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7 15:55:2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專業建設工程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工程名稱: 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計證書等級: 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 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_____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 計 ______萬元;之后,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 %,計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 9.1.2、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9.2.5 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9.2.6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處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 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 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__份,發包人 __份,設計人 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應到項目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電 話:
關鍵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碩士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06-0041-02
專業學位是相對于學術學位而言的學位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具有扎實理論基礎,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點是學術性與職業性緊密結合,獲得專業學位的人,并不從事學術研究,而是主要從事具有明顯職業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師、醫師、教師、律師、會計師等。
一、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概況
西方很多國家在專業學位教育上起步較早,發展迅速。美國是目前世界上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最發達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美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規模不斷擴大,種類不斷增加,已經成為美國研究生教育的主體。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層次與學術型研究生學位層次對應,分為專業碩士和專業博士兩個層次。20世紀90年代,美國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人數已占整個碩士學位獲得者總人數的55以上。哈佛大學2001~2002年度授予學位總數6791個,其中學術性學位2438個,占學位總數的36%,專業性學位4353個,占學位總數的64%。從美國社會來看,很多行業把碩士專業學位看做進入行業、個人發展提升的重要依據,尤其在工商、教育、工程和護理等領域。在英國,碩士和博士層次也都按研究型和專業型兩個導向來培養,根據英國教育統計機構數據顯示,2003年至2008年期間,英國每年授予的課程型研究生學位(專業研究生學位)數占授予研究生學位總數的比重平均為75%左右。
二、我校建設工程領域項目管理工程專業碩士培養方式及管理體制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由大連理工大學和企業聯合培養。學部選擇一批知名的、有高素質工程技術人員的相關企業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基地及生源單位。先后在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江蘇省交通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直營總部;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立企業實訓基地7個。實踐基地的運行由學部與企業雙方共同管理。雙方協商成立基地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基地的運行,協調雙方的合作。雙方分別指定一名實踐基地聯系人在協議有效期內負責具體聯絡工作,項目聯系人負責定期交換信息,溝通和協調雙方關系。碩士研究生培養實行雙導師制,一位來自學校,另一位導師為企業與本領域相關的高級工程師。通過半年的研究和實踐,目前已經建立企業導師隊伍16人,其中全部為總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其中4人為博士學歷,10人為碩士學歷,2人為學士學歷。在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充分發揮本學科點以導師(組)為主體的學術群體的整體優勢,努力營造一個有利于碩士研究生創造性思維能力培養的學術氛圍;同時,通過碩士研究生到企業參加工程實踐,結合導師的科研課題、科技項目以及企業的研發課題開展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等,培養碩士研究生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導師(組)負責工程碩士的日常管理、學風和學術道德教育、制訂和調整碩士生培養計劃、組織安排開題、指導科學研究、工程實踐和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等。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研究生院、學部、企業三級管理體制。研究生院全面負責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培養、管理以及學位等各項工作。項目管理專業所在的建設工程學部建立以研究生教務工作辦公室為主。三級管理貫穿整個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全過程。為了規范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學部、學校及聯合培養企業簽訂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點的三方協議書,用以約束和規范工程碩士的培養,并為其提供法律保障。同時,學校、學部及校內導師(組)應積極同培養企業、企業指導教師進行多種形式的溝通和聯系,加強對工程碩士培養過程的動態管理,形成學校—學部—企業—工程碩士的完整信息管理網絡,保證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教學和實踐活動高質量、順利地進行。
三、我校建設工程領域項目管理工程專業碩士學位論文標準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以應用研究為主,側重其解決工程中關鍵技術難題及技術創新能力的培養。以培養高端實踐性工程“精英”人才為目標,根據培養方案要求、學位論文工作需要依據碩士研究生的工程實踐背景,以拓寬其專業基礎、培養其全方位的工程能力。學部一直根據企業對于工程碩士專業需求完善培養計劃,各環節嚴格把關。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申請答辯前需完成不少于兩萬字的學位論文,并按照學部要求對論文進行,重合率大于等于20%的學位論文,填寫《建設工程學部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審定意見表》,經導師審定簽字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修改后進行二次、審定,重合率滿足碩士學位論文要求后方可參加答辯。經過二次后仍不滿足要求的學位論文,不能參加本次學位論文答辯;半年內完成論文修改,經過、審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次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學位論文答辯時,答辯委員會首先對審定意見表進行審核,確認學位論文無問題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在評定學位論文時,首先對學位論文審定意見表進行審核,確認學位論文無問題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評定討論等。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選題應直接來源于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實踐,與解決相關領域重大工程技術問題、實現企業進步和推動產業升級緊密結合。選題既可以是應用基礎研究中的實際問題,也可以是高新技術和重大工程技術的開發研究。論文選題需經導師(組)和聯合培養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及技術部門確認,認定為實際項目課題方可開題進入論文研究工作,以保證課題的實用性等。
關鍵詞:名校建設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6)03-0076-02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在從依賴資源勞動力向依賴創新人才轉型,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高校培養大量高素質創新型人才。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亦針對經濟轉型歷史背景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工作進行了具體戰略部署,即“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重點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以上文件的提出可以看出,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穩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已成為當前高等教育所面臨的迫在眉睫的問題。濟南大學作為山東省“名校建設工程”首批立項建設單位,力爭建設成為服務于山東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夠支撐現代產業體系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培養基地。作為濟南大學“名校建設工程”中山東省財政重點支持的十個專業之一,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近年來在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學建設等各方面都逐步成熟,但是對照社會人才需求現狀及發展趨勢,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仍需進一步切合新時期人才培養需求,明確人才培養定位,明晰自身所承擔的人才培養任務和職責,全面深入地開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構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
一、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作為山東省品牌專業,2012年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高等教育給水排水工程專業評估委員會的專業評估。多年來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秉承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宗旨,通過建立嚴格的課堂教學、實驗教學、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等質量標準和監控措施,有效保證了專業教學質量;通過專業基礎與通識教育的結合,工程教育與創新教育的結合,學生的人文與自然科學素養得到提高,基礎知識得到夯實,工程能力、實踐能力得到強化,創新思維得到激發,培養質量逐年提高,畢業生就業率名列學校前茅。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高速發展,日新月異的人才評價標準對人才培養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盡管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在十余年的建設中做出了較大成績,在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學建設等各方面都逐步成熟,但是對照“名校建設工程”人才培養目標及社會人才需求現狀,人才培養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問題表現如下。
1.人才培養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對照社會發展,多元化、可持續健康發展的人才培養體系尚未形成,人才培養模式尚需完善與拓寬;對照行業發展,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尚需進一步加強,特色人才培養模式尚需進一步建設,以滿足不斷發展的社會行業需求。
2.實驗、實習、實訓課程體系建設有待于改革和創新。教學基礎條件有待進一步加強,已有實習基地以工程施工與運營管理為主,設計咨詢類基地較少,不能完全覆蓋專業領域;多數實習基地僅具備參觀實習的單一功能,學生實訓、在崗實習等其他功能尚需進一步拓展。
3.產學研長效運行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校企合作平臺搭建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學生參與產學研比例尚顯不足,缺乏校企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的有效保障機制;教師、學生服務社會意識、參與能力有待提高;學生科技創新實驗平臺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踐
針對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所存在的上述問題,結合山東省“名校建設工程”背景下的人才培養需求,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在山東省品牌專業建設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踐,探索“多渠道、多層次、多模式”的人才培養新模式。
1.創新人才培養模式。①結合專業特點,以卓越工程師培養模式為依托,強化學生工程實踐能力。以卓越工程師培養思想為指導,全面總結工程教育的經驗、方式、方法,構建“1+2+1”學程體系,培養人文素質與科學素養深厚,基礎扎實,實踐與創新能力強,能夠勝任城市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工程、工業給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規劃和水資源保護等方面工作,德才兼備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通過1學年的基礎課程學習,鞏固人文與自然科學知識基礎,深化專業基礎理論功底;2學年的專業基礎課與專業課程,構建專業知識理論體系,理順工程設計思路;累積1學年的實習、實踐環節培養工程設計、圖紙表達能力,組織管理與溝通交流技巧。嘗試校企聯合培養模式,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通過理論授課、技術講座,指導實踐與科技創新等方式參與到人才培養過程,進一步豐富學生的工程實踐經驗。②結合就業與職業生涯發展需求,以雙學位培養為特色,實施復合型人才培養。繼續探索“工學+管理學”雙學位培養的新模式,培養在給水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等工作中懂技術、會管理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以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教育為基礎,強化工程管理能力的培養,針對學生進行工程師基本訓練的同時,掌握管理學相關知識,提高綜合能力。③結合行業發展的國際化趨勢,以國際交流與訪學為紐帶,拓展學生國際視野。邀請國外優秀教師來我校客座講學與交流,同時選派我校教師和管理人員赴國外學習與進修,拓寬視野,了解、學習和掌握國外先進的教學與管理理念與方法,促進師資與管理隊伍國際化建設進程;與國外高校廣泛接觸,開設雙語教學課程,為學生提供專業交流機會。
2.優化人才培養方案。充分分析研究專業群內各專業的密切聯系,聯動修訂各專業培養方案。優化通識教育課程體系,夯實學生人文知識理論基礎;創新特色專業知識理論體系,提高工程素質和專業綜合實踐能力;重構實踐、實訓與創新課程體系,打造優質的實踐、創新能力培養平臺;增設工程造價、工程管理等綜合課程體系,適當強化設備、儀表與自動控制教學,促進學生知識體系的多專業融合。
3.強化課程建設。堅持“分階段、分層次、分類別”穩步建設的原則,以精品課程建設為標桿,大力加強各層次、類別的課程建設工作,帶動專業群內密切關聯課程的建設。以《水力學》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為核心,帶動核心課程的精品化建設,使專業課程建設水平達到新的高度,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把實踐性較強的課程建為校企合作課程,實行校企雙方教師共同授課模式,充分發揮雙方教師的優勢,培養學生扎實的理論功底與優良工程素養;適當引進國外優質課程資源,開展雙語教學課程,在培養學生扎實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提高專業領域的涉外交流能力,拓展國際視野;依據專業知識體系,圍繞精品課程組建課程群,構筑“科學性強、適應面廣”的課程群體系,完成課程群的整體融合和規劃,形成教學目標明確、層次結構合理、教學重點與特色突出的新體系,帶動整體教學水平進一步提高。以濟南大學課程中心為平臺,把專業核心課建設成網絡課程,為學生提供自由的交流平臺及豐富的學習資源。
4.深化教學模式改革。深入開展以教學內容更新、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與實踐為核心的教學模式改革工作。以教學研究立項方式,鼓勵教師以課程為基本單位開展教學模式改革工作,任課教師結合課程內容與特點,以復合型應用人才培養為基本目標,圍繞教學方法、知識結構、考核方式等內容進行改革嘗試。在教學內容的精練、整合,教學方法與手段的運用,能力訓練方式的研究,教學評價與考核體系的建立,校企合作授課機制的開展及研究等領域,全面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以“減少驗證性實驗比例,增加設計型、綜合型實驗比例,開發創新型實驗”的實驗教學改革思路為指導,加強實驗教師的培訓力度,擴大開放實驗室的力度,進行實驗教學體系建設、實驗教學模式改革;為適應社會需求,提高教材的專業針對性,組織學術水平高、工程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在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課程教學中,突出實踐性,兼顧適用性,相關教材的編寫工作,滿足特色培養要求。
5.完善產學研機制體制。以科研工作為先導,構建完善產學研組織運行的有效模式和長效機制,制定并完善產學研基地管理、教學質量保障、基地教師聘任和管理、產學研人才評價與管理等制度;優化資源配置,形成科研平臺發展的良性循環;暢通校企合作渠道,依托科研平臺培育校企合作平臺,使企業深度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建立科研成果的應用轉化機制;支持和鼓勵學生參與產學研平臺建設,強化學生創新能力和應用能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既是高等教育研究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也是高等教育發展的綜合性改革項目。為了適應社會需求,培養大量優秀人才,需要堅持開展深入扎實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研究和改革試驗。濟南大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將在山東省“名校建設工程”政策、資源的強有力支持下,全面開展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優化,力爭實現人才培養質量的穩步提升。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程質量檢測;信息化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是國家進行工程質量監控的重要手段,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監控威懾作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信息化管理是指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利用計算機自動化技術、網絡技術以及現代通訊技術等手段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其所屬各部門的檢測業務進行綜合管理,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整體運行提供全面、自動化的管理及各種服務。伴隨著近年來檢測報告為建設工程質量提供判定依據的重要性被廣泛重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中越來越多的檢測機構逐步認識到信息化管理在提升其檢測工作質量中的重要性。
1 信息化管理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中的實踐應用
1.1 信息化管理方法的運用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過程中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公正性、可靠性。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任務是向社會出具準確、客觀、真實的檢測結果,為建設工程質量的判定提供重要的依據,其最終目的是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數據是評判建設工程內在質量好壞的最為基礎的依據,檢測報告不僅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有用,也對質量監督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有重要作用。一旦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鑒定、仲裁機構也需要采用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在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當前國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仍然存在著不規范的市場行為,檢測機構的檢測工作中時有弄虛作假,試樣做假、漏檢、少檢的行為發生,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的市場行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管理能力,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工作質量就勢在必行。信息化管理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的應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確保檢測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和權威性,使檢測數據能夠真實、客觀地反映檢測對象的實際狀況,充分發揮其在保障建設工程質量方面的基礎性技術作用。
1.2 運用信息化管理方法全面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工作質量。通過信息化管理方式,依靠管理信息系統高效、方便的管理功能,能夠有效地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技術水平、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工作質量。具體來看,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2.1 通過建立完善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確保檢測數據的公正性、科學性和準確性,確保檢測報告的規范性和權威性,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提供全面的基礎性技術保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數據,既是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也為各方進行質量控制、糾正偏差、分析質量事故原因提供了重要信息,完善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了促進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中檢測數據的科學管理。
1.2.2 檢測數據報告信息化管理可以作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質量控制中的一項行之有效的的監督手段,一方面維護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檢測數據的客觀全面性,遏制和杜絕施工單位隨意抽撤不合格報告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質監人員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的質量信息,對工程質量進行動態化監督管理,有效促進參建各方及時消除質量隱患。
2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整體的信息化程度偏低。目前國內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在一些局部的檢測技術處理上較好地應用了計算機技術、感應技術和數據分析技術等信息技術,在檢測信息管理方面則一直停留在較低的層次,絕大多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還只是簡單地利用文字處理技術,既不能對檢測數據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更不能讓有關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部門的人員及時而全面地了解工程質量情況。管理不到位也使得個人經驗對檢測工作質量影響很大,嚴重阻礙了檢測工作質量的提升。由于大部分檢測機構的檢測數據還沒有采用自動采集處理,沒有形成完整、統一、具有宏觀調控功能的信息共享數據交換平臺,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能及時得到在建工程項目的質量檢測數據,導致政府對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管難以全面到位。
2.2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現有信息管理人員綜合業務能力較為薄弱。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內部,無論是專業技術人員還是信息管理人員都普遍缺乏現代信息管理專業知識,尤其是信息管理人員對相關檢測信息所涉及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知識更是知之甚少。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內復合型人才的明顯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的信息化建設的步伐,也不利于檢測信息資源的深度挖掘和利用。
2.3 國內現有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檢測管理信息系統水平參差不齊,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規范。國內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正在運行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也普遍存在下列一些問題:
2.3.1 各應用系統大多是獨立開發,低水平和重復開發現象嚴重,造成資源浪費,甚至一些早期采用FOXPRO或VFP等普及性平臺所開發的非專業性軟件也被應急使用,隨著業務的發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必然要更換系統,造成浪費。
2.3.2 沒有統一的數據標準和規范,各應用系統之間沒有接口,數據不能共享,形成各應用系統之間、應用系統與試驗機自動采集系統之間的數據障礙,造成數據管理不規范。
2.3.3 沒有建立具有宏觀調控功能的信息共享數據交換平臺。
3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信息化管理提升方法
3.1 加快轉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內信息管理理念
3.1.1 首先,在檢測行業中樹立“前端拉制”的信息管理理念,即從檢測信息收集環節的源頭開始,實施主動、有效的管理。應將信息的收集、整理歸類等基礎性工作納入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各個相關業務環節,且在工程起步階段就展開檢測信息的采集、開發、分類工作,減少后續的重復性勞動,最大限度提高建設工程檢測機構內部的信息管理效率。
3.1.2 其次,在檢測行業中樹立“信息再造”理念,充分發揮檢測信息資源在保障建設工程質量中的使用價值。傳統的信息管理理念忽視信息資源潛在價值的發掘工作,一旦工程項目完工,檢測信息數據和報告大都束之高閣,造成大量檢測信息資源的嚴重浪費。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充分發掘檢測信息資源的潛在價值,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
3.2 建立標準化、實用性、先進性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結合檢測機構自身的基本管理要求,建立一套科學、規范和成熟的檢測機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運作管理模式。
3.2.1 標準化。將程序化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章制度融入系統,使各項工作規范、科學,將有關標準或規范中的計算公式和處理方法以程序的形式存貯在計算機中,根據檢測數據自動生成檢測報告。
3.2.2 實用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信息化管理的最終目標是全面改善檢測機構的服務質量,提高檢測機構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其檢測管理信息系統在建設過程中應該密切結合檢測機構自身的業務范圍,將其業務流程和管理要素都得到具體的落實和體現,并以最為簡潔實用的操作方式來實現。
3.2.3 先進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檢測管理信息系統在建設工程中應當采用先進成熟的信息技術,在系統設計上充分考慮到系統的開放性,確保檢測管理信息系統能夠適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業務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
3.3 大力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而言,加強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是促進我國質檢事業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檢測信息技術的運用能力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操作能力直接影響到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工作質量。為了全面提升我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整體水平和工作質量,應將重點放到適應信息化社會發展的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方面。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復合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來解決:
關鍵詞:建設工程 檔案管理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工程檔案是指從工程項目提出、立項、審批,勘察設計、生產準備、施工、安裝、監理、驗收等工程建設及工程管理過程形成并應歸檔保存的文字、表格、聲像,圖紙等各種載體材料,它是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檔案資料,是傳承人類文明的重要載體,是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原始、真實記錄。對工程質量評定、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維護,以及對新建工程的準備等,都具有重要的利用價值。
一、建設工程與檔案管理關系
1建設工程檔案是建設工程的有機組成部分
一般來說,遠在建設工程施工之前,建設工程檔案就開始產生并積累了。建設工程立項文件是建設工程項目決策、審批、確立過程的真實記錄,是項目經費落實和項目具體實施的根本依據。項目概要設計、招投標都必須以立項文件為依據。而項目預算、概要設計、招投標產生積累的文件材料又是項目勘察測量、詳細設計的依據。也就是說,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已經有大量的文件材料形成了。如果把這個文件積累過程從建設工程中剔除,建設工程是根本無法成立的,也是無法開展的。即使是在施工過程中,文件材料的產生與具體施工進程也是不能割離的。在建筑材料如鋼筋、水泥、磚塊等使用前,必須要進行送檢,只有檢測合格才能使用,這些檢測文件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依據。在建筑材料使用過程中,應該根據指令實施,如用什么標號水泥,怎么配比,用量多少等,在實施過程中還有監督記錄和檢測記錄,出現了問題還有調整指令和變更說明等等。
2建設工程檔案是建設工程質量的直接反映
建設工程質量最初是一個生活化的概念,是一種感受性評價,是對建設工程性能、品質和安全的綜合性表述。但隨著建設工程項目廣泛實施和現代科學管理思潮的發展,對建設工程質量有了嚴格定義,即: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工程滿足業主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的特性綜合。它包括:適應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與環境協調性六個方面。特別是隨著量化分析和精細化管理的推動,對建設工程質量有了一系列精確的評價體系。當我們的評價有感受性的經驗模式上升到以數據和現狀圖紙為依據的體系化模式時,對建設工程質量的評價就不在是以工程現場看看就行了,而是以建設工程檔案為基礎,以指標量化統計分析為手段,進行綜合測評了。實際上,建設工程檔案直接反映了建設工程質量,我們應以建設工程檔案為重要依據全面評價工程質量。
二、建設工程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工作職責劃分不明確,工作中容易出現相互推諉現象
工程檔案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工作,要求條理清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由于城建檔案管理人員編制不全或專業分工等方面的原因,導致各級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在管理城建檔案時出現分工不明確,職責不清的現象。出現了問題互相推諉,誰也不承擔責任。有些檔案管理人員業務不熟悉,沒有認真地系統地學習和掌握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城建檔案管理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它既需要管理人員懂得工程建設方面的知識,還要懂得檔案管理方面的知識,二者兼備,缺一不可。我們的檔案管理人員應該加強學習,掌握好系統的城建檔案管理知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開展好各方面的工作。而管理者應按工作流程,按每個人所掌握的專業知識和特長來進行合理分工,理清職責。做到既分工明確,又互相配合 ,做好分工與協同的統籌。
2施工單位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參差不齊
施工單位的檔案管理人員是負責收集工程檔案資料的一線人員。他們工作的質量,會直接影響到工程檔案的管理水平。但施工單位人員流動大,工作職責分工不明確,有的單位檔案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施工單位對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等導致諸多問題。這就要求城建檔案管理人員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規對施工單位進行約束,同時要求施工單位檔案員、資料員要做到持證上崗。對于施工單位而言,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具備與崗位相應的資格資歷或者在上崗前必須經過系統的城建檔案管理方面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通過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
3工程檔案資料收集不全
工程項目要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即從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設備選型、采購、安裝、運營、維護到最后報廢的全過程。工程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始終貫穿這一過程,做到記錄真實,齊全。經驗表明,工程前期的資料、監理資料和施工資料收集不完整、不齊全的現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前期資料,立項之初,人員不到位,資料遺失現象比較嚴重。監理和施工階段相對較好,但缺失也時有發生。目前,我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管理法規多止于工程竣工,對于工程后期的運營維護基本沒有相關政策法規,因此工程后期檔案資料管理只停留在運營單位層面,運營維護單位根據所需自行決定檔案資料的去留。某些城建檔案管理人員在工作中也會出現重視施工資料的收集,輕視工程準備階段文件資料和監理資料收集的現象。
這些容易缺失的資料包括:
(1)工程準備文件,例如工程征地文件、工程的招投標文件、工程的項目建議書等
(2)工程設計文件,尤其是初設文件,包括初設和擴大初步設計、批準概算書等。
(3)工程施工文,如開工批復,質量監督報告,竣工驗收報告等。
(4)監理文件,有的監理月報、季報缺失等。
(5)運營維護檔案資料:小型技術改造升級資料、設備維護資料等。
工程檔案資料收集是貯存工程信息資源的重要途徑;是實現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檔案管理其他業務環節的基礎,必須從各個環節加強這一基礎且重要的工作。
4工程檔案整理不規范
工程檔案整理工作就是要把零散的和需要條理化的資料進行分類、組合、排列和編目,使之系統化、有序化。工程檔案整理的質量直接關系到檔案的利用,在檔案管理環節中具有重要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整理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如文件材料編目不規范,不按專業進行組卷,排列順序不正確,次序混亂等。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求檔案管理專業人員精心立卷,確保案卷質量,在整理過程中做到規范化、系統化、科學化。對現場資料管理人員加強業務指導監督,保證建設工程檔案材料的系統性完整性。定期組織檢查驗收,確保整理質量。
5工程檔案電子化水平極低
在我國,工程檔案管理工作至今還沒有建立一個達到數據交換的機讀目錄檔案系統,檔案信息系統和網絡建設形式各行其是,層次不一,規范性、開發性、服務性、共享性較差。沒有統一的利用平臺,檔案只會成為歷史文物。另外,工程檔案電子化技術規范工作尚無統一標準,僅著眼于某一個館或某個專業系統,無法全面實施。還有檔案信息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尤其是施工單位檔案、信息處理復合型人才就更奇缺。這些都嚴重影響工程檔案信息的共享借鑒利用。
工程管檔案信息電子化的建設和實現存在著許多問題和困難,但是檔案信息的電子化是未來檔案管理的發展方向。數字時代的大勢所趨,檔案館室不可能獨立其外。不過我們應當認識到檔案信息電子化管理的建設和發展是分階段的,其過程也是漫長的。
三、對策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操作性強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法規、規范體系,是保障建設工程檔案工作正常運行的基本條件。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陸續出臺《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使建設工程檔案管理有法可依。但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須出臺地方規范性文件與之配套。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市都出臺了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各市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具體的、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為建設工程檔案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同時加大對城建檔案管理者和施工企業的執法和監督力度,強化職能,分清責任。建設工程檔案管理部門的城建檔案管理處,具備行政執法資格,應加強執法力度,對不按規定報送工程檔案的建設單位應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予以處罰,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2將建設工程檔案管理納入建設管理程序,建立并認真落實建設工程檔案責任制。為確保建設工程檔案的齊全、真實,必須將建設工程檔案整理報送納入規劃或建設施工許可程序和工程質量備案程序。建設單位在與城市建設檔案館簽訂《建設工程檔案報送責任書》后,方可辦理《規劃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 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由城市建設檔案館對該項建設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檔案驗收合格,由城建檔案館發放《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工程質監部門憑證予以辦理工程質量備案。這一作法目前在全國許多省、市已經實行,效果較好。
建立建設工程檔案責任制,明確由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檔案負全面責任,各責任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對建設工程檔案承擔相應責任。督促建設單位嚴把合同關,建設單位在與各參建單位簽訂相關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勘測、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形成并應提交的有關文件材料的內容及整理要求,確定竣工圖的編制責任及相關費用,在條款中要明確建設工程檔案的相關違約處罰。
3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督促和指導,對建設工程檔案工作實行超前控制。建設工程檔案是進行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依據,是工程質量的可靠依據和真實鑒證。鑒于建設工程檔案的重要性及目前社會上對該項工作還認識不足,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在宣傳上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如展覽、刊物、會議、培訓等,有針對性地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宣傳城市建設檔案工作,擴大影響,提高檔案意識。其次,應提高主動服務意識。作為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必須深人基層,掌握建設工程進度,了解建設單位的需要,切實幫助建設、施工等單位解決實際問題。
4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由于工程建設的專業性和復雜性,檔案人員的素質直接決定了建設工程檔案質量的好壞,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責任心、事業心、業務精、技術強的檔案專業隊伍至關重要。城建檔案管理部門首先要加強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工程檔案編制及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他們的檔案意識,重點講解建設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竣工圖的編制方法、建設工程檔案的分類及整理方法; 其次,建設主管部門的檔案管理人員也應加強自身建設,參加上崗培訓,自覺鉆研專業業務以勝任本職工作。
5成立城建檔案服務中介機構。針對目前不少建設單位缺少檔案專業人員,無力整理、編制合格的工程檔案的現狀,建設單位可聘請城建檔案服務機構代為編制,實行有償服務; 城建檔案服務中介機構應配合城建檔案館檔案業務工作。這樣既可滿足部分建設單位的需要,又可彌補城建檔案館的經費不足。
6加強監督檢查
工程檔案的管理部門要建立并健全相關檢查機構,配置人員,組織監督、檢查工作,按程序辦事,認真負責。對在工程檔案工作上操作不規范的建設單位及其相關負責人隨時提出意見建議或批評,并要求限期改正,真切的起到監督、檢查的相關作用。要做好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需要工程檔案的管理部門與工程建設單位的通力協作、緊密配合、全力溝通,更需要工程建設的行政管理部門與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各部門在工程檔案管理工作中應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參與、確保質量、有效落實、加強培訓。只有秉承著這樣的工作原則,并將上述制定的相關措施切實執行,才能真正發揮出工程檔案管理工作所應有的價值。
7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建設工程檔案管理效率
跟上時代的發展步伐,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要應用計算機信息管理技術。適應工程項目現代管理模式,探索檔案信息資源體系,根據建設工程和單位信息化管理實際情況,使用檔案管理軟件,實行工程建設檔案網絡遠程傳輸、查閱、保管,使電子工程檔案的收集、保管、利用工作高效、規范、有序。建立和共享電子檔案數據庫,提高建設工程檔案管理效率。
結束語:
工程檔案管理要把工程檔案的質量視為工程質量管理同等重要來抓,搞好建設工程檔案管理一定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提高建設工程檔案的質量,在促進企業自身現代化管理的同時,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經濟和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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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D035.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近年來,建設工程質量已成了建筑行業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因建設工程質量所產生的問題絕大部分都是人為因素引起的,而建設工程質量問題也體現在監管方面,只有通過嚴格的監管,及時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直接有效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機制并不完善,這給解決建設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帶來了極大的難度,也給整個建筑行業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概述
在建筑市場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是建設單位、 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為主要責任主體,試驗檢測單位、分包單位、材料供應商等為次要責任主體的建筑市場環境。主要責任主體單位是建設工程質量的決定性因素,也就是內部因素。政府建設工程主管部門“重行為顧實體”式的監督是外部因素。其他參與建設的單位,其行為無法直接作用于建設工程實體上。凈化建筑市場,首先從各參建主體單位入手,然后才是其他單位。
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所面臨的問題
1)在立法上的不完善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在立法上表現出了很多問題,其主要體現在中國現有的建設工程質量法律體系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規范性不強,90年代末我國頒布了《建筑法》,這部法律對建設工程的質量管理、建筑工程開包與承包、建筑施工許可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對建設工程質量的提高和優化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為建設工程質量提高提供了保證。不過《建筑法》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方面并沒有給出規定,沒有對其劃分相應的責任與義務。而對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有關規定只是在行政法規(也就是第二層次的法律)中才有一些規定,并且其涉及的范圍也僅體現在低層次的地方法規或相關文件上及監管部門規章上,執行強度并不高 在當前的建筑體系中,《建筑法》已經適應不了新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所需求的行政管理手段和市場規劃制度的要求,其中存在許多條款都不能與目前行業和國際慣例接軌,對質量監管的問題無明確的規定。另一方面,建筑工程質量監管是以國家技術標準、法律法規作為主要依據的,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發現有些問題沒有相應的處罰依據的情況。這種法律上的不完善對整個建設行業的規范化建設是極其不利的。
2)監管部門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在立法上存在的漏洞,造成與其相關的配套條款細則也不完善,實施起來可操作性不強。導致執法者對建設工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見怪不怪,造成處理問題不謹慎或茫然。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執法工作實際上并沒起到相應的作用。另外很多地區并沒完全展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尤其是農村等偏遠地區,基本上沒對口責任主體對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歸根結底,建設工程質量得不到有效監管,存在執法漏洞,都是建設工程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
3)監管主體權利與責任不明確
由于建設行業各級建設部門存在較多交叉地帶和模糊概念,造成行業內監管權利與責任的不明確。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是事業編制部門,體制改革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相關經費也開始削弱,使得監管難以維持,影響到監管機構的正常運行。同時,行業內常出現權利交叉執行,部門分工重復,隸屬關系復雜,監管機制不明確,最后因為經費問題出現誰都不管的情況,甚至有的建設主管部門既要進行質量控制,又要進行質量監督,形成了“即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局面,嚴重影響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
4)沒有建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信息系統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的網絡化有利于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的公開化、公平化和公正化。能有效地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信息共享、信息傳遞與反饋速度。不僅使監管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并且能夠加強監管的透明化,使之接受社會的監督。但是就我國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信息監督官吏體系。
5)質量監督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問題
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中,很多地方的質量監督工作人員專業水平及職業素養達不到應有的要求,更有甚者讓跨專業人員、門外漢等去作質量監督工作,入職前對從業人員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專業經驗和職業道德根本沒有做具體要求,也許根本就不了解。如此,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肯定難以做好。
3、解決目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1)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立法與執法制度
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加強相關的立法建設。我國雖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在責任和義務上的劃分并不完善,要做好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必須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監督管理法律體系以及監督技術標準,以法律作為依據,科學、高效的開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是建設工程質量健康、安全發展的前提條件,因此,建設主管部門應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法律的層次,建立一套符合當前市場需求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體系,祛除不合理的、過時的規定,再對建設行業進行新的規范和改革,依法監督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另一方面,對《建筑法》相關的配套細則積極推行實施,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此條例是《建筑法》頒布后配套實施的第一部相關法規,并且也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第一部法律。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國家要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制度。因此,用法律、法規與相關標準作為依據,以政府認可的監管機構為監管手段,以參與建設工程建設的各責任主體為主要監管對象來實施監督管理,確保監管工作的順利實行。最后,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相關的地方法規必須予以規范。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基礎上,地方政府應加強對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修改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條例,從而更深層次的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利條件,保證監管工作的正常運行。
2)完善技術規范和企業規范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建設行業也在不斷的發展中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帶來了諸多的問題。目前在建設行業中最緊迫的便是加快健全與完善有關技術規范和企業規范的步伐,加強建設工程監管工作的實施和運行。譬如,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相關質量監督規定必須進一步的加強,從而達到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統一驗收標準的目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另外,對建筑企業要進行優化與規范,對《建筑施工質量管理規范》要進一步優化,保證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過程中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作用。
3)明確權利與責任,進行體制改革
針對建筑行業內責任主體不明確、部門交叉監督的情況,相關政府部門應予以重視并明確責任。當前能夠實施的辦法就是接受政府委托來利用社會去監督,在建筑工程建設的前期并對各個工程施工情況進行質量監管。關于主體權利與責任不明確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原有建筑體制的落后,對此,相關部門應該在明確權責的同時做好體制改革的工作。權利與責任的明確,能更好地促進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4)建立起完整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體系
建設一套完整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信息體系,可以加強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機制。因此,必須重視運用現代化的網絡技術來進行管理監督工作,讓信息管理更具有科學性,使其更透明化。在信息監管的設備儀器上要不斷地創新,能夠適應建筑行業的發展,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科學性與可靠性,從而推動整個行業的技術進步。
5)培養專業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人才
建筑工程質量監管中最迫切需求的是專業的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培養專業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人才并是目前行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人才儲備工作,培養出專業人才并提高監管人才的素質,才能使建筑監管行業更加規范。重視相關人才的培養,定期地對監管人員進行專業素質培訓,從而提高監管隊伍的專業素質 另外,還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用人機制,吸引優秀的人才參與到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工作中去。
4、結語
當前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體系是以計劃經濟體制為基礎而建立的,其本質已不適應目前社會的發展,在建設工程質量上也無法給予充足保證。因此,結合我國國情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制度是很有必要的。通過上述分析研究,保證建筑效率的同時提高建設工程質量,需要對各個環節進行改善,全面的建立起一套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制度。
參考文獻: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
第三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
第四條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必須依法進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第六條國家鼓勵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中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新型材料和現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資質資格管理
第七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禁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禁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第九條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未經注冊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人員,不得以注冊執業人員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
第十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注冊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未受聘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不得從事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活動。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和執業人員注冊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
第三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與承包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實行招標發包。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方案評標,應當以投標人的業績、信譽和勘察、設計人員的能力以及勘察、設計方案的優劣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招標人應當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方案中確定中標方案。但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招標人認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候選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十六條下列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
(一)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二)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
第十七條發包方不得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發包給不具有相應勘察、設計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第十八條發包方可以將整個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發包給一個勘察、設計單位;也可以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分別發包給幾個勘察、設計單位。
第十九條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設計外,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設計再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第二十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將所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轉包。
第二十一條承包方必須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業務。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程序。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簽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費、設計費的管理規定。
第四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編制與實施
第二十五條編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應當以下列規定為依據:
(-)項目批準文件;
(二)城市規劃;
(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四)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深度要求。
鐵路、交通、水利等專業建設工程,還應當以專業規劃的要求為依據。
第二十六條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規劃、選址、設計、巖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編制方案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七條設計文件中選用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和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二十八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確需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應當由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建設單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修改。修改單位對修改的勘察、設計文件承擔相應責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發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進行補充、修改。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九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中規定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又沒有國家技術標準的,應當由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試驗、論證,出具檢測報告,并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建設工程技術專家委員會審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說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勘察、設計問題。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跨部門、跨地區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設置障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注冊,擅自以注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人員的名義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注冊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未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同時受聘于兩個以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止執行業務或者吊銷資格證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發包方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將所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
(二)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
(三)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
(四)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