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色自偷自拍另类小说-囯产精品一品二区三区-亚洲av无码专区亚洲av网站-四房播播网站

學術刊物 生活雜志 SCI期刊 投稿指導 期刊服務 文秘服務 出版社 登錄/注冊 購物車(0)

首頁 > 精品范文 > 證券稅制論文

證券稅制論文精品(七篇)

時間:2023-03-16 16:00:5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證券稅制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證券稅制論文

篇(1)

一、我國證券稅制的現狀

證券稅制是指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轉讓、轉讓增益、投資所得等各方面的課稅原則和制度的總稱。目前,我國稅制中涉及到證券方面的有以下幾個稅種:

1印花稅。在發行市場上,對銀行及非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企業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取得的收入,按“營業帳簿”稅目課征5‰的印花稅;在二級市場上,按交易當日實際成交價,對買賣雙方共同征收4‰的印花稅。

2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擁有股權、債權而獲得的股息、利息及紅利所得,按20%的比率稅率征稅,不扣除費用,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至于個人持有國債、儲蓄存款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所獲利息,則予以免稅。

3企業所得稅。企業所獲的股息、紅利并入企業所得總額中征收企業所得稅。

4營業稅。對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證券組織機構征收營業稅。

二、當前證券市場稅制的缺陷

1稅收過于分散。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對于個人、企業(包括外資企業)的投資收益所得的課稅,分別在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中作了具體規定,沒有設立專門的稅種,缺乏統一的稅制體系。這種狀況不利于財權的集中與加強,不利于國家進行宏觀經濟調控,防礙了對證券市場的有效監管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2固定比例稅率有失公平。對股票交易雙方均按交易額征收4‰的印花稅,忽視了交易額大小及證券持有期長短等因素造成的利潤分配不公平現象。事實上,大戶投資者資金雄厚,信息靈通,其利潤率往往也比中小投資者高,而實行固定比例稅率就導致兩者稅收負擔率不同,進一步加劇了分配的不公平。另外,由于不考慮持券期長短,中長期投資者與短線投資者均按照同樣的比例稅率納稅,違背了抑制市場投機的初衷。

3調節范圍偏窄,稅款流失嚴重。現行證券交易印花稅只對二級市場上的個人交易股征稅,對國庫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投資基金等交易不予征稅;對獲利豐厚的一級市場(發行市場)上原始股持有者的征稅問題未作明確規定;另外,也未把繼承和贈與的有價證券列入調節范圍內,不僅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也易引起資金不均衡的流動,不利于證券市場結構的合理化,還會影響到企業的股份制改造。

4存在重復課稅的問題。企業分配給股東的股息、紅利是從其稅后利潤中支付的,而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個人的股息、紅利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規定,直接按其總額課征20%的個人所得稅,這就造成了對企業作為股息、紅利的稅后利潤的重復課稅。企業分配的股息越多,對此部分的重復課稅就越多,極大打擊了股東將股息所得再投資的積極性,同時,導致不少企業以通過少分紅利而提升股價的方式幫助股東避稅。

5稅收收入分配不合理。目前,我國對股票交易市場征收的印花稅,連同全國各地證券機構代扣的部分,全部統一集中到深、滬兩市,再按中央88%、地方12%的比例進行分配。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性,導致深滬兩地之外的地方政府缺乏足夠的積極性去支持當地證券市場的發展。

6征管手段落后。現今證券市場的交易手段日趨電子化、無紙化,給電算化程度并不高的稅收部門帶來新的考驗。尤其是以自營方式炒作的股票,其成交量每天達幾千萬股甚至上億股,每筆股息難以及時清算,且盈虧變動劇烈,現有稅收征管軟件已經不能適應這種局面。

三、完善證券市場稅制的幾點設想

1開征證券交易稅取代印花稅。為了保證稅收調控能涵蓋全部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債券的所有發行及交易市場,可以考慮開征證券交易稅。其對象是證券市場上所有有價證券的交易及轉讓行為,這樣就把法人股、企業債券、投資基金等交易行為都納入其中,彌補了目前一級市場上稅收方面的空白。證券交易稅應在投資者與證券商或證券經紀人之間交割時,按雙方實際成交價格征稅。根據證券買賣普遍實行委托和集中交易的情況,宜由買賣證券的經營機構和證券的托管機構為證券交易稅的代扣代繳人。至于稅率的制定,可按證券種類的不同(如國庫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股票等)、交易方式不同(一級市場交易、二級市場的公開交易或場外柜臺交易等)及證券持有期長短,分別設計不同的稅率。針對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稅收負擔偏重的狀況,并結合其他稅種的考慮,可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對股票轉讓實行5‰的稅率,對可轉讓公司債券、投資基金實行3‰的稅率,其他證券適用1‰的稅率。

2開征證券交易利得稅。證券交易利得稅是對證券買賣價差增益部分設立的。其目的就是為了改變當前證券市場上利潤分配不公平的現象,減少過多的短期炒作行為。建議除銀行存款、國庫券及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可免稅外,將其他證券買賣價差收入扣除利息費及交易手續費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對各企業及投資基金盈利性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得,按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33%征收;若企業出現證券交易虧損時,允許用未來一定時期的證券交易所得進行抵補(可向后結轉五年),減少企業的投資風險,保障其合法權益;對個人則仍按20%的比例稅率征稅。在此需注意一點,應以持券期長短為標準,把資本利得和炒作利潤區別開來,給予資本利得減半征稅的優惠,保證中長期投資者的利益。

3借鑒國外成功經驗,消除重復征稅現象。可借鑒英國和新加坡的成功經驗。英國從1973年起實行“歸集抵免制”,規定當企業把股息分給股東時,可將該筆股息已納稅款連同股息一起交給股東。股東可將這筆已納稅款在其應繳個人所得稅中抵免,沖抵其股息的所得稅義務。這實際上是把企業的一部分稅款歸屬股東,作為股息的預付所得稅,達到避免重復征稅的目的。新加坡則一方面對法人實行“免稅法”,即當法人從他投資的股份制企業獲得股息時,若發行股票的企業用于發放股息的那部分所得已繳過企業所得稅,則法人的這筆股息應免于征稅;另一方面,對個人實行“抵免法”,即當個人股東收到股息或紅利時,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稅,然后從其個人應納的所得稅中,扣除這筆股息或紅利在股份制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已支付的稅款。

4實行合理的分配原則。對證券交易稅的分配應遵循“屬地原則”。對深、滬兩地之外的各證券機構代征的證券交易稅,與中央按“五五”分成后,歸地方政府支配,以調動各地方政府發展當地證券市場的積極性。

篇(2)

證券市場是現代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被形象地稱為現代經濟的“晴雨表”。稅收作為政府調控證券市場的重要政策工具,對證券市場的發展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證券稅制是由多稅種、多征稅對象、多稅率組成的稅制體系。它主要涉及的稅種有三種。一是證券流轉稅。這是對證券的發行和流通課征的稅,包括證券印花稅和證券交易稅等。二是證券投資所得稅。這是對證券投資所產生的股息、紅利、利息所得課征的稅,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稅和利息稅,它們經常列入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范疇。三是證券交易利得稅。這是對證券買賣差價收益課征的稅,理論上應歸屬于資本利得稅范疇,許多國家未單獨開征資本利得稅,就把證券交易利得歸入普通所得稅計征。總體而言,國外證券稅制模式的發展表現為初期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模式,成熟期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模式,稅制目標經歷了“效率優先——公平為主——效率與公平兼顧”的調整過程,具體制度設計也體現出“簡單——復雜——簡單”的特點。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格局的形成和各國之間經濟競爭的加劇,各國政府都在積極調整各自的證券稅制政策,以更好地鼓勵投資的增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因此,研究各國證券稅制的發展動態,借鑒它們的成功經驗,然后結合我國證券稅制的運行狀況,做出適當的證券稅制政策調整,可以更好地規范和調節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貫徹社會公平政策。

二、國外證券稅制的發展動態

(一)證券流轉稅的發展動態

理論上認為,證券流轉稅會降低證券價格水平,遲滯資本的流動,縮減市場成交量,影響證券市場效率,總體的消極效應較大。所以,證券流轉稅通常適用于發展初期的證券市場。世界上多數發達國家已不再征收證券流轉稅,現在仍舊征收該稅的部分國家,也在積極調整相關的稅收政策。

證券流轉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證券流轉稅改革朝寬稅基、低稅率方向發展。隨著各種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產品層出不窮,因而各國證券流轉稅征稅范圍也從傳統的股票市場擴展到債券、基金以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產品,涵蓋整個資本市場。同時,證券流轉稅的稅率呈現不斷下調趨勢,甚至許多國家已完全廢止證券流轉稅。(2)證券流轉稅普遍運用差別稅率來調整證券市場結構。通常,股票交易稅率較高,公司債券和政府債券稅率依次降低,基金稅率更低甚至免稅,而各種衍生金融產品稅率也各不相同。同時,不同的投資主體也實行不同稅率,短期投機者適用的稅率要高于長期投資者適用稅率。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于調整投資結構,促進證券市場的平穩發展。(3)證券流轉稅主要采用單向征收方式。因為雙向征收無差別地對待買賣雙方,抑制投機效果較差。如果僅對賣方征稅,那么僅增加賣方成本,促使其延長證券持有期,這樣可以鼓勵投資抑制投機,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同時,單向征收稅負遠低于雙向征收,也符合證券流轉稅率不斷下調趨勢。因此,絕大多數國家的證券流轉稅僅對賣方征收,只有極少數國家仍采用雙向征收方式。

(二)證券投資所得稅發展動態

證券投資所得稅中最主要的是股息稅,關于股息稅的理論爭辯很激烈。傳統論代表Poterba和Summers等認為股息稅對新股投資和留利投資均產生了很大影響,因此解決股息的重復征稅具有重要意義。而新論代表Auerbach等認為,股息稅會對新股投資產生重要影響,但并不影響留利投資。經驗論證中,支持股息稅傳統論和新論的實證證據基本是平分秋色。各國分別根據各自的經濟特點采納不同的股息稅理論,并積極調整股息稅政策。

股息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證券投資所得稅稅率呈不斷下調趨勢。OECD國家在1980—2000年之間,平均最高個人所得稅率從67%下調到47%,平均公司所得稅率在1996—2002年之間從37.6%下調到31.4%。這些持續的輕稅政策強有力地刺激了投資需求,推動了證券市場的發展。(2)妥善處理股息稅已成為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的核心問題。現實中,美國等極少數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實行古典制所得稅,對股息重復征收公司和個人兩個層次的所得稅。而歐洲發達國家和多數發展中國家則實行一體化的所得稅制度,采取各種措施減輕或者消除股息的重復征稅現象。目前,這兩種所得稅制度呈現不斷融合的趨勢。因此,根據各國實際情況,設計合理可行的所得稅方案已成為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的核心任務。(3)稅制設計兼顧公平與效率,體現簡化原則。發達國家為貫徹稅收公平,常采用一體化所得稅制度,并且稅制往往設計得很復雜,這在20世紀下半期已經成為股息稅改革的主流趨勢。然而,過于復雜的制度設計,使得實踐中的稅收遵從成本和行政成本都很高。因此,發達國家也正在考慮簡化股息稅制,以更好地提高稅收的效率。2000年,德國對實行了數十年的極其復雜的分劈稅率和歸集抵免制度進行改革,重新實行簡便的古典制所得稅,這充分體現了稅制簡化原則的回歸。

(三)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發展動態

證券交易利得稅會產生“資本緊鎖”效應,妨礙資本流動,也會影響證券投資需求,調節證券市場規模和價格水平,經濟效應較復雜。總體而言,證券交易利得稅不適用于初期的證券市場而更適用于成熟的證券市場,證券所得稅代替證券流轉稅是證券稅制發展的大趨勢。

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發展動態主要表現為:(1)長遠來看,各國都逐步將證券交易利得納入征稅范圍,以貫徹稅收公平政策。由于證券交易利得稅會改變證券市場的分配狀況,不利于高收入者,往往會遭到激烈的反對。例如,英國稅法就將證券交易利得排除在所得范圍之外長達250年,澳大利亞也是在開征所得稅后80年才對證券交易利得征稅。但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交易利得逐步成為高收入者的重要收入來源,開征證券交易利得稅能對這部分非勤勞所得做出適度合理的調節,是稅收公平政策的重要體現,所以是證券稅制發展的主流趨勢。現在,發達國家已大都將證券交易利得納入征稅范圍,并適時調整各自的證券交易利得稅政策。(2)各國都很謹慎地處理證券交易利得稅,認真研究恰當的開征時機。證券交易利得稅“雙刃劍”效應很強烈,它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發揮“自動穩定器”作用,防止證券價格暴漲暴跌;而在不成熟的證券市場中,卻起到“震蕩

器”作用,產生了強烈的壓抑市場上揚和促使市場下挫的效應。例如,1986年意大利政府擬開征證券交易利得稅的消息傳出后,短短10天左右股價指數就暴跌了25%。證券交易利得稅的重要影響體現得淋漓盡致。因此,各國都會認真充分地研究各自的證券市場環境,做好各項評估預測,才會做出征收證券交易利得稅與否的重大決策。證券交易利得稅開征時機的把握是至關重要的。(3)證券交易利得稅實行稅負從輕原則。各國的證券交易利得稅率普遍控制在20%~30%之間。同時,還充分運用差別稅率,來調整證券的品種結構和期限結構,以貫徹鼓勵投資、抑制投機等政策意圖。另外,配套以合理的證券投資利虧抵扣措施,以更好地實現政策目標。相對于證券流轉稅而言,證券交易利得稅更容易實現公平目標。它根據能力負擔原則,多得多稅,少得少稅,再輔之于起征點、免稅額等方法,充分發揮了稅收調節社會財富分配狀況的功能,實現公平收入的目標。

三、我國證券稅制的運行現狀分析

我國的證券市場從90年代初起步,經歷十多年的風雨坎坷,已經取得了巨大發展。證券稅制也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不斷調整。總體來說,我國形成了以證券流轉稅為主體,證券所得稅為輔助的證券稅制模式。它對證券市場初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調控作用。然而,隨著證券市場的逐漸發展成熟,也暴露出許多問題與不足,需要加以仔細研究并及時調整完善。

(一)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現狀分析

1.在財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在90年代基本處于持續增長狀態,增長速度較快。它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也一路攀升,從1995年的0.42%增長到高峰期2000年的3.63%。隨著2001年后的證券市場持續低迷,證券交易印花稅收人大幅萎縮,其占財政收入比重也相應下降。

(2)稅率偏高,稅基偏窄。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90年代初起征時設為6‰,這是個非常高的水平。直到2001年前,稅率仍維持在4‰的高水平。2001年后的股市持續走低,政府才調低稅率至2‰,2005年1月后調低至1‰。2007年5月底,政府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1‰上調到3‰,而世界上征收證券流轉稅的國家的稅率基本都在1‰左右,且多實行單向征收,實際稅率遠低于我國。另外,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實際上僅對股票交易征收,并沒有將債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納入征稅范圍,稅基相對較窄。

(3)調控功能不顯著,股市投機很活躍。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曾多次進行調整,試圖調節股市的運行。但事實證明它對股市的調節大多為短期影響,并不能使股市進入理性運行狀態。例如1998年6月調低印花稅率后,雖然當日成交量漲幅達20%,但后期成交量不增反降。2000年股市狂漲,印花稅也未能抑制過度投機。2005年1月下調證券交易印花稅率,試圖挽救過度頹廢的股市,而結果恰相反,一周后股票指數不升反降,跌幅達1.69%。而2007年5月30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1‰上調至3‰后,當日股指重挫下跌6.5%,連續三日內股指累計暴跌近14%,市值蒸發12873億元人民幣。印花稅的巨大震蕩影響已遠遠超出決策層的預料。種種現象表明,印花稅顯然不是調控股市的優良稅種。另外,我國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買賣雙方征收,它對抑制我國股市過高的換手率作用甚微。

(二)證券投資所得稅的現狀分析

(1)股息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征收,不利于較好地貫徹公平原則。我國稅法將個人所得分為11類,股息利息所得屬于單獨的一類,不論股息收入多少均按20%的稅率單獨征收。而世界上多數國家實行綜合的個人所得稅,將股息利息并入個人全部所得,再按適用的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隨著我國股份經濟的蓬勃發展,股息收入已成為富裕群體的一項較重要的收入。如果繼續給予富裕群體股息收入以單獨課征的稅收優惠,就無助于縮小社會正逐漸拉大的貧富差距。

(2)我國的股息稅名義稅率較低,但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稅率要普遍高于多數發展中國家。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33%,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20%,因為古典制重復征稅,100元企業稅前所得,先要承擔33元企業所得稅,余下分配的67元股息還要承擔20%的個人所得稅,所以最終要繳納合計46.4元的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雖然2005年6月政府為刺激過度低迷的股市,暫時將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調低至10%,但股息的聯合的企業與個人所得稅率仍然達到39.7%的較高水平。而世界上很多國家因實行一體化所得稅制度,聯合的公司與個人所得稅率并不高,如發展中國家巴西為33%、阿根廷為33%、墨西哥為34%,新興工業化國家如韓國為40%、新加坡為28%。發達國家平均的聯合的公司和個人所得稅率稍高,理論上能達到51.1%,但這是按各國最高的個人所得稅率計算的,實踐中大多數股東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率要低很多,其實際的股息聯合稅率要低于我國股息46.4%的名義稅率,而發達國家證券市場的成熟完善程度卻是我國無法比擬的。所以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制度可能對股份經濟的長遠發展存在一定的抑制影響。

(3)我國的股息稅未能對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發揮積極的調控功能。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形成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獨特的股權結構,這直接導致中小股東表決權太小,“以手投票”治理機制失效。廣大的上市公司又很少發甚至不發股息,股東無從了解公司經營信息,且沒有很大的投資選擇余地,“以腳投票”治理機制也收效甚微。而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非但不能懲罰那些不支付股息的低信譽公司,還對國有股和法人股不征收股息稅,加劇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因此,如何利用稅收政策來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合理調控證券市場已成為越來越值得關注的問題。[

(三)證券交易利得稅的現狀分析

證券交易利得稅理論上應列入資本利得稅范疇,而我國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證券交易利得稅體系。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證券買賣所獲得的差價收益列入企業所得范疇,統一征收企業所得稅,這與多數國家相關稅法規定一致。而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從事證券買賣所取得的差價收入應列入財產轉讓所得,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我國相關稅收法規又規定,對個人買賣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事實上我國并沒有征收個人的證券交易利得稅。隨著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成熟,以流轉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轉變為以所得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這是大勢所趨。所以完善證券交易利得稅體系將是今后證券稅制建設的重要任務。

四、我國證券稅制的政策調整

綜合考慮國際上證券稅制的發展趨勢和我國證券市場實際狀況,我們認為,我國證券稅制調整的總體思路應為:改革流轉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逐步過渡到以所得稅為主體的證券稅制模式。具體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完善我國的證券流轉稅

1.增設發行環節的證券印花稅,運用稅收調節證券初級市場的運行。初級市場的證券發行是

資源配置的重要環節,英國和日本等國也都在證券發行環節征收相關的印花稅或者注冊稅。我國應開征初級市場的證券印花稅,根據產業政策設計既公平統一又兼顧特殊的稅目稅率,以更好地對進入股市的資源進行合理的初次配置,平衡初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稅收收入,也可適度調節初級市場的投機活動。

2.根據“寬稅基、低稅率”原則,調整證券交易稅。建議首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改名為證券交易稅,奠定其應有的法律地位。然后,擴大證券交易稅的征稅范圍,從股票擴展到債券、基金以及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成為真正的證券交易稅而不是單純的股票交易印花稅。最后,仍要根據市場發展情況,繼續調低證券交易稅率,同時按照股票最高、債券居次、基金較低甚至免稅的順序制訂差別稅率,以合理調節證券結構。

3.實行單向征收方式,充分發揮證券交易稅的調節功能。我國的證券市場投機氣氛濃厚,股票平均年換手率在300%左右,遠高于西方國家成熟證券市場年平均換手率60%的水平。因此,應改變現在向買賣雙方征收的方式,實行僅向賣方征收的方式,可以對證券市場的投機活動起到積極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實現證券市場的理性平穩運行。

(二)改革我國的證券投資所得稅

1.擴大證券投資所得稅稅基,設計合理的稅制模式。首先,要將股票、債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資收益均列入證券投資所得稅征稅范圍,公平稅收待遇,減少各種稅收優惠待遇。其次,統一國有股、法人股和個人股的證券投資所得稅待遇,取消給予國有股和法人股的不合理的稅收優惠。最后,待時機成熟時,將證券投資所得列入個人的綜合所得,按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率征稅。

2.降低證券投資所得的實際稅率,權衡考慮實施一體化的所得稅制度。我們一方面要考慮適度調低企業所得稅稅率,2008年開始實施的統一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已將稅率確定為25%,這是個較理想的稅率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適度減輕股息的重復征稅問題,考慮實施一體化的所得稅方案。這個改革過程的相關的測算和設計比較復雜,所以要做得謹慎詳細。作為過渡措施,相關部門可以確定宣布降低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至10%,取消“暫按10%”字樣,增強投資者信心。甚至可采取更積極措施,加大股息所得稅優惠力度,降低股息的個人所得稅率至5%,以更強有力地促進股份經濟及證券市場的持續發展。

3.所得稅一體化方案中優先考慮分劈稅率法,再結合歸集抵免制度,以充分發揮稅收對股市的調控作用,改善我國的公司治理結構。可以將公司的稅前所得分為兩部分,對未分配利潤征收相對較高的企業所得稅,而對作為股息分配的利潤則征收較低的企業所得稅,這樣可以促使公司積極分配股息,以便股東掌握公司較多的經營信息,從而對公司經營者產生較好的約束。另外,可以在股東層次實行股息稅的歸集抵免制,這樣可以減輕甚至徹底消除重復征稅現象。這樣,稅收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控作用就得到了較好的發揮。

(三)健全我國的證券交易利得稅

1.明確劃分投資期限,抑制投機活動。證券持有期限劃分為:1年以下為短期,1-5年為中期,5年以上為長期。短期證券交易應繳納法定全額的交易利得稅,而中期證券交易可獲得減半征稅的優惠,長期證券交易則全部免稅。其目的就在于抑制證券市場的短期投機活動,促使證券市場長期平穩運行。

2.合理設計計稅依據,保證投資者稅負適度。原則上,證券交易利得稅的計稅依據是證券賣出價減去買入價以及相關合理費用后的差額。為減輕中小個人股東的稅收負擔,應考慮設計免征額,例如每次交易允許1000元的免征額,每月最多允許運用一次交易免征額,這樣可以避免大幅度增加中小股東的稅收負擔。另外,證券投資虧損實行特別抵扣,企業證券投資虧損只允許用投資利得抵扣,不能用普通經營所得抵扣;個人證券投資虧損也只能用投資利得抵扣,抵扣剩余部分可無限期結轉至以后年度再加以利用。

3.根據稅負從輕原則,合理設計稅率水平。原則上不單獨設置資本利得稅這個稅種,證券交易利得稅仍歸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征收。企業的證券交易利得應合并計入企業總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個人的證券交易利得稅率可適度調低至15%左右(世界平均最高個人短期資本利得稅率是19.4%,最高個人長期資本利得稅率是15.9%,這是保持適度的投資激勵所需要的。另外,在證券交易利得稅起步階段,還是實行比例稅率為好,技術操作也相對簡單。而投機旺盛時,則可考慮對證券交易利得實行超率累進稅率,這是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較為嚴厲的稅收調節手段。

4.特殊的稅收規定。為防止關聯交易,對公司之間持股比例達25%以上或者個人對公司持股超過10%的,其證券轉讓利得不論持有期限長短,均應按法定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利得稅,不再享受減免稅優惠。另外,為吸引外資流入,促進B股等市場的發展,還可對境外居民購買境內證券的交易利得給予適度的稅收優惠。

篇(3)

自1989年研究生畢業后,計教授一起從事財稅理論和政策、可持續發展經濟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出版了個人學術專著數部,主要有《個人所得稅政策和改革》、《生態稅收論》。百余篇,主持參與財政部、教育部、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與中國政府合作研究課題多項。曾獲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特別資助,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獎、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國家稅務總局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財政部跨世紀學科帶頭人、北京市青年學科帶頭人、北京市優秀青年教師和青年骨干教師等獎勵和榮譽稱號。

計金標教授在稅收理論和政策研究方面最主要的成就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環境稅收理論和政策的研究。他從1995年起開始發表關于環境稅收方面的論文,并將之作為博士論文的研究題目,后將成果以專著《生態稅收論》形式出版。專著中對站在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對生態稅收的基本要領和研究的理論基礎,在我國需要研究的問題等進行了系統的研充提出了一個理論研究框架。他認為二十一世紀是生態世紀建立生態稅制是新世紀對我國稅制建設提出的一個基本要求之一。計教授的論文及專著出版后成為該領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被廣為引用成為我國在此學術領域的帶頭人。

對個人所得稅理論和政策的研究。1996年他出版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和改革》是我國在個人所得稅領域的第一本理論專著。該書系統研究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原理,探討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模式問題,提出我國應向綜合與分項相結合的模式轉換,研究了我國當時個人所得稅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攬子改革方案。其中關于個人所得稅目標定位的觀點、個人所得稅管理權限的觀點都得到了稅收理論界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同。

關于遺產稅問題。他是國內建國以后第一個系統研究遺產稅的學者。早在研究生時期就以遺產稅作為碩士論文,并發表了一系列論文。在1989年時他就認為到20世紀末我國有條件和有必要引進遺產稅。盡管由于種種原因該稅至今仍未開征,但在1994年的稅制改革中遺產稅已被列入到14個稅種之中。

對稅務籌劃的研究方面,他是國內較早呼吁從戰略角度重視企業稅務籌劃的專家。在對企業是否有權進行稅務籌劃還未成定論時,他就提出MBA課程以及高校尤其是財經高校財務、會計、稅務等專業必須開設“稅務籌劃”課的意見。他出版了國內第一批《稅收籌劃》教材,并列入國家“十五”、“十一五”規劃教材。該教材得到了廣泛的使用,產生了較大的社會影響。

篇(4)

關鍵詞: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基金稅制

一、基金本身適用于企業所得稅嗎?

基金法律身份和稅收義務密切相關,國際上存在3種主流的稅務處理方式:(1)公司型基金具備法人身份,必須繳納公司所得稅。論文百事通擁有公司型基金的國家多數采用這種稅務處理方式。(2)契約型基金不具備法人身份,一般不用納稅。如日本、韓國、比利時等多數國家。(3)少數國家將契約型基金虛擬認定為公司,繳納公司所得稅,甚至在個別國家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澳大利亞規定投資信托基金沒有分配對象時,基金本身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在組織形式上屬于契約型,根據上述國際慣例可以從3種稅務處理方式中選擇。從我國稅收條款規定來看,現有基金稅收條文中沒有任何關于基金納稅方式的確切規定。仔細研究不難發現,我國與基金相關的稅收條文中又隱約對基金的納稅身份有所暗示,并可以推斷理解為:基金承擔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由基金管理人代為繳納。比如“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以及“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價差收入,在2003年前暫免征企業所得稅”。該兩點所述的“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暫免征企業所得稅”儼然可以被理解為,我國契約型基金雖然沒有法人身份,但需要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是當前處于暫不征收的階段。

我國基金究竟是否負有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呢?筆者認為,“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提法是錯誤的,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對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認定規定。根據《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和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很明顯,我國基金不應屬于企業類,那是否可以歸屬到“其他組織”呢?在《實施細則》中“其他組織”一詞被詳細地解釋為,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問題于是被繼續演化為,基金是否是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組織呢?這一點《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提供了答案。其第一章第二條中明確規定“本辦法所稱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由此可見,基金只是一種投資方式,一種投資工具而已,既不屬于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也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的其他組織。同時,我國各項法律條款都沒有涉及基金公司虛擬化問題。所以,我國契約型基金不應該被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基金本身適用于營業稅嗎?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價差收入,在2003年前暫免征營業稅”出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21128號],和上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價差收入,在2003年前暫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提法一樣,容易使人誤解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價差收入的營業稅的納稅人。顯而易見,如果基金管理人是納稅人,則與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相違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以下簡稱《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規定:“金融保險業的納稅人是……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根據《申報管理辦法》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同屬于營業稅納稅人的范圍,即“單位”納稅人或“個人”納稅人。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被認定為“單位”,屬于契約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卻沒有任何理由被認定為“單位”或“個人”。換言之,倘若基金可以被歸入到“單位”而成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則明顯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基金性質的定義相矛盾,導致相關法規發生抵觸。筆者認為,《申報管理辦法》關于基金繳納營業稅的規定和《營業稅暫行條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相違背,應該予以廢除,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本身不應該繳納營業稅。

三、改變個人所得稅扣繳人、扣繳時機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國關于基金個人投資者獲得基金分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先后有過3個:第一個是1996年12月下發的《關于個人從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21號),該通知規定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為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派息分紅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第二。第三個通知是財稅字[1998]55號和財稅字[20021128號。通知規定,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銀行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顯然,3個通知關于扣繳人的選定發生了改變,扣繳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改換為上市公司、企業和銀行,相應地,扣繳時間也由基金分配時提前到股息、紅利、利息分配時。

政策意圖十分明顯,改變扣繳人的做法利于稅款在來源處征繳,確保了稅款及時入庫。但是筆者認為,在來源處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做法損害了稅收公平原則。首先,損害了個人基金投資者的利益。我國絕大多數的基金契約對基金分配制定了3項限定條件:(1)若基金投資當期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單位資產凈值不能低于面值;(3)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改變扣繳人的做法使得個人投資者的股息、利息收入在來源處就被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必然導致以稅后收入來彌補基金前期和當期可能擁有的投資損失,甚至可能因提前扣除稅收,致使基金單位資產凈值低于面值,進而不能滿足分配條件。其次,提早了未分配收入的納稅時間。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凈收益的90%.若在來源處預先扣繳了個人所得稅,則意味著基金未分配的部分也提前承擔了稅負。再者,違背了基金投資者收入確認原則。按照國際慣例,基金投資者不是在基金獲得收益時,而是在基金分配收益時才被確認獲得基金收益,并產生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我國在來源處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做法恰恰違背了收入確認的國際慣例。

從稅率設置來看,財稅字[2002]128號文件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此后,包括企業在內的投資者,從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條規定考慮到,由于存在著獲得投資者納稅身份變動信息的技術困難,處于上兩個環節的被投資企業無法準確判斷代扣代繳適用稅率,為便于征管,無論是企業或個人投資者,一律按照個人所得稅20%的稅率征收。這種做法存在幾個缺陷:(1)明顯混淆了兩種不同性質的所得稅的區別;(2)投資者取得的股息收入本身就是被投資企業稅后利潤的分配,它與投資者取得的利息收入性質是有區別的。特別是投資者取得的利息中的企業債券利息,它在被投資企業繳納所得稅前進行了扣除,減少了被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而股息收入則是被投資企業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后收入的分配。根據我國稅法相關規定,如果派發股息的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等于或高于投資企業適用的稅率,投資企業不必對此項收入再繳納任何所得稅,即投資企業收到的股息收入是一種免稅收入。所以說,上市公司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及利息時不分清收入性質一并代扣代繳20%所得稅的做法,沒有任何稅法依據。雖然能夠提高稅收征管的便利性,但是加大了基金投資者的稅負,造成了稅收制度的混亂。這一方面反映了我國制定稅收條款時的不嚴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被投資企業代扣代繳不同性質投資者稅款的做法不合理,不能在確保稅法一致性基礎上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四、我國基金稅收是否存在多重征稅問題?

認為,我國基金稅收存在嚴重的多重征稅問題,主要理由是:作為同一筆信托資產,基金資產在委托狀態和委托人收到信托收益時承擔了兩次以上不同類別的稅收。如,基金投資股票、債券收益繳納所得稅和營業稅后,投資者在獲得分紅時仍要納稅。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按照2‰的稅率征收印花稅,投資者買賣基金也要繳納印花稅。但是,上述結果僅來自于理論上的推理,其中多數條款仍屬于“暫免征”狀態,或許將來征收時會得到印證,可目前的征管實踐并非如此。

筆者認為,現階段我國政府對基金業貫徹的是優惠多、稅負輕的財稅政策思路,稅制設計的主觀意愿是避免多重征稅,現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基金在我國尚屬新興金融工具,對其進行稅收界定還存在一個理論認識和深化的過程,少數環節仍然呈現出多重征稅或稅負不公的情況。體現在:(1)開放式基金的企業投資者獲得的派息、分紅收入承擔了雙重稅負。不同于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的價格等于單位凈資產值,當開放式基金獲得派息和分紅時,基金單位凈值提高,若投資者在此時贖回基金單位,按規定企業投資者需為贖回和申購差價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差價中已經包括被投資企業代扣、代繳了20%稅收的派息、分紅額(其他部分是證券差價收入),這導致了開放式基金的企業投資者獲得的派息、分紅收入承擔雙重稅負的現象。企業買賣封閉式基金也會產生類似情況,但封閉式基金的市場價格并不等于凈資產值,對買賣價差征稅可以理解為對資本增值課征的利得稅,不屬于多重征稅。(2)金融機構買賣基金單位既征收營業稅,也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金融保險企業買賣金融商品需繳納營業稅。這是考慮到我國金融商品增值額未列入增值稅范圍,造成了稅源流失,由于對金融產品增值額的確認在理論上和操作上都存在障礙,只好通過開征營業稅進行彌補。但是,從基金投資者角度分析,同樣屬于買賣基金的價差收入,金融企業投資者承擔了雙重稅收,非金融企業投資者只承擔企業所得稅,個人投資者沒有承擔稅負,稅負顯然不公平。新晨

開放式基金股息、紅利等投資收益承擔雙重征稅的根源在于投資收益納稅環節的錯位。被投資企業分給基金投資者的股息、利息在流入基金資產時被提前扣繳了所得稅,但是。這些投資收益并沒有作為稅后收益隨即分配給投資者,而是重新計入到基金資產中進行資本增值性運轉,必然在資本增值實現時承擔資本利得稅。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延后投資收益納稅環節的做法來解決,即在基金分配時對分配額代扣代繳投資收益稅。一方面,分配額可以在納稅之后立即分配到投資者手中,基金凈資產隨即因除息而減少,相應地基金價格回落,資本增值的稅基中不再包括被分配掉的投資收益;另一方面,基金分配額中還包括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益,從而彌補有做法中這部分差價收益不用納稅的稅法漏洞。同時,在基金分配時征稅的做法恰恰符合對基金征稅國際貫例中的“投資者收入確認原則”,這也對將來我國為適應基金跨國投資提供—個共同的稅法口徑。

對于金融業增值額的納稅問題在國外討論已久,考慮到增值確認的技術困難,以及鼓勵資本流動的原因,多數國家還是免征了金融業的交易稅(增值稅)。我國基金業處于發展階段亟需大量流量穩定的資金支持,培育機構持有者是已被國外經驗證實的有效途徑之一。但是,我國金融企業投資基金時需要負擔5.5%的營業稅及附加和33%的企業所得稅。稅負明顯偏高于非金融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為培育基金機構投資者,建議可以對金融企業買賣基金暫免征營業稅。

參考文獻

(1)《關于個人從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21號)。

篇(5)

[論文關鍵詞]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 納稅籌劃

[論文摘 要]會計準則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的行為規范,是處理會計工作的指導方針。由于我國實施了與國際接軌的新會計準則,與舊準則相比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只有準確理解新舊會計準則下的差異,才能更好地做好會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準則與原1+16項準則(以下簡稱“原準則”)、企業會計制度、行業會計制度等相比,更強調公允價值,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本文試通過比較新舊準則的差異,系統介紹新準則的重大變化及主要內容。

一、實施新會計準則的必要性

(一)國際上的客觀形勢

1.會計準則發展的最重要規則應當是“適應環境”。而我國新會計準則出臺的原因,就是“環境使然”,是順應國內外環境和經濟發展的產物。會計與經濟國際化協調的客觀要求。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經濟已融入了世界經濟的大潮。我國很多企業已經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境外融資與對外投資同時并存。企業能否從境外融資,關鍵因素是能否提供與國際市場趨同的財務報表。而現行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還存在著較大差距。

2.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必然要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發達國家設置種種壁壘阻撓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并且訴諸各種反傾銷訴訟使中國遭受了大量經濟損失。

2004年歐盟在評估我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時,就設置了獨立于雙邊協定和WTO規則之外的條款:必須建立一個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賬目清楚的會計記錄,該會計記錄應當由獨立的機構根據國際會計準則進行審計。諸如此類的“霸王條款”是促動我國推動建設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新會計準則的最直接外部動力。

(二)國內的實際狀況

1.我國市場經濟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逐步形成了公有制與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種分配制度逐漸趨于合理和完善。這就要求會計準則要覆蓋不同所有制、不同經濟成分的企業,并要求建立符合國際會計慣例的新會計準則。近年來中國經濟生活中出現了許多新事物,給會計實務提出了許多新的課題,如企業兼并、管理層收購、融資租賃、物價變動影響和國際結算等,迫切需要許多包括新的會計技術與方法的新會計準則。

二、新會計準則的重大變化

(一)新會計準則的特點

1.新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

2.新會計準則實現了會計理念、內容的創新

3.新會計準則體現了適合國情的中國特色

(二)新會計準則內容上的重大變化

我國政府推行會計國際趨同的態度既積極,又不乏現實。新準則考慮到了中國經濟目前的特點,針對特殊類別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等)和特定類型行業(如石油和天然氣采掘業等)的會計核算提供了具體的規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包括不允許轉回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針對某些政府補助的特殊會計處理和不具有投資關系的國有企業之間的交易不作為關聯方交易披露等。

企業會計準則分為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基本會計準則主要是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和會計核算廣泛遵循的原則,是具體會計準則制定的依據。具體會計準則根據基本會計準則的要求,就具體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體規定。

1.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

(1)存貨一律使用“先進先出”法

(2)資產減值準備不能轉回

(3)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

(4)資產置換又能產生利潤

(5)合并報表側重實體理論

(6)投資性房產計價有可選擇性

(7)證券投資按交易所市價計價

(8)研究與開發費用分別對待

(9)股份支付會計處理有新規定

(10)所得稅會計處理發生變化

三、新會計準則與稅收籌劃的融合

隨著新會計準則新稅制的出臺,對財務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要求財務人員不僅要會做帳做好帳,不僅要遵守好企業會計準則及新稅制改制要求的條條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會把各種準則與制度融會貫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實現稅企籌劃。所謂稅企籌劃,是指通過對納稅業務進行事先策劃,制定一整套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它不是偷稅,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稅或節稅,它具有事先策劃性、非違法性、權利性、規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減輕企業稅收負擔,降低涉稅風險,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

作為新型的財務人員應當為企業做好稅企籌劃。這不僅是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也是不斷增強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體現。從目前企業進行避稅籌劃活動的現狀來看存在以下現象:⑴由于現實生活中相當一部分納稅人試圖“合理避稅”而進行偷漏逃稅,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稅款,怎樣做都行。這種情況已嚴重地破壞了稅法的嚴肅性,影響了國家財稅的及時、足額的入庫;⑵沒有理論支撐的盲目的減輕稅負。這種情況并不利于企業從全局著眼進行系統策劃,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更不利于企業財務人員對稅務理論與實務水平的提升。以上兩種情況都應是我們財務人員在進行稅企籌劃時所應避開的。中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收政策差異較大,不同的優惠政策所帶來的預期稅收利益和籌劃成本,以及對稅后利潤總額的影響是不一樣的。由此,從企業的長遠發展趨勢來看,要求我們財務人員不僅要精通財務管理、會計準則,而且還要當好一位稅企籌劃大師。真正把稅企籌劃落到實處,盡力爭取稅收政策的傾斜和照顧,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獲取稅收利益,更好的規范企業財務核算,減少涉稅風險,真正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財政政策;經濟增長;探討

一財政與財政政策要研究財政政策

,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財政。但是,目前學術論文界對于財政的定義還存在一定分歧,受到較多關注的包括再分配論、政府收支論和公共財政論。再分配論認為財政是社會再生產分配環節的一個特殊組成部分,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財政處于社會再生產的分配環節,而且和同處于分配環節的信貸分配、工資分配、價格分配和企業財務分配等相比,有其特殊性,它不是一般的社會產品分配,它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及財產權力,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動,包括組織收支活動、調節控制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等(劉邦馳,汪叔九,2001)。政府收支論認為財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國民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來滿足公共需要,進行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收支活動,并通過收支活動調節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以達到優化配置、公平分配、經濟穩定與發展的目標。

公共財政論認為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通過政府的收支活動,集中一部分社會資源,用于履行政府職能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經濟活動(蘇明,2001)。應該說,前兩種關于財政的定義各有所側重,前者突出了財政的社會分配和政府職能,后者強調了政府的活動。而公共財政論則簡單明了地指出現代財政的公共性,為建立公共財政奠定了理論基礎。明確了財政概念,就可以對財政政策加以研究。財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財政理論為依據,運用各種財政工具,為達到一定財政目標而采取的財政措施的總和。簡言之,財政政策是體系化了的財政措施,它的目的就是實現財政職能。同時,它也是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形勢和任務制定的指導財政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財政分配關系的基本準則,是客觀存在的財政分配關系在國家意志上的反映。它是國家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也是國家實施財政宏觀調控的過程。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又是國家干預經濟、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的主要手段。財政政策是隨著社會生產方式的變革而不斷發展的。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由于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制約,國家不可能大規模組織社會經濟生活,奴隸主和地主階級的財政政策主要是為鞏固其統治地位的政治職能服務。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資產階級國家,一般都實行簡政輕稅、預算平衡的財政政策,以利于資本主義發展。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生產社會化與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矛盾日益激化,財政政策不僅為實現國家政治職能服務,而且成為政府干預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工具。

財政政策按其構成體系可以分為國家預算政策、財政支出政策、稅收政策、國債政策、投資政策、補貼政策和出口政策等七大政策。由于研究數據和技術方法的限制,本文主要是研究前三種財政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應。

二三種主要財政政策工具對經濟增長促進效應的分析

(一)國家預算政策對經濟增長效應的分析國家預算政策包括財政赤字政策、財政盈余政策和預算收支平衡政策三種形式,筆者主要討論財政赤字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應。它對經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財政赤字影響貨幣供給財政赤字對經濟的影響和赤字規模大小有關,但更主要的還是取決于赤字的彌補方式,即向銀行透支或借款來彌補財政赤字。出現財政赤字意味著財政收進的貨幣滿足不了必需的開支,其中有一種彌補辦法就是向銀行借款。可見,財政向銀行借款會增加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從而增加基礎貨幣,但財政借款是否會引起貨幣供給過度,則不能肯定。很多人用“財政有赤字,銀行發票子”這句話來形容財政赤字與貨幣供給的關系,而事實上,赤字與貨幣發行并不一定存在這樣的因果關系,財政赤字對貨幣供給的影響雖可能與赤字規模的大小有關,但更主要的還取決于赤字的彌補形式。

2、財政赤字擴大總需求的效應凱恩斯主義所奉行的財政政策是運用政府支出和稅收來調節經濟。在經濟蕭條期,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經濟中存在失業,政府通過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刺激總需求,以實現充分就業。增加政府支出、減少政府稅收的擴張性財政政策必然出現財政赤字,因此,赤字就成為財政政策中擴大需求的一項手段。財政有赤字,必然擴大總需求,但其擴大總需求的效應有兩種,如前分析,一是財政赤字可以作為新的需求疊加在原總需求水平之上,使總需求擴張;二是通過不同的彌補方式,財政赤字只是替代其他部門需求而構成總需求的一部分。它僅僅改變總需求結構,并不直接增加總需求規模。

完全以國債收入彌補的“軟赤字”,只要不超出適度債務規模,其擴張效應一般可被控制為良性的,即可以有意用作反經濟周期的安排,在經濟蕭條階段刺激需求,“熨平”周期波動,一般不致引起嚴重的通貨膨脹,這對我國的經濟是有現實意義的;第三,財政赤字與發行國債。發行國債是世界各國彌補財政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認為是一種最可靠的彌補途徑。但是,債務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來源,會隨著財政赤字的增長而增長。另一方面,債務是要還本付息的,債務的增加也會反過來加大財政赤字。

3、財政赤字的排擠效應財政赤字的排擠效應一般是指財政赤字對私人消費和投資所產生的排擠影響。當政府因支出龐大產生預算赤字時,一般需發行公債向公眾借款。發行公債是國家信用的一種形式。在貨幣市場上,如果私人儲蓄量不變,則政府債券與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將共同競爭市場上有限的資金。當公眾出于對國家債券的高度信任而爭購公債,政府在總儲蓄的占有上便處于優勢。政府發債占總儲蓄的比重越大,就會有越多的非政府借款者因籌不到資金被擠出貨幣市場,加上赤字支出促使利率上升,必然會排擠出一部分非政府投資,從而抵消政府赤字支出的部分擴張性作用。但這種結果并不是絕對的,一方面政府赤字的排擠效應會被政府擴大投資支出所產生的“乘數作用”所抵消;另一方面,“排擠效應”如果與政府有意進行的經濟結構合理化調整結合起來,則可以改善資源配置,對國民經濟產生有益的影響。

(二)財政支出政策對經濟增長效應的分析為解決有效需求的不足,我國主要采取擴大政府財政支出的財政政策,政府支出的結構和支出規模是經濟增長的核心變量。筆者也將主要從政府支出結構來看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我們采用以財政支出項目為自變量的柯其分別表示財政支出結構中某一項目支出增加1%時所引起的產出增加百分數,這樣我們就用產出彈性來描述財政支出的結構效應以及其對經濟增長質量提高的調節作用。我們以《中國統計年鑒》(2006)我國1989—2005年財政支出職能結構分類統計數據為樣本區間。相比較高,而在1996年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最為不利的,稅收負擔相應較輕,實際該年稅收負擔為10.3479%,與其他年份相比較低。經過去除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率之間呈現出更加緊密的關系,并且高經濟增長年份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較低,低經濟增長年份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較高,有一定的負相關關系。現在我們轉入,采用排除非稅因素影響后修正的稅收負擔和稅制結構所得到的回歸效果比較好,調整的R2為0.317,F檢驗值為6.115,各回歸變量的T檢驗值均能通過95%的檢驗,從系數項來看,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率的彈性系數為-3.866,即表明稅收負擔上漲1%,經濟增長率下降3.866%,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率的彈性系數為0.6,即稅制結構變化1%,經濟增長率變化0.6%,影響系數較小。這樣的結果與理論上稅收負擔和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基本相符,我國現行稅制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

從以上數據分析看,在我國現行稅制下,稅制結構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比較小的,修正后的稅收負擔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較大,這一點與國外的實證研究結果基本相同。從數據看,1994年的稅制改革應該說是1983年稅制改革的延續,1983年是稅制結構和稅收負擔變化的一個轉折點,通過設立所得稅,稅收負擔從1982年的11.25%,猛漲到1983年的18.55%,在隨后近10年時間內,稅收負擔不斷降低,最低時為10.167%,通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稅收負擔才得以不斷的提升,到2004年達到18.839%。也就是說通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提高了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緩解了稅收占GDP比重一直下滑的局面。另外從稅制結構角度看,1983年以前,由于企業以利潤形式上繳國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直接類稅收,直接稅占間接稅收入比重僅在10%左右,通過1983年改革,建立起所得稅體系,直接稅收入占間接稅收入比重上升到50%左右,隨后持續減低,尤其是在1994年增值稅體系的建立,直接稅收入占間接稅收入比重下降到1983年以來的最低點23.953%,隨后幾年逐漸升高,2004年達到39.0463%。從求解出的結果看,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從1994年起越來越有利,非稅環境越來越有利,各項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效逐步體現,反過來說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在不斷減弱,這種情況在1983年稅制改革前也出現過,所以面臨新的經濟環境,稅收作用不斷減弱的情況下,稅制必須進行改革。

三總結

本文在對財政與財政政策進行概念闡述的基礎上,研究分析了財政政策的三種工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其中,在對財政支出政策、稅收政策進行研究時,分別運用了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產函數模型、稅收政策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效應分析模型來進行定量分析。從分析可以看到,三種工具對經濟增長的促進各有所側重,且影響程度和范圍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和互補性。因此,必須合理運用好各種政策工具,加快財政改革步伐和政策的完善,才能進一步促進經濟的增長。

參考文獻:

[1]〔美〕坎貝爾等著,朱平芳,劉宏等譯.金融市場計量經濟學[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2]林毅夫.現代增長理論與政策選擇[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

篇(7)

關鍵詞:財政政策;經濟增長;探討

一財政與財政政策要研究財政政策,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財政。但是,目前學術寫作論文界對于財政的定義還存在一定分歧,受到較多關注的包括再分配論、政府收支論和公共財政論。再分配論認為財政是社會再生產分配環節的一個特殊組成部分,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財政處于社會再生產的分配環節,而且和同處于分配環節的信貸分配、工資分配、價格分配和企業財務分配等相比,有其特殊性,它不是一般的社會產品分配,它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及財產權力,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動,包括組織收支活動、調節控制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等(劉邦馳,汪叔九,2001)。政府收支論認為財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國民生產總值或國民收入來滿足公共需要,進行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收支活動,并通過收支活動調節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以達到優化配置、公平分配、經濟穩定與發展的目標。

公共財政論認為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通過政府的收支活動,集中一部分社會資源,用于履行政府職能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經濟活動(蘇明,2001)。應該說,前兩種關于財政的定義各有所側重,前者突出了財政的社會分配和政府職能,后者強調了政府的活動。而公共財政論則簡單明了地指出現代財政的公共性,為建立公共財政奠定了理論基礎。明確了財政概念,就可以對財政政策加以研究。財政政策是指以特定的財政理論為依據,運用各種財政工具,為達到一定財政目標而采取的財政措施的總和。簡言之,財政政策是體系化了的財政措施,它的目的就是實現財政職能。同時,它也是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形勢和任務制定的指導財政分配活動和處理各種財政分配關系的基本準則,是客觀存在的財政分配關系在國家意志上的反映。它是國家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也是國家實施財政宏觀調控的過程。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政策又是國家干預經濟、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的主要手段。財政政策是隨著社會生產方式的變革而不斷發展的。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由于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制約,國家不可能大規模組織社會經濟生活,奴隸主和地主階級的財政政策主要是為鞏固其統治地位的政治職能服務。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資產階級國家,一般都實行簡政輕稅、預算平衡的財政政策,以利于資本主義發展。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生產社會化與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矛盾日益激化,財政政策不僅為實現國家政治職能服務,而且成為政府干預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工具。

財政政策按其構成體系可以分為國家預算政策、財政支出政策、稅收政策、國債政策、投資政策、補貼政策和出口政策等七大政策。由于研究數據和技術方法的限制,本文主要是研究前三種財政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應。

二三種主要財政政策工具對經濟增長促進效應的分析(一)國家預算政策對經濟增長效應的分析國家預算政策包括財政赤字政策、財政盈余政策和預算收支平衡政策三種形式,筆者主要討論財政赤字政策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應。它對經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財政赤字影響貨幣供給財政赤字對經濟的影響和赤字規模大小有關,但更主要的還是取決于赤字的彌補方式,即向銀行透支或借款來彌補財政赤字。出現財政赤字意味著財政收進的貨幣滿足不了必需的開支,其中有一種彌補辦法就是向銀行借款。可見,財政向銀行借款會增加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從而增加基礎貨幣,但財政借款是否會引起貨幣供給過度,則不能肯定。很多人用“財政有赤字,銀行發票子”這句話來形容財政赤字與貨幣供給的關系,而事實上,赤字與貨幣發行并不一定存在這樣的因果關系,財政赤字對貨幣供給的影響雖可能與赤字規模的大小有關,但更主要的還取決于赤字的彌補形式。

2、財政赤字擴大總需求的效應凱恩斯主義所奉行的財政政策是運用政府支出和稅收來調節經濟。在經濟蕭條期,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經濟中存在失業,政府通過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刺激總需求,以實現充分就業。增加政府支出、減少政府稅收的擴張性財政政策必然出現財政赤字,因此,赤字就成為財政政策中擴大需求的一項手段。財政有赤字,必然擴大總需求,但其擴大總需求的效應有兩種,如前分析,一是財政赤字可以作為新的需求疊加在原總需求水平之上,使總需求擴張;二是通過不同的彌補方式,財政赤字只是替代其他部門需求而構成總需求的一部分。它僅僅改變總需求結構,并不直接增加總需求規模。完全以國債收入彌補的“軟赤字”,只要不超出適度債務規模,其擴張效應一般可被控制為良性的,即可以有意用作反經濟周期的安排,在經濟蕭條階段刺激需求,“熨平”周期波動,一般不致引起嚴重的通貨膨脹,這對我國的經濟是有現實意義的;第三,財政赤字與發行國債。發行國債是世界各國彌補財政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認為是一種最可靠的彌補途徑。但是,債務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來源,會隨著財政赤字的增長而增長。另一方面,債務是要還本付息的,債務的增加也會反過來加大財政赤字。

3、財政赤字的排擠效應財政赤字的排擠效應一般是指財政赤字對私人消費和投資所產生的排擠影響。當政府因支出龐大產生預算赤字時,一般需發行公債向公眾借款。發行公債是國家信用的一種形式。在貨幣市場上,如果私人儲蓄量不變,則政府債券與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將共同競爭市場上有限的資金。當公眾出于對國家債券的高度信任而爭購公債,政府在總儲蓄的占有上便處于優勢。政府發債占總儲蓄的比重越大,就會有越多的非政府借款者因籌不到資金被擠出貨幣市場,加上赤字支出促使利率上升,必然會排擠出一部分非政府投資,從而抵消政府赤字支出的部分擴張性作用。但這種結果并不是絕對的,一方面政府赤字的排擠效應會被政府擴大投資支出所產生的“乘數作用”所抵消;另一方面,“排擠效應”如果與政府有意進行的經濟結構合理化調整結合起來,則可以改善資源配置,對國民經濟產生有益的影響。

(二)財政支出政策對經濟增長效應的分析為解決有效需求的不足,我國主要采取擴大政府財政支出的財政政策,政府支出的結構和支出規模是經濟增長的核心變量。筆者也將主要從政府支出結構來看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我們采用以財政支出項目為自變量的柯其分別表示財政支出結構中某一項目支出增加1%時所引起的產出增加百分數,這樣我們就用產出彈性來描述財政支出的結構效應以及其對經濟增長質量提高的調節作用。我們以《中國統計年鑒》(2006)我國1989—2005年財政支出職能結構分類統計數據為樣本區間。相比較高,而在1996年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最為不利的,稅收負擔相應較輕,實際該年稅收負擔為10.3479%,與其他年份相比較低。經過去除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率之間呈現出更加緊密的關系,并且高經濟增長年份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較低,低經濟增長年份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較高,有一定的負相關關系。現在我們轉入,采用排除非稅因素影響后修正的稅收負擔和稅制結構所得到的回歸效果比較好,調整的R2為0.317,F檢驗值為6.115,各回歸變量的T檢驗值均能通過95%的檢驗,從系數項來看,修正后的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率的彈性系數為-3.866,即表明稅收負擔上漲1%,經濟增長率下降3.866%,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率的彈性系數為0.6,即稅制結構變化1%,經濟增長率變化0.6%,影響系數較小。這樣的結果與理論上稅收負擔和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基本相符,我國現行稅制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

從以上數據分析看,在我國現行稅制下,稅制結構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比較小的,修正后的稅收負擔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較大,這一點與國外的實證研究結果基本相同。從數據看,1994年的稅制改革應該說是1983年稅制改革的延續,1983年是稅制結構和稅收負擔變化的一個轉折點,通過設立所得稅,稅收負擔從1982年的11.25%,猛漲到1983年的18.55%,在隨后近10年時間內,稅收負擔不斷降低,最低時為10.167%,通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稅收負擔才得以不斷的提升,到2004年達到18.839%。也就是說通過1994年的稅制改革提高了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緩解了稅收占GDP比重一直下滑的局面。另外從稅制結構角度看,1983年以前,由于企業以利潤形式上繳國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直接類稅收,直接稅占間接稅收入比重僅在10%左右,通過1983年改革,建立起所得稅體系,直接稅收入占間接稅收入比重上升到50%左右,隨后持續減低,尤其是在1994年增值稅體系的建立,直接稅收入占間接稅收入比重下降到1983年以來的最低點23.953%,隨后幾年逐漸升高,2004年達到39.0463%。從求解出的結果看,非稅因素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從1994年起越來越有利,非稅環境越來越有利,各項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效逐步體現,反過來說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在不斷減弱,這種情況在1983年稅制改革前也出現過,所以面臨新的經濟環境,稅收作用不斷減弱的情況下,稅制必須進行改革。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免费| 久久久久久妓女精品影院| 成 人色 网 站 欧美大片在线观看| 婷婷亚洲综合五月天小说| 日本亲近相奷中文字幕|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爆乳| 成全动漫在线观看免费高清 | 日本中国内射bbxx| 无码熟妇人妻av在线网站| 自拍偷在线精品自拍偷99 | 特级毛片a级毛片在线播放www | 国产a级毛片| 最近中文字幕免费手机版| 精品丝袜国产自在线拍高清| 国产综合无码一区二区辣椒 | 婷婷丁香五月激情综合| 少妇扒开双腿让我看个够| 青青草原精品国产亚洲av| 激情亚洲一区国产精品| 欧美日韩国产码高清综合人成 | 99久久精品国产一区二区| 艳妇交换俱乐部| 三上悠亚av影院在线看| 一本大道东京热无码一区| 无码a级毛片免费视频内谢5j| 免费a级毛片18禁网站免费| 日本边添边摸边做边爱喷水| a级毛片在线观看| 欧洲熟妇色xxxx欧美老妇| 狼人页面更新自动转跳| 动漫av纯肉无码av在线播放| 国产精品va无码一区二区| 亚洲av成人片无码网站网| 野外做受又硬又粗又大视幕| 又湿又紧又大又爽a视频国产| 精品无码国产自产在线观看水浒传| 久久婷婷激情综合色综合俺也去| 精品乱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色视频综合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99精品电影一区二区免费看| 国产96在线 |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