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6 16:03:1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司任職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培訓情況
1.1組織實施新員工入職培訓:嚴格按照新員工入職培訓流程,7月至11月,新員工入職培訓共組織實施了40期,受教育員工668人,平均每期參加17人,入職培訓規章制度、質量管理、安全環保教育三門課程覆蓋率為100%。
1.2關于公司級及單位培訓:7月至11月公司級培訓共實施15場,培訓人數為436人,重點落在機動部組織的點檢技能與案例分析、設備維護及檢修操作規程培訓,安環部組織的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煤氣防護相關知識培訓以及能源管理中心組織的節能技術培訓;7月至11月各單位培訓實施107場,培訓人數為4688人,各單位的培訓重點落在安全環保、工藝質量、技能操作等方面。
1.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證情況:在領導的指導下,7月組織煉鋼廠鍋爐培訓考證,人數為10人;9月組織動力廠報考鍋爐三級考證,人數為20人,報名完畢,等待對方培訓考證通知;10月組織煉鐵、燒結行車人員考證,人數為10人。與此同時,在領導的指導下,組織實施了在7月接收的平沙鍋爐班學員20人來公司實操,待實操考試結束后優先錄取了16人;8月接收了平沙行車班學員29人來公司實操,待實操考試結束后優先錄取了21人,及時填補了鍋爐工、行車工離職給公司帶來的較大人員的缺口。
二、常規培訓管理情況
2.1培訓設施管理情況:所有培訓南水培訓教室7月-11月使用83場,培訓設施依舊保持原樣,教室每次培訓結束之后都有要求單位進行清掃衛生,并且每星期都有去檢查實施情況,教室在使用期間,通過對各單位的協調溝通,沒有發生一起在時間上有沖突的情況;409培訓教室的使用,除了每周二、周五定期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外,還用于了其余單位的培訓、考試及會議,教室衛生每星期都有讓阿姨進行打掃;關于電腦和投影儀的借用,由于培訓設備欠缺,在十分必要的情況下,有單位需要借用培訓設備,每次單位借用都有要求其單位領導簽字的申請單,至今沒有發生培訓設備異常現象。
2.2培訓資料收集情況:每次培訓結束之后,都會及時催交各單位培訓資料,7月-11月,共收集培訓資料紙制版52份,見表:
培訓資料收集時,并不是所有的資料都完全按照了資料提交要求進行的,這是提交資料的不足之處;同時,各單位提交資料時,沒有要求其提供電子版,這是今后一定要進行改善的地方。
2.3關于特種作業臺賬的管理:自從8月份特種作業人員信息臺賬出來之后,依據臺賬的信息,都及時通知了單位需要復審的人員進行復審,沒有因為一人由于通知不及時導致證書失效的情況發生。由于公司離職和入職的人員每天都處在變動之中,因此要求了各單位將部門臺賬每兩個月將更新的信息發來匯總,等到2012年,即將由兩個月提交一次新臺賬改為到一個月提交一次,以便更及時的掌握公司特種作業人員信息。
三、培訓工作開展中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第一,年度培訓計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于公司領導批準的年度培訓計劃,一般情況下應該按照計劃執行,若不能執行,應該提前告知并用紙制材料說明原因,這方面不少單位沒有這樣做。在2012年,培訓管理員將加大對年度培訓計劃的落實監督力,每月月初將通知有計劃的單位進行計劃的落實,如不能落實年度培訓計劃,將要求其提供書面說明材料以備查驗。
第二,培訓資料提交不完整的問題。至目前為止,不少單位提交的培訓資料并未完全按照規定要求提交,這也于單位培訓管理員換人速度比較快有關系。2012年,將加大力度對這方面的管理,按照年檢的要求,一步一步教會單位培訓管理員怎么裝訂合格的培訓資料,提交怎么樣合格的電子版培訓資料。
第三,特種作業臺賬信息待進一步改善問題。首先是臺賬中沒有顯示單位特種作業崗位的定員,有了其崗位的定員,就更能了解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動態;然后是臺賬以后應該由各單位每兩個月提交一次改為每一個月提交一次,然后每月都進行匯總,匯總時將體現三個月內復審的信息,另制表格,最后將匯總的臺賬信息每月提交領導一份以供參詳。
第一條為了促進保險公司加強經營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實現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財務負責人(以下簡稱財務負責人),是指保險公司負責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等企業價值管理活動的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條保險公司應當設立財務負責人職位。
保險公司任命財務負責人,應當在任命前向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申請核準擬任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未經核準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
第四條財務負責人應當勤勉盡責,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遵守保險公司章程和職業準則。
第五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對財務負責人的任職和履職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任職資格管理
第六條財務負責人應當具有誠信勤勉的品行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操守,具備履行職務必需的專業知識、從業經歷和管理能力。
第七條擔任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從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經濟工作8年以上;
(三)具有在企事業單位或者國家機關擔任領導或者管理職務的任職經歷;
(四)具有國內外會計、財務、投資或者精算等相關領域的合法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國內會計或者審計系列高級職稱;
(五)熟悉履行職責所需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在會計、精算、投資或者風險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
(六)對保險業的經營規律有比較深入的認識,有較強的專業判斷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溝通能力;
(七)能夠熟練使用中文進行工作;
(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財會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的,可以豁免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條件,并可以適當放寬從事金融工作或者經濟工作的年限。
從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并且在金融機構擔任5年以上管理職務的,可以豁免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條件。
第八條有《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中禁止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情形之一,或者有中國保監會規定不適宜擔任財務負責人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財務負責人。
曾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信息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論其申請核準任職資格時是否超過《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或者中國保監會其他規定中規定的禁入年限,均不得擔任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保險公司任命財務負責人,應當在任命前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核準財務負責人任職資格,提交下列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時提交有關電子文檔:
(一)董事會擬任命財務負責人的決議;
(二)擬任財務負責人任職資格核準申請書;
(三)《保險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
(四)擬任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復印件,有護照的應當同時提供護照復印件;
(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的證明;
(六)離職時進行離任審計的,提交離任審計報告,沒有進行離任審計的,由原任職單位作出未進行離任審計的說明,不能提交上述資料的,由擬任財務負責人作出書面說明;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經中國保監會核準開業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取得開業核準文件之后1個月以內,按照前款規定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核準擬任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第十條中國保監會應當自受理任職資格核準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中國保監會主席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決定核準的,頒發任職資格核準文件;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中國保監會對任職資格核準申請進行審查,審查可以包括下列方式:
(一)審查任職申請材料;
(二)對擬任財務負責人進行任職考察談話;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條任職考察談話可以包括下列內容:
(一)了解擬任財務負責人對保險業經營規律的認識,對擬任職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認識;
(二)對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掌握情況;
(三)對擔任財務負責人應當重點關注的問題進行提示;
(四)中國保監會認為應當考察或者提示的其他內容。
任職考察談話應當作成書面記錄,由考察人和擬任財務負責人雙方簽字。
第十三條中國保監會可以向擬任財務負責人原任職機構以及有關部門征詢意見,了解擬任財務負責人的有關情況。
第十四條財務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擬再擔任財務負責人的,應當重新核準任職資格:
(一)因辭職、被免職或者被撤職等原因離職的;
(二)受到責令予以撤換的行政處罰的;
(三)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
第三章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財務負責人的職責和權利。
第十六條財務負責人的聘任、解聘及其報酬事項,由保險公司董事會根據總經理提名決定。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對財務負責人的履職行為進行持續評估和定期考核,及時更換不能勝任的財務負責人。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報告,建立和維護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體系,負責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二)負責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成本控制、資金調度、收益分配、經營績效評估等;
(三)負責或者參與風險管理和償付能力管理;
(四)參與戰略規劃等重大經營管理活動;
(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審核、簽署對外披露的有關數據和報告;
(六)中國保監會規定以及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八條財務負責人向董事會和總經理報告工作。
保險公司應當規定董事會每半年至少聽取一次財務負責人就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應當注意問題等事項的匯報。
第十九條財務負責人在簽署財務報告、償付能力報告等文件之前,應當向保險公司負責精算、投資以及風險管理等相關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書面征詢意見。
第二十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務負責人應當依據其職責,及時向董事會、總經理或者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糾正建議;董事會、總經理沒有采取措施糾正的,財務負責人應當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并有權拒絕在相關文件上簽字:
(一)經營活動或者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違反保險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監管規定的;
(二)嚴重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
(三)保險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侵犯保險公司合法權益,給保險公司經營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
第二十一條財務負責人有權獲得履行職責所需的數據、文件、資料等相關信息,保險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進行非法干預,不得隱瞞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保險公司應當規定財務負責人有權列席與其職責相關的董事會會議。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任命財務負責人,應當依照本規定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任職資格;情況特殊需要指定臨時財務負責人的,臨時任職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保險公司任命臨時財務負責人,應當在作出任職或者免職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臨時財務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有權要求保險公司更換:
(一)有本規定禁止擔任財務負責人情形的;
(二)中國保監會規定不適宜行使財務負責人職責的。
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財務負責人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并可以視情形責令限期整改:
(一)沒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財務負責人職責和權利的;
(二)公司治理結構或者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導致財務負責人難以獲取履行職責所需的數據、文件、資料等相關信息的;
(三)有證據證明財務負責人違背本規定中規定的職責,或者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忠實和勤勉義務,可能給保險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危害的;
(四)保險公司在財務負責人職責范圍內的有關經營管理活動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可能給保險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危害的;
(五)中國保監會認為應當提示風險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財務負責人因辭職、被免職或者被撤職等原因離職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做出批準辭職或者免職、撤職等決定的同時,將決定文件抄報中國保監會,并同時提交對財務負責人免職或者撤職的原因說明。
第二十五條財務負責人應當持續進行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學習,參加中國保監會組織或者認可的培訓。
一、證券經營機構現任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近一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且所在公司董事會未解聘的,其原經中國人民銀行確認的任職資格仍然有效,待換領《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和《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時一并審查。
二、兼營證券業務的信托投資公司主管證券業務的負責人,以及證券總部、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管理比照《辦法》執行。
三、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證券監管機構)參照《辦法》進行審查,并進行日常監管。
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應于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上一季度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資格審查及變更等情況。
四、《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由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按照附件的內容、格式、尺寸自行印制。
附件: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專指證券經營機構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第四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辦法,負責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包括資格的審查與確認、任職期間的考核、資格暫停與撤銷以及其他相關事宜。
各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依照本辦法對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初審。
第二章、任職資格
第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須具備以下條件,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取得兩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6年或金融工作10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金融工作15年,或經濟工作20年以上;
3、身體狀況良好;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必備的經濟、金融、證券知識和組織協調能力;
6、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各級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證券經營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1、因擾亂社會治安或其他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2、因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監督不力,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發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責任人或負直接領導責任者,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3、因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超范圍開辦證券業務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5年的;
4、對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金融機構被接管、關閉或破產清算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離任不足5年的;
5、因帳外經營、制做假帳、隱瞞負債和資產、擅自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包括分支機構)等行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的;
6、受過有期徒刑刑事處罰的;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證券市場禁入者;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宜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擬聘任高級管理人員時,應事先報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
第九條、未經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為其辦理任職手續。
第十條、中國證監會通過審核材料、考察談話、定期考核等方式,對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或在職高級管理人員的能力、品行和資歷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高級管理人員,需向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1、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
2、身份證;
3、《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明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4、擬任人員所在機構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擬任人員的綜合鑒定及推薦意見;
5、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1項任職資格申請表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制定。
第一款第2項、第3項可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第十二條、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前條所列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后連同證券經營機構提交的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第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可授權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察談話。
考察談話必須有書面記錄,并經考察人和被考察人雙方簽字。
第十四條、中國證監會對審查通過的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發放任職資格批復文件。
前款所述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資格批復文件下發后6個月內未辦理任職手續,該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申請更換董事長或總經理,須在取得任職資格批復文件后一個月內辦理《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本職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屬公司董事會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抄送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
1、擬因私離境一個月以上;
2、直系家庭成員擬移居境外或已在境外居住兩年以上;
3、因涉嫌違規、違法行為而被調查、處理;
4、擬離開所在證券經營機構。
第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當董事長因特殊原因暫時中斷履行職務時,需由董事會指派符合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代其履行職責,并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會對其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處分或免職的,須在決定公布前以書面形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述職報告和公司董事會評價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經營機構的年檢包括對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對舉報或反映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違規的情況可以進行調查,并可根據調查結果對其任職資格重新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擬離任時,所在機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應當委托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二十四條、中國證監會負責建立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檔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第六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1至2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第二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第七條所列情形,且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將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有第七條第1項、第2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取消其3-5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2、有第七條第3項、第4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5年內的任職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3、有第七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8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不再受理其任職資格申請,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二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未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并責令其按本辦法申報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二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未對擬聘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出具虛假鑒定或推薦意見,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認定該法定代表人為市場禁入者。
第二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知情不報或故意拖延應報告的事項,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三十條、證券經營機構不按時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述職報告和董事會評價意見,中國證監會將給予其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上報。
第三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及時進行離任審計并報告審計結果,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參照本辦法審查、確認,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三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取得一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條件和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外,其學歷和經歷條件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3年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經濟、金融工作20年以上。
第三十四條、外資證券經營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和中外合資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之前實施的有關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姓 名: *** 國籍: 中國
目前所在地: 白云區 民族: 漢族
戶口所在地: 江門 身材: 161 cm 58 kg
婚姻狀況: 已婚 年齡: 31
培訓認證: 誠信徽章:
求職 意向及工作經歷
人才 類型: 普通 求職
應聘職位: 貿易跟單、質量管理/測試主管(QA/QC主管)、采購員:
工作年限: 11 職稱: 高級
求職 類型: 全職 可到職日期: 隨時
月薪要求: 3500--5000 希望工作地區: 廣州 廣州
公司性質: 私營企業所屬行業:貿易/ 進出口
擔任職務: 服裝跟單
工作描述: 開發新的產品和尋找合作工廠資源,從訂單到生產跟單,進度跟進,工廠生產進度、控制產品質量、保質、保量、保期完成客人訂單出貨。
離職原因:
公司性質: 外商獨資所屬行業:服裝/紡織/皮革/鞋業
擔任職務: 服裝外單QC
工作描述: 根據客人要求,開發新的產品和尋找合作工廠資源,從訂單到生產跟單,進度跟進,工廠生產進度、控制產品質量、保質、保量、保期完成客人訂單出貨。同時負責審批公司產前板,復板、面料、輔料、色卡等等,并通過跑市場協助國外客人收集各個服裝銷售點流行趨勢,開拓了公司和客戶之間新思路。
離職原因:
公司性質: 外商獨資所屬行業:服務業
擔任職務: 服裝外單QC
工作描述: 根據公司和客人需要,到全國各地驗貨,獨立跟蹤、控制訂單的生產過程,且正確的處理訂單操作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負責大貨質量控制,配合跟單和協調工廠解決突發性問題,并及時反映給客戶,保證大貨順利出柜。
離職原因:
公司名稱: 起止年月:2002-06 ~ 2003-10香港維捷實業有限公司駐深圳辦事處(Hong Kong WeiJie Trading Limited)
公司性質: 私營企業所屬行業:服裝/紡織/皮革/鞋業
擔任職務: 服裝外單QC
工作描述: 從訂單到生產跟單,進度跟進,工廠生產進度、控制產品質量、保質、保量、保期完成客人訂單出貨。離職原因:
公司名稱: 起止年月:2000-07 ~ 2002-05印尼蘇萊曼貿易有限公司駐廣州辦事處(India Jorindo Trading Limited)
公司性質: 外商獨資所屬行業:服務業
擔任職務: 服裝外單QC
工作描述: 獨立跟蹤、控制訂單的生產過程,且正確的處理訂單操作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負責大貨質量控制,配合跟單和協調工廠解決突發性問題,并及時反映給客戶,保證大貨順利出柜。
離職原因:
公司性質: 中外合資所屬行業:服裝/紡織/皮革/鞋業
擔任職務: 板房QC兼設計助理
工作描述: 獨立完成工藝制單、生產流程、資料檢查和質量跟蹤等相關工作,負責審批公司產前板,復板、面料、輔料、色卡等等,并通過跑市場協助設計師收集各個服裝銷售點流行趨勢,開拓了公司和客戶之間新思路。
離職原因:
志愿者經歷:
教育背景 個人 簡歷 網
畢業院校: 廣州市紡織學校
最高學歷: 中專 畢業日期: 1999-06-01
所學專業一: 服裝設計 所學專業二:
受教育培訓經歷: 起始年月 終止年月 學校(機構) 專 業 獲得證書 證書編號
1996-09 1999-06 廣州市紡織學校 服裝設計 畢業證
語言能力
外語: 英語 一般
其它外語能力: 精通粵語、國語,懂一般簡單服裝 英語 ,能書寫一般服裝 英語 驗貨報告
國語水平: 精通 粵語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專長
電腦:
精通EXCEL、WORDS,懂服裝平面繪圖CORWELDRAW1.0
精通倉庫管理軟件管家婆,懂服裝繪畫CAD設計軟件。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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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對廣東海印永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 維護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 , , ,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 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 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參股公司 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備實際控制的公司。 第三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 對公司的組織,資源,資產,投資和公司的運作進行風險控制, 提高公司整體運作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第四條 公司依據對控股子公司資產控制和規范運作要求, 行使對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項管理,同時負有對控股子公司指導, 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第五條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總體方針目標框架下, 獨立經營, 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運作企業法人資產,同時應當執行公司對
控股子公司的各項制度規定。 第六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時控股其他公司的,該控股子 公司應參照本制度,建立對其下屬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條 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屬分公司,辦事處等分支 機構的管理控制,應比照執行本制度規定。
第二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委派和職責
第八條 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重要高級管理人員 及股權代表實行委派制,其任職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控股子公司除可委派董事,監事及股權代表外,原 并委派財務負責人或副總裁 則上由公司委派出任董事長或總裁, 等重要高級管理人員;參股公司根據情況委派董事,監事或高級 管理人員及股權代表。 第十條 派往子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 必須符合《公司法》和各子公司章程關于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 人員任職條件的規定。同時,應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具備一 定的企業管理經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知識。 第十一條 董事,監事及重要高級管理人員的委派程序: (一)由公司總裁辦公會議推薦提名人選; (二)報董事長最終審批;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以公司名義辦理正式推薦公文; (四)提交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 ,董事
會審議,按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確定; (五)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二條 公司派往各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董事,監事, 重要高級管理人員及股權代表具有以下職責: (一) 依法行使董事, 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義務, 承擔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責任; (二) 督促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依法經營,規范運作; (三) 協調公司與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間的有關工作; (四) 保證公司發展戰略,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貫徹執 行; (五) 忠實, 勤勉, 盡職盡責, 切實維護公司在控股子公司, 參股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六) 定期或應公司要求向公司匯報任職控股子公司,參股 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 及時向公司報告 《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 所規定的重大事項; (七) 列入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或股東大 會(股東會)的審議事項,應事先與公司溝通,酌情按規定程序 提請公司總裁辦公會議,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八)承擔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條 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董事,監事, 重要高級管理人員及股權代表應當嚴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規和公 司章程,對公司和任職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
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接受別人的賄賂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侵占任職公司的財產,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與任職公司 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上述人員若違反本條之規定造成損失 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公司委派的董事應征求公司的意見,在任職公司 的董事會上對有關議題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控股子公司,參 股公司股東大會 (股東會) 有關議題經公司研究決定投票意見后, 由公司董事長委派股權代表出席控股子公司, 參股公司股東大會 (股東會) ,股權代表應依據公司的指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 決權。 第十五條 派往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 因工作需要也可 管理人員或股權代表原則上從公司職員中產生, 向社會招聘,但須先聘為公司職員后方可派往控股子公司,參股 公司。 第十六條 公司委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權代 表在任職期間,應于每年度結束后 1 個月內,向公司總裁提交年 度述職報告,在此基礎上按公司考核管理辦法進行年度考核,連 續兩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將提請控股子公司,參股公 司董事會,股東大會(股東會)按其章程規定程序給予更換。
第三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運作由公司財務會計部歸口管
理。控股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 第十八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 不得違反程序更換財務負責人,如確需更換,應向公司報告,經 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章 程規定,參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其財務管理制 度并報公司財務會計部備案。 第二十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會計部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 建立會計賬簿,登記會計憑證,自主收支,獨立核算。 第二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規 定,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負責編制全面預算,對經營業務進 行核算,監督和控制,加強成本,費用,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采用的 變更等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 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 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內控制度適用控 股子公司對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事項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控股子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 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要求, 以及公司財務資金部對報送內容 和時間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財務報表 同時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報送的財務報表和相關資料 主要包括: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財務分析
報告,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 等。 第二十六條 公司委派的參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或股權代表應負責于每一個季度結束后 1 個月內,向公司報 送任職參股公司該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或應公司 要求及時報送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第二十七條 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定期向公司總裁,財 務總監和財務會計部報告資金變動情況。 第二十八條 控股子公司根據其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 規定安排使用資金。控股子公司負責人不得違反規定向外投資, 向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權進行費用簽批,對于上述行為, 制止無效的可以直接 控股子公司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并拒絕付款, 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不得隱瞞其收入和利 潤,私自設立帳外帳和小金庫。 第三十條 對控股子公司存在違反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財務制度情形的,應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并按 國家財經紀律,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關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應當妥善保管財務檔案, 保存年限 按國家有關財務會計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 經營及投資決策管理
第三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的經營及發展規劃必須服從和服務 于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在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 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三條 控股子公司應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 理政策,接受公司督導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管理層根據公司總體經營計劃,在充分考 慮控股子公司業務特征,經營情況等基礎上,向控股子公司下達 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實現利潤等經濟指標,由控股子公司經營管 理層分解,細化公司下達的經濟指標,并擬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報公司總裁審批后執行。 第三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應完善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和管理 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風險控制,投資決策必須制度化, 程序化。在報批投資項目之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調查, 可行性研究,組織論證,進行項目評估,做到論證科學,決策規 范,全程管理,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 第三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應接受公司市場拓展部 的業務指導,監督。 第三十七條 公司市場拓展部應對公司投資控股,參股的公 司,逐個建立投資業務檔案,加強對控股,參股公司的跟蹤管理 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涉及金額超過控股子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 30%的) ,在按審批程序提交公司 董事長,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前,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財務會計部,市場拓展部對合同內容進行會審,在合同簽署后報送公司 行政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進行金額超過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 凈資產 30%的對外投資,資產的購買和處置等交易行為,應經過 控股子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審議。控股子公司在召開股東大 會(股東會)之前,應按審批程序提請公司董事長,董事會或股 東大會審議并派員參加控股子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 。 若上述應經控股子公司股東大會 (股東會) 審議的交易事項, 其交易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 10%,須經公 司董事長審批; 若上述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 產的 10%,不超過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的 30%,須 若上述交易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 經公司董事會審議; 凈資產的 30%,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控股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應遵照公司《關聯 交易管理制度》 ,經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股東會) 審議,并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控股子公司在召開股東 大會(股東會)之前,應提請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該關聯 交易議案,并派員參加控股子公司股東大會(股東會) 。公司董 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回避表決。公司股東大 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應當回避表決。 第四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應遵循《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 , ,經過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會或 股東大會(股東會)審議,并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控股子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股東會)之前,應提請公司董事會或 股東大會審議該擔保議案,并派員參加控股子公司股東大會(股 東會) 。 第四十二條 在經營投資活動中由于越權行事給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對主要責任人員給予批評,警告,直至解 除其職務的處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重大信息報告
第四十三條 控股子公司應依照公司《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 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制度所規定的重大 信息,及時向董事會秘書報送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股東會) 決議等重要文件, 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 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確保公司能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辦法》 ,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的規定, 及時, 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 大影響的信息。 第四十四條 公司委派的參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或股權代表, 應當及時向公司董事會秘書報告任職參股公司發 生或可能發生的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 大影響的事項。 第四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 序,及時向公司財務總監,總裁,董事長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 重大影響的信息, 并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董事會或股 東大會審議。 第四十六條 公司委派的參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或股權代表,應當在每一個季度結束后 1 個月內,向公司總 裁報送該季度的任職參股公司情況報告, 內容包括任職參股公司 的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日常管理工作等內容。參股公司的 重大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總監,總裁,董事長報告。
第六章 內部審計監督與檢查制度
第四十七條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控股子公司的審計監 由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根據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開展內部 督, 審計工作。 第四十八條 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 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 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 第四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 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給予主動配合。 第五十條 經公司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控股子 公司后,控股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五十一條 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經營管理實施檢查制度, 具體工作由公司內部審計部負責。 第五十二條 檢查方法分為例行檢查和專項檢查:
(一)例行檢查主要檢查控股子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性,獨 立性,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的合規性。 (二) 專項檢查是針對控股子公司存在問題進行的調查核實, 主要核大資產重組情況,章程履行的情況,內部組織結構設 置情況,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股東會)會議記錄及有關 文件,債務情況及重大擔保情況,會計報表有無虛假記載等。
第七章 行政事務管理
第五十三條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務由公司行政辦公室歸口管 理。 第五十四條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公司的 并報公司行政辦公室備 行政管理文件逐層制訂各自的管理規定, 案。 第五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資料 等,應按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向公司行政辦公室報 備,歸檔。 第五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公務文件需加蓋公司印章時,應根 據用印文件涉及的權限,按照公司《印鑒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 審批程序審批后, 持印鑒使用審批表到行政辦公室印章管理人處 蓋章。 第五十七條 控股子公司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在其經營場所中
使用公司的商標及圖形標記。 第五十八條 控股子公司的企業視覺識別系統和企業文化應 與公司保持協調一致。在總體精神和風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 具有自身的特點。 第五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 VI 系統參照公司 VI 手冊規定(包 括名片,信紙,信封,LOGO,展版等)實施,費用自行負責。為 保持和統一公司形象,控股子公司應按集團公司 VI 手冊規定規 劃門面,招牌,接待區等。 第六十條 控股子公司做形象或產品宣傳時如涉及公司名稱 或介紹,應交由公司行政辦公室審稿。 第六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開辦時的工商注冊工作由公司法律 事務部協助辦理,之后的年審等工作由控股子公司自行辦理,并 將經年審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由公司行政辦公室和法律事務部 存檔。 第六十二條 控股子公司有需要法律審核的事務時,可請求 法律部協助審查。
第八章 人力資源管理
第六十三條 控股子公司人力資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歸 口管理。 第六十四條 控股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備選人員由公司負責 招聘,其他人員由控股子公司自行招聘。
第六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直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單立 社會保險賬戶的,由控股子公司直接辦理,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 案。 第六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的職稱評定由其人力資源部門辦 理,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職稱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十七條 控股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應安排組織新員工入 職引導培訓,內容包括公司背景,發展歷程,業績,組織架構, 公司的制度規范等。 第六十八條 控股子公司可自行組織員工培訓,控股子公司 每年初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計劃,年終提交培訓實施總 結,如需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應及時與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 第六十九條 控股子公司招聘人員入職手續及員工離職手續 由控股子公司辦理和審批。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匯 , 總上月《新進人員統計表》《離職人員統計表》及《轉正人員統 計表》 。 第七十條 控股子公司獨立進行考勤,考勤規定應盡量與公 司保持一致。薪資政策應以公司的薪資政策為參考,結合當地同 行業水平制定,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十一條 控股子公司須每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上月 《人事系列報表》(表樣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以便公司人力 資源部統計相關數據。 第七十二條 為保證公司整體人事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控 股子公司應根據公司人事政策和制度建立其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并經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后實施。
第九章 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制度
第七十三條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公司董事會既定的發展戰 略,逐步完善控股子公司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調動控股子公司 高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公司應建立對 各控股子公司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制度。 第七十四條 對年實現目標利潤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高層管理 人員,實施以目標利潤為綜合指標進行績效考核的管理制度,對 其履行職責情況和績效進行考評。 第七十五條 對年實現目標利潤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高層管理 人員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辦法, 對其履行職責情況和績效進行 考評。 第七十六條 控股子公司應建立指標考核體系,對高層管理 人員實施綜合考評, 依據目標利潤完成的情況和個人考評分值實 施獎勵和懲罰。 第七十七條 控股子公司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 由控股子公司管理層自行制定,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章 附 則
簡歷即對履歷的簡要陳述,又稱履歷表,英文簡稱CV,常用于個人求職、申請,但也可作為非求職者的經歷簡述。簡歷記載一個人的教育學歷、專長以及就業經驗,有時會補充個人特質、興趣或期許。主要目的經常是求職者用以取得面試或訪談機會的工具,又由于它經常是第一份征才部門或學術機構挑選候選人的過濾依據,其重要性可見一斑。
姓
名: 張先生 性
別: 男
婚姻狀況: 已婚 民
族: 漢族
戶
籍: 陜西-渭南 年
齡: 39
現所在地: 廣東-東莞 身
高: 172cm
希望地區: 廣東-東莞、廣東-深圳
希望崗位: 工業/工廠類-品管經理/主管
經營/管理類-項目經理/主管
質量/安全管理類-供應商管理
教育經歷
1995-04 ~ 1998-07 西北大學 行政管理 大專
培訓經歷
2008-09 ~ 2008-09 CTI華測檢檢顧問有限公司 Reach管理師培訓 畢業證書
2006-08 ~ 2006-11 賽寶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ISO/TS16949內部審核員 畢業證書
2003-08 ~ 2003-11 健峰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失效模式與效應分析 畢業證書
**公司 (2007-06 ~ 至今)
公司性質: 外資企業 行業類別: 機械制造、機電設備、重工業
擔任職位: 董事長助理 崗位類別: 其他相關職位
工作描述: 1.負責客戶驗廠工作;
2.負責供應商之管理、考核工作;
3.對質量方針、目標、指標及質量體系維護;
4.參與企業各部門(生產各部、采購部、品管部等)相關運作管理工作;
5.全權負責ISO9001、ISO14001、TS16949、EICC體系管理工作,確保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及保持;
6.向最高管理者報告各管理體系的業績和改進需求;
7.提高各階層人員滿足客戶需求的意識;
8.策劃安排ISO部門各級人員的各項工作,確保內審、管理評審、目標檢討、客戶審核、條三方審核等工作的開展;
9.相關體系文件的編制、審核、核準權限;
10.處理與各管理體系相關的外部工作;
11.策劃及安排持續改善工作;
12.對重大改進項目的執行進行監督;
13.完善公司組織架構的設置,部門職能建設,工作分析及崗位設計的相關工作;
14.參與供應商的質量管理體系評鑒及月績效考核結果的改善跟進;
15.全權負責培訓工作的策劃與安排;
16.對公司有害物質管理過程的執行及效果進行監督并向上級報告;
17.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公司 (2004-08 ~ 2007-06)
公司性質: 外資企業 行業類別: 電子、微電子技術、集成電路
擔任職位: QE課長 崗位類別: 質量管理/測試經理/主管(QA/QC經理)
工作描述: 1.統籌管理QE課所屬人員工作安排,重大異常之決策,項目管理.
2.督導QE完成新項目導入及已量產項目的品質事項并向品質經理及項目管理平臺提報進度.
3.督導QE及時處理客訴,召集相關部門會議討論客訴的改善方案,并將所發生的投訴對QC進行培訓.
4.監控制程異常狀況,督導QE分析并追蹤責任單位及時改善.
5.配督QE制定采購件的SIP,簽樣板給供應商并提供支持以保證生產過程的穩定.
6.配合采購/工程/生技開發新供應商并進行實地評監以及向品質經理及項目管理平臺提報評監結果及建議.
7.向品質經理遞交項目品質周報,月報.
8.依據年度品質目標嚴格執行各項作業要求.
9.依據年度總結向品質經理遞交新年之品質計劃及品質目標.
**公司 (2001-05 ~ 2004-08)
公司性質: 外資企業 行業類別: 汽車、摩托車及零配件
擔任職位: 項目品質工程師 崗位類別:
工作描述: 1.參與項目質量策劃,質量控制及進度管理.
2.指導助工并參與APQP/PPAP/MSA/CP/FMEA.
3.成功主導在CMM(三次元)上運用SPC
real time監控系統。
4.下屬IPQC/OQC共30人左右,2名助理工程師.
5.設計檢驗夾/治具,目的為減少CMM在三坐標量測中的效率低下問題。
6.主導客戶稽核及查廠的相關事務.
7.被指定為廠內IS16949內審員并成功地使公司IS16949體系持續完善.
8.此項目是汽車門鎖系列,主要向意大利Intier集團汽車門鎖系統昆山分公司供貨,每月定期兩次出差昆山跟進處理客戶的異常投訴處理.
9.完成月品質報告,年度報告,年度品質計劃.
10.培訓QC各項控制技巧.
離職原因: 個人原因
**公司 (1999-03 ~ 2001-05)
公司性質: 外資企業 行業類別: 計算機硬件
擔任職位: 專案品質工程師 崗位類別: QA/品質工程師
工作描述: 1.負責新產品在開發前期,試產階段及量產過程的質量標準的研究,制定及更新.
2.向QE課長負責并報備異常分析之處理及改善效果的確認.
3.客戶投訴分析處理及跟進制程持續改善.
4.參與新供應商之評監,并輔導供應商持續改善以滿足采購物料的質量要求.
5.向QE課長提交項目產品的月品質報告,年度總結及新年度品質計劃.
6.2年內主導2個客戶(Gateway/HP)的3個項目的質量管理,并熟練運用APQP/PPAP/MSA/SPC/FMEA五大工具.
7.在本職位2年多時間里,熟悉了鐵材/鋁材/不銹鋼及工業塑膠類材料之生產工藝及質量管控要求.
8.熟悉ISO9001的操作流程,并能獨立全面負責公司ISO9001品質體系工作.
項目經驗
REACHT MANAGEMENT (2007-06 ~ 至今)
擔任職位: QUALITY MANAGER
項目描述: REACH MANAGEMENT
責任描述: 對公司所有物料的環保狀況用系統的方法進行管制;
外購物料進廠前需滿足的環保標準;
制造過程的環保識別與控制;
不合格物料的處理與標識;
客戶要求評估及廠內應對方案的制定;
品質部全盤工作統疇并向制造董事報告工作成效;
管理70多名QC,分別擁有對IQC、IPQC、FQC、OQA各部門的工作裁決權;
跨部門溝通遇阻時的主要協調者;
Mircosoft,Cococola,GE,IBM,DELL (2004-08 ~ 2007-06)
擔任職位: QUALITY ENGINEER SUPERVISOR
項目描述: 電腦周邊產品,可口可樂冷凍設備
責任描述: 對客戶產品質量負全責;
新產品試模跟進、樣品審核、FAI檢查、Control Plan編制、SIP制定等工作之監控;
供應商來料質量異常主導跟進解決;
月品質大會的主導召開及跟進事項確認;
擁有IQC、IPQC、FQC、OQC過程質量異常裁決權;
客訴處理主導跟進及回復8D報告;
AUTOMOTIVE PARTS (2001-05 ~ 2004-08)
擔任職位: 項目品質主管
項目描述: AUDI A8汽車門鎖總成系統
責任描述: 對該系列門鎖總成部品質量負責;
管理共50多名下屬;
監控IPQC、OQC過程的產品質量;
對客訴產品安排維修返工等相關工作;
制做IPQC、IQC過程檢驗SIP,控制計劃編制及更新;
所屬人員的質量相關知識培訓;
過程KPI監控及分析改善;
月質量會議主持并向品質經理匯報月品質成績;
DELL,IBM,GATEWAY,FUJITSU (1999-03 ~ 2001-05)
擔任職位: 專案品質工程師
項目描述: 電腦整機代工
責任描述: 負責客戶的電腦機箱的質量,包括五金件、塑膠件、外購件的質量標準制定及控制。外購件的樣板批準,來料異常處理;自制五金件及塑膠件在IQC/IPQC/FQC/OQA/組裝過程的SIP制定及異常處理,Control Plan編制,客訴處理,月品質報告匯編等。
技能專長
專業職稱:
計算機水平: 高級
計算機詳細技能: 熟練操作Office,Powerpoint,autoCAD等軟件并能迅速制作各項統計圖表。
技能專長: 1.10年以上品質工程管理經驗。
2.具有豐富的團隊組建,項目管理與協調經驗。
3.對IQC/IPQC/FQC/QA各工序之流程及控制技巧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4.熟五金沖壓/注射成型/噴(烤)漆/移(絲)印/燙金及裝配之過程控制技巧。
5.熟悉電腦/手機/數碼產品/家用電器等周邊產品的質量控制技巧。
6.豐富的客戶投訴分析及處理經驗并能及時完成8D報告。
7.能夠根據現場需求,對人力及資源進行整合,以達到縮減成本的目的。
8.9年內成功地管理6個項目并與5個不同的客戶合作,在樣品(機)試作期間能夠全程跟蹤陪同客人對質量問題進行改良,以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遞交PPAP。
9.熟TS16949/ISO9001/ISO14001/REACH法規及有害化學物質管理,取得FMEA證書,ISO9000及IS***內審員資格證書,能獨立對工廠之不合理之流程進行改進,使流程更明了,更有效,更簡捷。
10.熟練操作Office,Powerpoint,autoCAD等軟件并能迅速制作各項統計圖表。
11.英語讀寫流利,普通話流利,粵語流利。
語言能力
普通話: 流利 粵語: 流利
英語水平: 讀寫流利 口語一般
英語: 良好
求職意向
發展方向: 質量經理
體系經理
REACH管理
EICC管理
其他要求:
自身情況
自我評價: 1.本人在技術上力求精進,且時常跟進新的技術動態,消化與吸收并應用于本職工作中.
2.在工作管理與改善方面,精通IE手法及品管分析工具,以事實與數據作為制程與管理改善的客觀決策依據。
尋找問題真因,徹底改善.
3.在管理上以公平、公正、合理、客觀、務實、簡捷、高效為工作原則,時常謹記以低成本投入、高效益產出為工作改善目標.
4.熟悉TS16949/ISO9001/ISO14001/REACH法規及RoHS有害化學物質管理和運作,有豐富地系統導入與維持運作的管理經驗.
簡歷中的工作經驗范文(一)
**公司
起止年月:2007-04 ~ 2012-02
公司性質: 外商獨資
所屬行業:快速消費品(食品,飲料,化妝品)
擔任職位: 主辦會計(成本/總帳費用/稅務/預算分析)
工作描述: 工作概述:
5年財務工作經驗,熟悉全盤賬務流程,掌握成本、費用、銷售與稅務工作。為企業的生產、市場銷售策略的實施提供數據分析支持。
日常職責:
1、制造成本的預測、核算、分析、管控,制定與標準成本;
2、日常費用的預算、審核、分析、管控;
3、銷貨對賬、納稅申報及上繳工作,并維護銀行、財稅機關等外圍關系;
4、編制公司的結賬報表及管理報表;
5、審核公司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6、負責外匯年檢審計工作;
7、組織部門間溝通協調,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定期回顧總結,形成比較分析報告,尋找預算差異并擬制改善計劃,實施跟進措施。
8、協調溝通,保證各項財務制度、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離職原因:
簡歷中的工作經驗范文(二)
*公司
起止年月:2006-05 ~ 2012-03
公司性質: 民營企業
所屬行業:建筑與工程
擔任職位: 商務部經理/技術負責
工作描述: 期間任職過商務部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工程類別主要是土建,市政和安裝。制定并參與項目所有合同(勞務分包、專業分包、采購)的詢價和洽談,審核工程原預算,材料采購計劃;熟練操作廣聯達軟件,計量精確;技術方案的制定和評審等。完成項目有花都御水山莊,蘿崗萬科新里程,海南高知園項目。
離職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3-07 ~ 2006-05
公司性質: 民營企業
所屬行業:房地產開發
擔任職位: 施工員/預算員
工作描述: 主要從事資料和施工,兼做工程量計算,材料進場登記等。因為管理人員少,所以分擔的工作就比較雜一點,主要項目有錦繡生態園、華南碧桂園。
離職原因:
簡歷中的工作經驗范文(三)
**公司
起止年月:2007-05 ~ 2010-12
公司性質: 股份制企業
所屬行業:保險
擔任職位: 經理助理
工作描述: 協助部門經理進行部門日常的行政事務管理(如考勤、招聘、入職等),跟進并處理客戶銷售業務,維護客戶關系。
離職原因: 轉換環境
**公司
起止年月:2006-07 ~ 2007-04
公司性質: 私營企業
所屬行業:交通/運輸/物流
擔任職位: 會計文員
工作描述: 協助財務經理進行日常財務工作的開展(預算、付款、合同等),處理客戶如帳單方面之查詢,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監察帳戶表現及以電話跟進逾期帳戶。協助行政經理負責公司行政管理及行政事務的開展,具備良好的社交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文書處理能力及辦公室行政事務處理能力,兼任部分秘書工作。
離職原因:
**公司
起止年月:2006-03 ~ 2006-06
公司性質: 私營企業
所屬行業:汽車及零配件
擔任職位: 行政專員/助理
工作描述: 以較強的交際能力及客戶意識,積極、有效為客戶提供全面的服務,配合拓展部經理工作,協助部門內部同事開展銷售工作,處理相關文書工作及跟進客戶工作;客戶檔案的收集、整理與分析,客戶與售點分析。
離職原因: 準備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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