互依賴產生權力)的重新發現,使人們能夠重新認識國際政治中的權力關系,小國(在某種情況下)亦可以形成對大國的權力優勢,大國與小國之間在獲得權力優勢的機會上的相對平等得到了初步證明。全球化時代,“復合相互依賴”模型的提出更是全面否定了現實主義的基本假設,說明了在存在多元行為主體的世界中,經濟等“低級政治”領域的國際互動越來越重要,軍事的作用正在不斷地減弱,各種非主權行為主體(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跨國公司等)的治理作用日益凸顯,世界事務中,更加廣泛的參與和協調成為可能。“復合相互依賴”進一步弱化了現實主義權力、等級的話語,彰顯了國際民主中平等、協調、參與的重要意義。[2]制度自由主義發現了無政府體系中的“市場失靈”現象,國家之間無法達成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并非由于現實主義所謂的國家對相對收益的計較和對權力的欲望。而國際制度能夠幫助國家解決這種由于信息缺失造成的困境,使各國之間互動的交易成本降低,讓國際合作成為可能。相互聯結的制度網絡能夠有效地制約國家特別是大國的“犯規行為”,實際上起到了保障中小國家權利的作用。共和自由主義最直接地探討了民主問題,民主和平論集中地代表了其理論研究成果。盡管民主和平論著重于討論國內民主體制與國際和平的問題,但其對民主的信仰、對民主價值的闡釋卻同樣適用于國際領域。民主和平研究存在三個分析層次:單向國家層次(monadic)、雙向互動層次(dyadic)和國際體系層次(systemic)。單向國家層次主要研究民主政體是否更具有和平性質;雙向互動層次主要專注于文化層面的研究,認為民主國家比專制國家更容易滿足現狀;國際體系層次的研究是最新的發展,理論邏輯尚不清晰,但全球層次的民主與體系沖突之間的關系是其研究的基本問題。[3]雖然民主和平論是關于民主政體與國際和平之間關系的還原主義研究,但它認為國家內部民主的政治文化、行事原則、思考邏輯會不斷地滲透到體系層次中去,并通過國家之間的交往不斷地內化于其中。
另外,自由主義開始逐步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國際機制之所以改變,不是因為國家所宣稱的客觀利益發生了轉移,或是由于權力分配的更動,亦非政府面臨的制度化條件發生了改變,而是由于人們利益觀念的改變——即由于行為者的學習所造成的。”[4]通過“學習”,國家能夠對協調、合作等國際民主價值形成比較明確的認知,營造更加濃厚的國際民主環境。然而,自由主義所說的“學習”只是溫特所謂的“簡單的因果作用”。要發現國際社會的變化,更全面地看待國際民主的現在與未來,我們還需要建構主義的幫忙。
二、建構主義邏輯與國際民主
在建構主義的理論中,“觀念”具有第一性,這樣,“人”的位置就被極大地凸顯了出來。在有人生存的世界上,不僅物質層面深深地印上了人類活動的烙印,而且整個世界也因人的存在而有“意義”,這并不是否定物質的客觀實在性,但是,如果形容物質世界是一張“黑白素描畫”的話,那么,正是觀念、文化為它涂上了“油彩”。在溫特的主流建構主義理論中,“國家也是人”,諸個人的共有知識或者說文化再造了國家作為“法人”或“團體自我”的觀念,因此,國家某種意義上也帶有身份、利益、意圖等人的特征。[5]在建構主義的世界中,人和國家不再是主流理論(理性主義主流理論)所描述的物質的傀儡,而是自己行為的主人;物欲“橫行”的世界是決定論意義的,而觀念的意義是給人們帶來了變革的希望。現實主義看不到變化的可能,它認為“過去如此,將來也是如此”,這樣,現實主義研究的就不再是真實的“規律”,而是在推導一套“應然”的結論。溫特在說明“我們今天認為是國際政治‘常識’的內容”時寫道:“某種類型的國家是國際體系中的主導行為體,這些行為體是利己的個體,因此國際體系部分地是一個自助體系;但是國家也相互承認主權,所以國家之間是競爭對手,不是敵人,國家有維持現狀的趨向,這使他們約束自己的行為,在受到外來威脅時尋求合作,因此體系部分地也是一個助人體系,這與霍布斯面臨滅頂之災式的自助邏輯有著根本不同。”[6]在建構主義論證中,我們看到了一幅國際民主發展的圖景,各國從相互廝殺的恐懼中認識到了獨立、寬容、合作、互助等國際民主價值的重要性,在不斷的交往實踐中,民主文化規范能夠成為另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隨著交往頻度的提高、時間的持續,國際民主價值的內化程度也會增加,當越過溫特所謂的“傾斜點”時,國際民主文化則會有質的提升,國際民主的價值內涵也會顯得更加豐富、具體。
三、英國學派邏輯與國際民主
英國學派是國際政治學理論中最具“多元主義”特質的一個流派,在英國學派的理論中,我們能夠看到多種思想傳統對它的影響。馬丁·懷特總結出了國際理論研究的“3R”傳統(現實主義、理性主義、革命主義),他認為單靠三種傳統中的任何一種都不足以理解國際政治學,只有把這三種都一并用上才足以理解它。[7]英國學派盡力避免在自由主義與現實主義中間“選邊站隊”,而是辟出了一條“中間路線”。這并不是說英國學派是各流派之間妥協的產物或是一個不同理論的“大拼盤”,英國學派有其獨特的研究視角與領域,它把由國家組成的世界看作是一個“社會”,我們從其論述中能夠感知英國學派對國際民主價值潛藏的態度。
與英國學派理論內涵的多元性相一致,其在國際民主問題上的態度也同樣呈現多元(矛盾或模糊)的特點。英國學派承認國際體系的特點是持續的無政府狀態,但它更愿意把國際體系看作是一個無政府社會,其中存在著把各自獨立的國家粘合成一個社會的各種共同價值,“秩序”與“正義”就是英國學派較為關注的兩個內容。赫德利·布爾認為,“國際秩序就是追求國家社會或國際社會的基本或主要目標的行為格局”,這些基本目標包括:維持國家體系和國際社會本身的生存;維護國家的獨立或外部主權;維護和平;限制暴力的使用;條約必須遵守;國家相互承認彼此的主權。[8]他認為國際社會一直存在于現代國際體系中,因為維系秩序的共同因素一直在起作用,包括:共同利益觀、規定行為模式的規則以及使這些規則發揮效力的主權國家。可以看出,英國學派認為國際制度(特別是宏觀的憲法性國際制度,如主權制度)、規則、共同利益能夠規約國家的行為并使國家尊重彼此的主權權利從而促進合作、達成協調(妥協)、規約戰爭、維護和平,這是秩序格局的基本要求;國家的獨立、自主等建立在秩序格局之上的目標更是體現了國際正義的價值要求。從這方面看國際民主作為一種價值規范與英國學派的理論內涵是相融的。然而,英國學派對秩序格局的維護還有另一層理解,即強調大國的責任與戰爭的作用。在英國學派看來,秩序具有本體論地位,它是國際社會的首要價值,是為實現國際社會的基本目標服務的,[9]大國之間的均勢以及均勢政策(包括戰爭),是國際社會追求秩序目標的重要制度或準制度。這樣,小國的主權權利與合法利益蕩然無存,強者統治的秩序不是將正義踩在腳下,就是披上了正義的外衣。在這里,英國學派接受了現實主義的邏輯,國際民主更是無從談起。這與前面分析的英國學派和國際民主的高度相融性形成了鮮明的對照,體現了英國學派矛盾、模糊的一面。對于秩序與正義關系這個根本問題,英國學派的早期觀點相對一致,大致都認為它們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但秩序在一般情況下或是在與正義相抵觸的情況下具有優先價值。然而從文森特開始,英國學派在涉及到人權的國際干涉問題上表現出與自由派國際主義合流的趨勢。[10]英國學派的一些新生代學者認為個人的權利、人際之間的平等具有更基礎的意義,世界正義應該優先于國際秩序,[11]這種思想在某種意義上顛覆了學派前輩對秩序與正義的理解。也許在這些新生論家看來,世界主義民主或超主權意義上的國際民主在價值排序上也應該高于國際政治民主,“人權高于主權”代表了這樣一種思考。應該說在英國學派內部就秩序與正義的關系并沒有達成一致,國際政治學主流學派的國際民主邏輯因此在此問題上引申出來的對國際民主的價值定位也比較曖昧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