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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10-05 10: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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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作為世界經濟發(fā)展的重要支柱,在管理全球經濟和貿易秩序的同時,也為各成員國進行多邊博弈提供了一個大舞臺。在這個舞臺上,各成員國通過降低關稅、開放市場、取消壁壘、進行平等的自由貿易,不僅帶來了更多的利益,也使成員有機會平等地參與國際競爭。上世紀50年代起,博弈論作為一種方法論在經濟學領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國內外眾多學者也開始運用這一全新方法從不同角度對GATT/WTO的產生、規(guī)則和運行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關鍵詞】
博弈論;GATT/WTO;國際經濟政策
西方傳統(tǒng)經濟理論大多是研究經濟行為主體在市場完全競爭且信息充分對稱的假設下進行決策,以實現(xiàn)稀缺資源的有效配置,但卻忽視了外部變量對經濟行為主體決策的影響。博弈論作為20世紀70年之后在經濟領域得到廣泛運用的方法論,緊緊抓住經濟行為主體之間利益沖突與協(xié)調以及策略相互制約這一關鍵,提出了比西方傳統(tǒng)經濟理論更貼近實際的分析方法。博弈論的廣泛運用為現(xiàn)實中復雜經濟問題的分析提供了最佳分析工具,拓寬了現(xiàn)代經濟學的研究領域。
GATT/WTO就是一種從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的產物,為國家和地區(qū)提供國際貿易行為準則,對協(xié)議實施中的問題和未來貿易自由化提供了談判的程序,以達到各成員均從中獲益的博弈結果。所以說,GATT/WTO是一套使成員之實現(xiàn)制度性合作博弈以擺脫非合作博弈的制度安排,這套制度安排確保所有成員實現(xiàn)福利改進。
一、博弈論方法應用于GATT/WTO研究
真正將博弈論方法應用于GATT/WTO研究始于美國學者McMillan(1986)。他通過建立關稅博弈模型,證明了“互惠貿易協(xié)定能增進國民福利”這一命題,從而為GATT/WTO的確立奠定了理論基礎。
Dixit(1987)研究了在無限重復博弈條件下的關稅談判與關稅減讓問題,結果顯示,通過對背叛國家懲罰的可信威脅,世界可以維持一個低于納什均衡關稅的合作關稅水平。
Thomas Hungerford(1991)進一步將關稅博弈模型擴展至非關稅博弈領域,得出類似結論,即“削減非關稅壁壘也會增進雙方的福利。”
Hoekman和Kostecki(2001)結合烏拉圭回合談判,從博弈論視角論述了WTO多邊貿易談判的運行機制和互惠性質,指出“在WTO支持下的多邊貿易談判可以被認為是制定國際貿易博弈規(guī)則的努力”,“多邊貿易談判是多階段、多議題、多方的博弈”。
Bagwell和Staiger(2002)從經濟學角度論述世界貿易體制的理論基礎和運行機制,利用博弈論的研究方法,解得合作博弈情況下的關稅均衡,稱之為“政治最優(yōu)關稅”,進而說明了WTO體制和規(guī)則框架的經濟原理。
二、WTO的體制、規(guī)則和運行機制
盛斌(2001)借鑒Bagwell和Staiger的博弈模型,系統(tǒng)地解釋了WTO的目的是各國通過合作博弈來擺脫非合作博弈情況下的“囚徒困境”,說明了WTO體制和規(guī)則框架的經濟原理和哲學理念。該文可被視為國內運用博弈論研究GATT/WTO的奠基之作。
夏暉和韓軼(2001)從博弈論角度,以兩國關稅政策靜態(tài)博弈模型為基礎,分析了WTO成立的原因及條件。該文為用數(shù)理博弈模型研究GATT/WTO提供了一個全新視角。
馮春麗和周駿宇(2005)從制度經濟學的層面,運用博弈論的方法來分析WTO,指出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多邊爭端解決機制是WTO規(guī)則體系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利用一個收益不對稱的智豬博弈模型分析了權力結構的變動所引致的WTO制度變遷。
三、多邊貿易談判中的博弈
施錫銓(2001)運用不完全信息博弈、復雜變量的博弈和盈利函數(shù)的估計,分析了中國加入WTO談判過程中一系列討價還價的博弈問題。
劉光溪和查永貴(2003)運用“雙層博弈”理論分析了中國復關入世談判中的博弈現(xiàn)象,闡釋了談判歷程復雜而艱巨的原因;他又與鄒彥(2003)研究了國際貿易談判中的博弈戰(zhàn)略,建議我國必須抓住時機,改革“不謀于眾”的談判體制,增強政府談判能力,為國內企業(yè)奠定迎接挑戰(zhàn)、公平競爭的良好基礎。
四、運用博弈論就WTO的某一具體規(guī)則進行研究
房向明和侯光明(2002)從博弈論的角度出發(fā),通過建立我國反傾銷部門與外國企業(yè)的博弈模型,給出了我國對外傾銷企業(yè)的罰款系數(shù)以及我國反傾銷調查概率的確定方法,進而提出了加強我國反傾銷力度的建議。
楊仕輝(2005)將WTO保障措施規(guī)則轉化為三階段動態(tài)博弈模型,重點比較和討論了對一國和兩國同時實施保障措施的區(qū)別,以及保障措施對實施國和目標國貿易條件、產品選擇的影響。
楊波(2007)運用博弈論和經驗檢驗的方法,分析得出技術水平發(fā)展的不對稱導致國家間技術性貿易壁壘通報數(shù)量的差距,發(fā)達國家由于具備在技術和貿易兩方面的優(yōu)勢,更傾向于主動采取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戰(zhàn)略,而發(fā)展中國家則被迫采取亦步亦趨的跟從策略。
綜觀上述研究成果,中外學者運用博弈論來研究WTO在國內外還很空白,在研究成果、內容上都帶有探索性和嘗試性。作為一種方法論,將博弈理論作為研究GATT/WTO的視角,不僅可以有效詮釋GATT/WTO的制度基礎、規(guī)則體系和運行機制,也能說明GATT/WTO成員在世貿組織談判中的動態(tài)博弈策略,從而為GATT/WTO的確立和運行提供一個全新的解釋途徑。
然而,無論國外還是國內,對WTO博弈論的研究都處于起步階段,在研究內容上顯得過于分散,無法形成統(tǒng)一的整體,從而無法形成對WTO博弈論的全面解釋。同時,在定量分析方面,由于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不同與缺失,多邊博弈在確定真實支付函數(shù)時也受到很大限制。
參考文獻:
[1]盛斌.WTO體制、規(guī)則與談判:一個博弈論的經濟分析[J].世界經濟,2001,12:3-12.
[2]夏暉,韓軼.世界貿易組織的博弈分析[J].電子科技大學學報,2001,05:520-524.
[3]馮春麗,周駿宇.WTO制度的博弈分析[J].國際經貿探索,2005,04:54-57.
[4]施錫銓.由WTO談判所衍生的博弈研究[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1(03).
自80年代中期開始,博弈論的廣泛應用促使經濟學經歷了一次巨大變革,而且,目前這場變革還在加速進行。正如著名經濟學家泰勒爾所說:“如同理性預期使宏觀經濟學發(fā)生了革命一樣,博弈論廣泛而深遠地改變了經濟學家的思維方式。”博弈論是數(shù)學的一個分支,1951年納什和1953年的夏普里的文章都是發(fā)表在數(shù)學雜志上。但博弈論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在經濟學上的應用卻最為廣泛成功。經濟學是研究資源如何有效配置以達到或實現(xiàn)既定目標的一門學科。但從現(xiàn)代經濟學的發(fā)展來看,這種觀點將被另一觀點所取代:經濟學是研究人的行為,即研究理性人的行為。因此,現(xiàn)在當再翻開歐美名牌大學的微觀經濟學教材時,你會發(fā)現(xiàn)有近一半的內容已與八十年代末大不相同。博弈論在短短10余年對經濟學產生的如此深刻的影響是史無前例的。近年來,博弈論的思想和建模方法已滲透到了幾乎所有的經濟分析領域。而影響最大的便是微觀經濟學。甚至可以說成為微觀經濟學的基礎。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被授予納什、豪爾紹尼和澤爾滕三人,以表彰他們在博弈論的發(fā)展及應用中所作出的開創(chuàng)性貢獻。
博弈論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為發(fā)生直接相互作用時的決策及決策均衡問題。1944年馮?諾伊曼與摩根斯坦恩合作出版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第一次系統(tǒng)地將博弈論引入經濟學中。到20世紀50年代,合作博弈發(fā)展到鼎盛期,非合作博弈也開始產生。1950年納什在《N人博弈的均衡點》、1951年在《非合作博弈》明確提出了“納什均衡”。奠定了現(xiàn)代非合作博弈論的基石。1965年澤爾滕首次將動態(tài)分析引入博弈論,提出了“子博弈精煉納什均衡”和相應的“逆向歸納法”。1967年豪爾紹尼把信息不完全性引入博弈分析,定義了“貝葉斯-納什均衡”,構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基本理論。隨后,不完全信息動態(tài)博弈得到迅速發(fā)展,1991年弗得伯格和泰勒爾定義了“精煉貝葉斯―納什均衡”。
將博弈思想引入微觀經濟學得到了一些相對獨立、體系完整的經濟學分支學科。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信息經濟學。它被譽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微觀經濟理論中最活躍的領域。信息經濟學的核心是機制設計,即在給定的信息結構下,什么樣的制度安排是最優(yōu)的。在傳統(tǒng)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中,對這種問題進行分析是非常困難的,某些方面甚至是不可能的。正是博弈思想方法的應用,為這種經濟現(xiàn)實的分析提供了新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由此,信息經濟學得以迅速發(fā)展并形成為一門適用性強、內容豐富、體系完整和邏輯嚴謹?shù)莫毩⒌慕洕鷮W分支學科。可以說,信息經濟學正是博弈論的延伸和具體運用。
將博弈分析方法引入微觀經濟學徹底改變了微觀經濟學的面貌。在瓦爾拉斯世界,廠商視一組市場價格決定自己的產量,消費者根據(jù)同一組市場價格做出消費選擇;由于單個廠商或消費者的行為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小到可以忽略,這些行為個體不必顧及別的廠商的成本函數(shù)或消費者的偏好結構即可做出自己的最優(yōu)選擇。在這一模型中,一組有目共睹的市場價格披露了行為個體需要的所有外部信息;這組價格自動地將經濟調節(jié)到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節(jié)約信息成本是完全競爭市場的一大優(yōu)點。但是,在有別于(完全)價格體系的經濟環(huán)境中,缺乏一組均衡價格作為信息載體,情況會怎樣呢?正如前面所說,這依賴于具體問題中的博弈規(guī)則。在現(xiàn)實經濟問題中,體現(xiàn)博弈規(guī)則的可能是某種市場交易法則,或是某種工資制度,也可能是規(guī)定了各契約人義務和分配利益的一份文字契約,等等。經濟學家發(fā)現(xiàn),某些情形下,雖然委托人不能直接了解人的私人信息,但是,他可以通過觀察對方一些公開的行為,推斷出這些私人信息――這即是示意性模型。在這類模型描述的特定環(huán)境中,雖然沒有象瓦爾拉斯均衡價格那樣直接的信息載體,經濟個體卻可以發(fā)掘某種間接的信息傳送渠道。在缺乏直接或間接的信息傳遞渠道的情形下,還可以通過改變博弈規(guī)則,構造信息成本最低的契約――顯然,這涉及尋求最優(yōu)(或次優(yōu))的制度安排。
近年來一直處于理論前沿的經濟機制設計研究,正是沿著這個思路進行的。一般說來,實際中的機制設計問題會同時涉及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但同時考慮這兩個問題是非常復雜的,經濟學家選擇分別處理它們。對逆向選擇問題的研究顯示,許多情況下即使設計最優(yōu)的機制也只能達到次優(yōu)的結果;但是,設計最優(yōu)的機制一定可以通過一個使人吐露其真實信息的機制實現(xiàn)(顯示原理)。另一方面,道德風險模型的一個主要結論是,在一個包含不確定性結果的契約中,對委托人最好的分配制度,一般需要委托人與人共同分擔風險。機制設計研究框架已用來研究許多重要的實際問題,如制度選擇與資源配置效率、公司組織設計和激勵工資制度,等等。可以說,慎密的微觀分析已滲透到了我們所處的這個復雜的經濟系統(tǒng)中的每一部分――從市場的有效性到公共產品的供給,從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各種有關問題到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等等。信息經濟學已經真正成為當今經濟分析的主流。
將博弈概念引入微觀經濟學使個體理性公理在經濟學中的地位達到了極致。博弈論研究的對象是理性的個體。在完全信息博弈中,理性的參與人的戰(zhàn)略空間和最終的支付結構被假定是公共知識。也就是說,每個參與人不僅要首先清理出自己和其他參與人所有可選的戰(zhàn)略來,他還得知曉各種情況下自己最終的收益;并且,其他參與人知道他掌握了這些信息……博弈論要求,每個參與人的信念是共同知識;并且,在博弈進行過程中,參與人會根據(jù)對過去事件的觀察,不斷地以貝葉斯法則來修正自己的信念。若說假設參與人自覺或不自覺地按貝葉斯法則的思想行事還有相當?shù)默F(xiàn)實基礎的話,參與人是否還能勝任貝葉斯公式的計算未免就太可疑了。
關鍵詞:博弈論;語義學;邏輯哲學
賈可·辛提卡是當代著名的邏輯學家,他將博弈論與語義學直接結合起來,創(chuàng)建了博弈論語義學。辛提卡用博弈論的方法來處理命題,就是要確定命題的值,即命題的真或假。同經典邏輯一致,辛提卡預設了命題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給出一個定義域D,任何名稱都可以在這個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論語義學的核心是將量詞短語看成專名,將句子看成語句函項,然后在給定的定義域D中選擇相應的個體將句子中的量詞短語替換,從而達到消除量詞,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選擇了博弈論,他將人們對句子的理解過程比喻為一個兩人博弈,兩個參與人分別為“我”和“自然”,每個回合必定要分出勝負,不容平局,那么對于一個句子S,根據(jù)規(guī)則,博弈雙方輪流將S約化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約化的句子不再包含變量和連接詞,即原子句,此時雙方就可一決輸贏。如果這個原子句為真,則我取勝,自然失敗;如果這個原子句為假,則自然取勝,我失敗。運用博弈論語義學,我們能夠從大量的語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簡化的語句,從而能夠輕松地判定這些語言信息的真假。理解這一理論的關鍵是理解定義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可以說是維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學的綜合:“語言博弈”概念源于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中的語言游戲說,而它的理論核心則是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圖象論。
一“圖象論”與命題真值
維特根斯坦是學界倍受關注的大師,其前后期思想的迥異恰當?shù)卦忈屃怂恼軐W主題:“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論語義學所強調的也是動態(tài)的理解命題,這與維特根斯坦哲學在本質上殊途同歸。
維特根斯坦哲學的主要貢獻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圖象論”。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和后期哲學的目的都在于通過研究語言的結構和界限來理解思想的結構和界限。維特根斯坦工作的基點,就是回到邏輯的出發(fā)點,即考慮命題的性質。這樣,真的界限就構成了語言的界限,維特根斯坦所考慮的就是關于事實的話語。“人給自己造出事實的圖象”②。維特根斯坦指出:命題是實在的圖象,“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③。“圖象是一種事實”④。“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⑤。“圖象的真假在于其意義與實在的符合與否”⑥。維特根斯坦認為,圖象與它所圖示的事實之間的關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這種關系“由圖象元素與物項的配合而成”⑦,這種關系本身也是一種圖象;二是“凡圖象,不論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實在———對或錯———所必須與實在共有的東西,即是邏輯型式,亦即實在的型式。”⑧所以,“每個圖象亦是一邏輯圖象”⑨。“對象是簡單的”⑩。“對象構成世界的本體。因此不能是復合的。”
一切復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這就是絕對簡單的對象,那么,這種絕對簡單的對象是什么?很顯然,維特根斯坦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羅素和弗雷格的影響。羅素對客體進行了區(qū)分,一類是親知的客體,一類是描述的客體,通過“親知還原”,描述的客體可以轉化為親知的客體,維特根斯坦對羅素的客體進行了擴展,認為屬性和關系也是一種客體。語言中的一個名稱來表示一個簡單的客體,通過這些客體的結合方式,指稱客體的名稱可以相互組合成句子。對于簡單的客體,我們無法定義它們是什么,我們僅僅能夠指示它們,這樣,我們也就無法言說這些客體是存在的,因為定義一個客體就是意謂著被定義項的存在。維特根斯坦的絕對簡單的對象實質上是羅素親知客體的變體,是經驗的客體。圖象論的主旨是說明圖象如何具有命題的內容,圖象可以看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也可以看成圖象,這對于解釋最簡單句子的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那么如何處理復雜的句子呢?
維特根斯坦最開始的設想是用合取和析取處理一切復雜句子,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倫前束式處理量詞句的直接思想來源,但是維特根斯坦后來采取了另一個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圖象法,“凡對于復合體的陳述,都可解析成對于其成分的陳述,解析成一些把復合體完全摹狀了的命題。”即一個復雜的表達式的真值取決于組成它的表達式的真值,即命題就是基本命題的真值涵項,這樣,維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語言的運作方式。維特根斯坦的這一思想源于羅素和弗雷格的啟發(fā),羅素和弗雷格兩人都認為命題才是最基本的意義單位,主張將命題形式化,即用數(shù)學中的函數(shù)表示命題。維特根斯坦對這一思想的運用是水到渠成的。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是原初命題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題是命題的真值函目”。換句話說,“一切命題都是對原初命題做真值運算的結果”。“命題就是從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自然也從其確是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從某種意義可以說,一切命題都是原初命題的總括。”
命題與世界的圖象論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是圖象的元素與事物之間具有對應關系;二是圖象與事實之間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由此,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圖象是一事實”,“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
正是因為命題具有相同的結構,才使得我們可以將其形式化,并且可以進行變項替換。那么,圖象如何與世界相聯(lián)系?在維特根斯坦早期哲學中,這種關系由名稱—客體的關系來決定,但是名稱如何與客體相聯(lián)系?與其說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是對前期哲學的反叛,不如說是進一步的深入,在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中,名稱與客體的關系被受一定規(guī)則支配的人類活動所確定。在完成這個思想轉變之后,維特根斯坦不需要圖象論了,取而代之的是語言這種被規(guī)則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是將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題分析,他的研究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命題的構成和命題的真假,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命題的真假。第二個是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討論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前期哲學為解決辛提卡的第一個問題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題是由概念構成的,而博弈語義學中的概念則直接對應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維特根斯坦的存在是與事實相對應的存在,是以現(xiàn)實世界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維特根斯坦的客體。在辛提卡看來,很多情況下,人們的語言交流所涉及的客體多是描述的客體,這些描述的客體有些能轉換為親知客體,有些不能,如“結構為H3O的水”,但是人們在日常的交流中又會涉及這些概念,自然在定義域D中也就應該包含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體是對維特根斯坦客體的擴展。辛提卡的客體分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兩類,即在現(xiàn)實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顯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語義學層面上的,而是語用學層面上的語義,這在博弈論語義學的操作性中得以體現(xiàn)。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定義域D中的個體必須能與可能世界中的對象一一對應,脫離了這種對應關系,我們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說何物,更不用說判定言說語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樣,語義確定一個實現(xiàn)不是必需的,它應該為證實一個實現(xiàn)是正確的提供標準。
在確定了命題的構成之后,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命題真假的標準是什么。辛提卡認為,命題是有意義的,命題的意義就是命題的真假值。博弈論語義學的處理方法是找到一個體用概念的名稱代入量詞所約束的變元,即參與人“我”在定義域D中找到相關的個體以證實語句,而參與人“自然”則企圖找到范例來證偽語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關的個體呢?或者說,怎樣才知道代入個體后的語句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擴展了維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礎上明確了命題的構成問題,相應的,辛提卡的命題范圍較之維特根斯坦就寬泛的很多。辛提卡將博弈論語義學稱為“尋找并找到的”邏輯,尋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個適當個體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來的圖象與現(xiàn)實世界相符合。這不僅直觀,而且符合人們的日常交流。可見,在確定命題真假的標準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圖象論的符合標準。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確指出,“博弈語義學不排斥圖示的(同形的)關系理論,圖示的(同形的)關系理論在原子句和現(xiàn)實之間建立了聯(lián)系。”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要確定命題的真值,只要將命題與圖象做個比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話說就是,“名稱-客體關系曾經被建立,僅僅需要一件事,這件事就是將原子句和現(xiàn)實相比較。”
辛提卡指出:“維特根斯坦的圖像理論和邏輯語義學之間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圍相似性之一,就是在兩個理論中,語言的基本元素和現(xiàn)實的特定方面之間的代表關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進一步的分析。”羅素指出,事實是意指那種使一個命題真或假的事物。而一個命題的本質就在于:它可以兩種方式,即以人們所謂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對應于一個事實。最基本的事實是原子事實,與原子事實相對應的是原子命題,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種性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種關系。原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它是否與原子事實相符合。在原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聯(lián)結詞就構成了分子命題。分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組成它的原子命題的真假,是原子命題的真值函項。在分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量詞可以構成更高一級的概括命題。其真假最終也取決于原子命題的真假。維特根斯坦繼承了這一思想,認為任何復雜命題經過分析都可以還原為最基本的原子命題。辛提卡由此得出結論:“一個指示性句子的表達在通常的本質上不是這些語言博弈的一個回合,在這些語言博弈中,給出了幾個構成成分的詞語,并且因此給出了整個句子的內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我們根據(jù)可能世界理論可以確定定義域D,根據(jù)維特根斯坦的圖象論可以處理命題,并且將命題的具體處理方法轉化為真值函項的求解,那么,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為真值函項求解,并且這個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論。
二“語言游戲說”與語義博弈
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中的所謂“語言游戲”,實際上是把游戲當成是運用語言的比喻,即強調語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將把由語言和行動(指與語言交織在一起的那些行動)所組成的整體叫做‘語言游戲’”。維特根斯坦認為,語詞的意義在于使用,運用語言是一種活動,我們使用的語詞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義,必須根據(jù)具體的使用環(huán)境才能確定語詞的意義,試圖通過孤立的邏輯分析來揭示語詞的意義,結果只能誤入歧途。維特根斯坦對語言的這種處理方法,實質上是從具體的語境動態(tài)地觀察語詞的用法,我們不能孤立地去問“什么是意義”這一類的問題,而應該說“什么是意義的解釋”。弄清一個語詞代表什么之前,必須首先掌握包括這個語詞在內的那種語言游戲,一個詞語的意義也就是它在語言游戲中的實際用法。維特根斯坦對于語言及其意義問題的思考,得益于一場足球比賽的啟發(fā),同時,相較于足球比賽,語言游戲也存在規(guī)則,在維特根斯坦看來,遵守規(guī)則是語言游戲的靈魂,也是一切人類行為的必要條件。維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討論規(guī)范和遵守規(guī)則。“遵守規(guī)則,做報告,下命令,下棋都是習慣(習俗,制度)。
“遵循規(guī)則類似于服從命令。人們是被訓練這樣做的;人們是以特定的方式對命令做出反應的。人類共同的行為方式乃是我們據(jù)以解釋陌生語言的參考系。”可見,規(guī)則和遵循規(guī)則是人們在實踐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對穩(wěn)定的行為準則和行為模式。這種語言游戲所遵循的規(guī)則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邏輯必然性?“維特根斯坦最終在他的認識論斗爭中失敗了”。
其實只要留意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維特根斯坦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缺陷,維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邏輯常量’不代表任何東西。事實的邏輯不可能為任何東西所代表。”“沒有‘邏輯的對象’、‘邏輯常量’(照弗雷格與羅素的意義),于此便顯然可見。”雖然維特根斯坦不承認邏輯常項的存在,但是認為客體具有邏輯形式,這種形式使得客體能夠聚攏。
辛提卡認為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受到博弈論的影響。“游戲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馮·諾意曼(vonNeumann)和約翰·納什(JohnNash)那些數(shù)學家構建一個詳細的游戲的一般理論的結構,那個理論旨在幫助科學家與哲學家理解有趣的問題的范圍。它們甚至包括了真理與意義的問題(以及其他的語言—世界關系)以供討論,維特根斯坦從中提出了他的語言游戲觀念。”
與維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確立了命題和世界的圖示關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這種關系是如何建立的,“處于這些描述關系之間的關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來,單純的圖像論已經不能解釋這個問題了,圖像論的任務是描述關系,那么對關系的關系的刻畫,則需要另一個理論。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為解釋語言與現(xiàn)實結合所需要的思想,維特根斯坦經常包含更多的語言博弈思想。“為了理解(一個給定的一階邏輯語句)F,我們顯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記憶空間,事實上,我們對一階語句的理解必須建立在對語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較之上,而不是(潛在的)F的圖像本質。”“有時語言博弈能夠明顯的被發(fā)現(xiàn)用于提供詞語和它所刻畫之間的關聯(lián)”。
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許我們用圖像論處理語句理解的時候已經不足道了,但更為恰當。辛提卡認為自己受到“維特根斯坦有關思想的啟發(fā),強調受規(guī)則支配的人類活動,亦即尋求和發(fā)現(xiàn)語言游戲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維特根斯坦走得遠得多,因為后者的思想是輪廓性的且不系統(tǒng)。”“在我沒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行動時,我怎么可能在實踐中采取一個策略?”
這里有幾種選擇。也許有人會像在非確定性證據(jù)系統(tǒng)內所做的那樣提出某種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議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遞歸中。這種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維特根斯坦對語言游戲中實際可游戲性的思考。辛提卡堅持認為語言目標導向語言本質,這可以幫助我們重新認識處于維特根斯坦形式化時期的游戲概念的意義。當時,維特根斯坦使用“游戲”來指稱目標導向的活動,諸如證實或者證偽的活動。辛提卡延用了這一思想,他說:維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強調的是一種活動,是一種構成一個詞的自然環(huán)境并使該語詞從中獲得其意義的活動。
因此,在他的博弈論語義學框架下所研究的語義博弈,可以被看作是“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一類語言游戲”。維特根斯坦認為邏輯常項不存在,在這點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所持的觀點不同,辛提卡認為邏輯常項是存在的,并且將邏輯常項與博弈規(guī)則做了比較,認為邏輯常項等同于博弈規(guī)則。與經典邏輯一致,辛提卡認為邏輯常項與自然語言中的連接詞是一致的。這樣,辛提卡就為博弈論語義學找到了至關重要的一環(huán)———規(guī)則的確定。辛提卡將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與博弈的數(shù)學理論概念直接結合,“其結果就是那個既適用于自然語言又適用于形式語言的最現(xiàn)成的語義理論”。辛提卡認為,與一個語詞相關的語言博弈就是圍繞該詞發(fā)生的使該詞活動意義的活動,語詞的意義同樣需要在相應的使用中才能確定。我們所言說的語句是可以分解簡化的,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博弈論,通過將句子簡化為原子句,再依據(jù)名稱與所指的對應關系,我們就可以確定句子的真假。
關鍵詞:博弈論現(xiàn)代企業(yè)構建和諧
近幾年來,博弈論的觀點頻頻出現(xiàn)在各類經濟學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論對構建和諧企業(yè)有何啟發(fā)或指導意義呢?通俗地講,博弈論也叫對策論,是研究利益沖突各方如何決策及決策結果的,是一種“游戲理論”。其準確的定義是:一些個人、團隊或其他組織,面對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在一定的規(guī)則約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時或先后,一次或多次,從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或策略進行選擇并加以實施,并從中各自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一個完整的博弈應當包括博弈的參加者、博弈信息、行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項內容。
一、博弈論中幾個重點理念
1.合作與非合作。博弈論可以劃分為合作博弈與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人們的行為相互作用時,當事人是否達成一個具有約束力的協(xié)議。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則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論強調的是團體理性。非合作博弈論的重點是個體理性、個人最優(yōu)決策。引起了人們對“機制”問題的研究。
2.經濟核心理論。參與者組成某類群體(被稱作聯(lián)盟)以及它們之間以互益的方式進行的交易。該聯(lián)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為人都受益,這就產生經濟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壟斷和寡頭及公共經濟學中的稅收等理論。
3.非數(shù)理博弈理論。非數(shù)理博弈理論分析的是混和動機沖突狀態(tài)下的社會和經濟行為:行為者本身對其他人的反應作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響其行為,即兩個或多個團體面臨相沖突的合作和競爭動機時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種形態(tài)。
(1)焦點效應:每個參與博弈的行為人以合作性的結果為目標進行協(xié)作而反對不協(xié)作的選擇。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參與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個焦點上,繼而選擇這一點,這就產生焦點效應。焦點效應能協(xié)調社會行為人博弈行為的預期,包括協(xié)調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選擇和行為理論:常用于分析在社會決策過程中,因某些強制力決定的決策而形成共識。這些強制力包括文化的、習慣的因素。還用于分析不同群體相互作用的問題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論:即自我博弈,以自己為對手的博弈。通過這一理論來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喜歡自我欺騙,使自己做應該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情。這種現(xiàn)象,被稱為預期的自我控制。這種理論為企業(yè)安排獎勵與懲罰機制;通過承諾或契約,或者建立一個輪換機制奠定了基礎。
4.沖突經濟理論。即不合作或沖突世界中的“納什均衡”。人們?yōu)榱俗非笞晕依孀畲蠡?只要有機會,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總會利用“策略”通過損人而達到利己的目的。廣泛存在于軍事、犯罪、種族問題、能源、環(huán)境、外援和人類生命的價值等領域的沖突問題。
二、博弈論對構建和諧現(xiàn)代企業(yè)文化的啟示和應用
1.博弈論對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的意義。(1)博弈論的研究成果可直接運用于現(xiàn)代企業(yè)的經營決策之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yè)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行業(yè)內的競爭逐漸表現(xiàn)為幾個大型集團之間的直接對抗,企業(yè)在這種情況下的經營總體戰(zhàn)略和一般戰(zhàn)略決策必須在充分掌握競爭對手信息和策略的情況下進行。因此,企業(yè)運用博弈論中的決策模型進行這些問題的決策將使決策過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論對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觀念和方式的改變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舉個例子來說,從“囚徒困境”這個典型博弈問題,我們可以深刻體會到企業(yè)實施“供應鏈管理”的必要性。在現(xiàn)實生產生活中,企業(yè)之間,尤其是企業(yè)與其供應商之間,很多情況下正如上面兩個囚徒所遇情形一樣,沒能真正實現(xiàn)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損人不利己。因此,實施供應鏈管理,強化企業(yè)之間的合作,將是企業(yè)獲得雙贏局面的一條捷徑。
2.博弈論對構建和諧企業(yè)的啟示。博弈論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們對競爭和沖突這一社會現(xiàn)象的認識,對于我們在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中如何運用合作的理念,創(chuàng)建和諧企業(yè)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企業(yè)作為社會的組成單元,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承擔著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于企業(yè)來說,“和諧”的基本特征應當表現(xiàn)為依法治企、科學發(fā)展、協(xié)調有序、安全環(huán)保、公平誠信、服務社會,并建立一個長效的協(xié)調機制,其核心在于通過促進企業(yè)內外環(huán)境的“和諧”,達到企業(y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tǒng)一,最終實現(xiàn)企業(yè)健康、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需要處理好四方面的問題:(1)處理好個人、集體和政府的利益差別。在市場經濟模式中,個人、企業(yè)和政府都會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運轉環(huán)境中,實際上都處于博弈狀態(tài),各自都是在現(xiàn)實生活環(huán)境中的博弈一方,沖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隨著國有企業(yè)改革的不斷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現(xiàn)代化企業(yè)制度建設過程中,輪崗、下崗、合并、重組等問題所引發(fā)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來越成為矛盾的焦點。掩蓋這種利益差別、否認博弈的現(xiàn)實并不能解決問題。所以,需要客觀地看待社會生活中這三者之間的差別。另外,由于長期的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們習慣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觀地看待這種博弈現(xiàn)實在思想上有一個再認識的過程。
(2)處理好博弈與規(guī)則透明、誠實守信的關系。規(guī)則透明和誠實守信是博弈各方達成協(xié)議的基礎。規(guī)則透明是互信的條件。管理者要取得人們的信任,政策必須公開、公正。對于企業(yè),企業(yè)管理者要取得職工的信任擁護,企業(yè)要在市場上立得住、站得穩(wěn),必須得講誠信、講公平、講公正。那種以權宜之計、無意實施的政策得到的結果是暫時的。如果所要的結果不是通過透明、可信的規(guī)則取得的,必然不會與職工群眾達成共識,企業(yè)氛圍也不會是和諧的、穩(wěn)定的。
(3)處理好博弈過程中的利益共贏的關系。和諧企業(yè)建立基礎是企業(yè)各方的共贏。博弈各方達成的協(xié)議雖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應該是各方都能夠接受的。建立和諧的企業(yè),需要從根本上、制度上解決問題,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應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贏得基礎上,而不是企業(yè)方想怎樣做就怎樣做。如果不能保證各方共贏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穩(wěn)定的、不和諧的,甚至會導致更多、更嚴重的問題。
(4)處理好經濟利益之外的博弈關系。和諧不完全建立在經濟利益上,其他很多如生活的、文化的因素等都可能起作用。經濟利益雖然是人們生活中的重要方面,但是除此之外仍然有很多人文因素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因此,企業(yè)的管理者的充分溝通、理解職工的非經濟期望和需求,給予人文關懷,對于促進和諧社會的形成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3.博弈論應用于構建和諧企業(yè)的幾點做法。
(1)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確保企業(yè)穩(wěn)定。博弈是解決沖突的對策。構建和諧企業(yè),尤其是建立安定有序的和諧企業(yè)是最基本要求。這不僅是現(xiàn)代先進的管理理念,也體現(xiàn)了企業(yè)管理者的人文關懷。保持職工隊伍穩(wěn)定的核心在于堅持以人為本,其本質在于對職工各項權益的尊重,進而使全體職工能夠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在實施重大改革時,要反復征求職工的意見,取得理解和支持;在利益分配中,體現(xiàn)“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更好地滿足職工的需求,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改革發(fā)展的關鍵時期,要不斷提高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為構建和諧企業(yè)提供有力措施。
(2)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推動企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目前我國正進入“重要戰(zhàn)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并存的時代,企業(yè)要適應這個時代,建立良性的生態(tài)鏈,就必須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刻領會構建和諧企業(yè)的科學內涵。按市場經濟發(fā)展要求,結合企業(yè)實際和發(fā)展目標,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加快企業(yè)發(fā)展,滿足職工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不斷激發(fā)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二是繼續(xù)深化改革,把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和完善制度建設結合起來,理順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提高經濟運行質量;三是加大全員教育培訓制度,提高職工綜合素質,建設學習型企業(yè),為企業(yè)發(fā)展壯大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3)著眼于“創(chuàng)效”這個基點,努力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根本,也是構建和諧企業(yè)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說,構建和諧企業(yè)也是一個解決現(xiàn)實矛盾和利益沖突,已達到社會和諧的綜合治理過程。企業(yè)失去了效益,職工沒有了收益,和諧就沒有了根基。因此,在構建和諧企業(yè)的實踐中,要善于適應和把握建筑市場的變化和規(guī)律,增強應變能力,始終把促進經濟效益的提升作為根本目標,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博弈論;語義學;邏輯哲學
賈可·辛提卡是當代著名的邏輯學家,他將博弈論與語義學直接結合起來,創(chuàng)建了博弈論語義學。辛提卡用博弈論的方法來處理命題,就是要確定命題的值,即命題的真或假。同經典邏輯一致,辛提卡預設了命題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給出一個定義域D,任何名稱都可以在這個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論語義學的核心是將量詞短語看成專名,將句子看成語句函項,然后在給定的定義域D中選擇相應的個體將句子中的量詞短語替換,從而達到消除量詞,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選擇了博弈論,他將人們對句子的理解過程比喻為一個兩人博弈,兩個參與人分別為“我”和“自然”,每個回合必定要分出勝負,不容平局,那么對于一個句子S,根據(jù)規(guī)則,博弈雙方輪流將S約化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約化的句子不再包含變量和連接詞,即原子句,此時雙方就可一決輸贏。如果這個原子句為真,則我取勝,自然失敗; 如果這個原子句為假,則自然取勝,我失敗。運用博弈論語義學,我們能夠從大量的語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簡化的語句,從而能夠輕松地判定這些語言信息的真假。理解這一理論的關鍵是理解定義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可以說是維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學的綜合:“語言博弈”概念源于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中的語言游戲說,而它的理論核心則是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圖象論。[ ]
一 “圖象論”與命題真值
維特根斯坦是學界倍受關注的大師,其前后期思想的迥異恰當?shù)卦忈屃怂恼軐W主題:“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論語義學所強調的也是動態(tài)的理解命題,這與維特根斯坦哲學在本質上殊途同歸。
維特根斯坦哲學的主要貢獻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圖象論”。維特根斯坦前期哲學和后期哲學的目的都在于通過研究語言的結構和界限來理解思想的結構和界限。維特根斯坦工作的基點,就是回到邏輯的出發(fā)點,即考慮命題的性質。這樣,真的界限就構成了語言的界限,維特根斯坦所考慮的就是關于事實的話語。“人給自己造出事實的圖象”②。維特根斯坦指出: 命題是實在的圖象,“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③。“圖象是一種事實”④。“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⑤。“圖象的真假在于其意義與實在的符合與否”⑥。維特根斯坦認為,圖象與它所圖示的事實之間的關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這種關系“由圖象元素與物項的配合而成”⑦ ,這種關系本身也是一種圖象;二是“凡圖象,不論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實在———對或錯———所必須與實在共有的東西,即是邏輯型式,亦即實在的型式。”⑧所以,“每個圖象亦是一邏輯圖象”⑨。“對象是簡單的”⑩。“對象構成世界的本體。因此不能是復合的。”
一切復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這就是絕對簡單的對象,那么,這種絕對簡單的對象是什么? 很顯然,維特根斯坦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羅素和弗雷格的影響。羅素對客體進行了區(qū)分,一類是親知的客體,一類是描述的客體,通過“親知還原”,描述的客體可以轉化為親知的客體,維特根斯坦對羅素的客體進行了擴展,認為屬性和關系也是一種客體。語言中的一個名稱來表示一個簡單的客體,通過這些客體的結合方式,指稱客體的名稱可以相互組合成句子。對于簡單的客體,我們無法定義它們是什么,我們僅僅能夠指示它們,這樣,我們也就無法言說這些客體是存在的,因為定義一個客體就是意謂著被定義項的存在。維特根斯坦的絕對簡單的對象實質上是羅素親知客體的變體,是經驗的客體。圖象論的主旨是說明圖象如何具有命題的內容,圖象可以看成一個句子,一個句子也可以看成圖象,這對于解釋最簡單句子的合理性是顯而易見的,那么如何處理復雜的句子呢?
維特根斯坦最開始的設想是用合取和析取處理一切復雜句子,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倫前束式處理量詞句的直接思想來源,但是維特根斯坦后來采取了另一個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圖象法,“凡對于復合體的陳述,都可解析成對于其成分的陳述,解析成一些把復合體完全摹狀了的命題。”即一個復雜的表達式的真值取決于組成它的表達式的真值,即命題就是基本命題的真值涵項,這樣,維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語言的運作方式。維特根斯坦的這一思想源于羅素和弗雷格的啟發(fā),羅素和弗雷格兩人都認為命題才是最基本的意義單位,主張將命題形式化,即用數(shù)學中的函數(shù)表示命題。維特根斯坦對這一思想的運用是水到渠成的。維特根斯坦認為,“命題是原初命題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題是命題的真值函目”。換句話說,“一切命題都是對原初命題做真值運算的結果”。“命題就是從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自然也從其確是一切原初命題的總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從某種意義可以說,一切命題都是原初命題的總括。”
命題與世界的圖象論包含了兩層含義: 一是圖象的元素與事物之間具有對應關系;二是圖象與事實之間具有相同的邏輯形式。由此,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圖象是實在的一幅模型”,“圖象是一事實”,“圖象所表現(xiàn)者即是其意義”。
正是因為命題具有相同的結構,才使得我們可以將其形式化,并且可以進行變項替換。那么,圖象如何與世界相聯(lián)系? 在維特根斯坦早期哲學中,這種關系由名稱—客體的關系來決定,但是名稱如何與客體相聯(lián)系? 與其說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是對前期哲學的反叛,不如說是進一步的深入,在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說中,名稱與客體的關系被受一定規(guī)則支配的人類活動所確定。在完成這個思想轉變之后,維特根斯坦不需要圖象論了,取而代之的是語言這種被規(guī)則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是將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題分析,他的研究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命題的構成和命題的真假,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命題的真假。第二個是維特根斯坦后期哲學討論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前期哲學為解決辛提卡的第一個問題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題是由概念構成的,而博弈語義學中的概念則直接對應維特根斯坦意義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維特根斯坦的存在是與事實相對應的存在,是以現(xiàn)實世界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維特根斯坦的客體。在辛提卡看來,很多情況下,人們的語言交流所涉及的客體多是描述的客體,這些描述的客體有些能轉換為親知客體,有些不能,如“結構為H3O的水”,但是人們在日常的交流中又會涉及這些概念,自然在定義域D中也就應該包含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體是對維特根斯坦客體的擴展。辛提卡的客體分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兩類,即在現(xiàn)實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顯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語義學層面上的,而是語用學層面上的語義,這在博弈論語義學的操作性中得以體現(xiàn)。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定義域D中的個體必須能與可能世界中的對象一一對應,脫離了這種對應關系,我們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說何物, 更不用說判定言說語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樣,語義確定一個實現(xiàn)不是必需的,它應該為證實一個實現(xiàn)是正確的提供標準。
在確定了命題的構成之后,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命題真假的標準是什么。辛提卡認為,命題是有意義的,命題的意義就是命題的真假值。博弈論語義學的處理方法是找到一個體用概念的名稱代入量詞所約束的變元,即參與人“我”在定義域D中找到相關的個體以證實語句,而參與人“自然”則企圖找到范例來證偽語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關的個體呢? 或者說,怎樣才知道代入個體后的語句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擴展了維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礎上明確了命題的構成問題,相應的,辛提卡的命題范圍較之維特根斯坦就寬泛的很多。辛提卡將博弈論語義學稱為“尋找并找到的”邏輯,尋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個適當個體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來的圖象與現(xiàn)實世界相符合。這不僅直觀,而且符合人們的日常交流。可見,在確定命題真假的標準上,辛提卡與維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圖象論的符合標準。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確指出,“博弈語義學不排斥圖示的(同形的)關系理論,圖示的(同形的) 關系理論在原子句和現(xiàn)實之間建立了聯(lián)系。”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要確定命題的真值,只要將命題與圖象做個比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話說就是,“名稱-客體關系曾經被建立,僅僅需要一件事,這件事就是將原子句和現(xiàn)實相比較。”
辛提卡指出:“維特根斯坦的圖像理論和邏輯語義學之間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圍相似性之一,就是在兩個理論中,語言的基本元素和現(xiàn)實的特定方面之間的代表關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進一步的分析。”羅素指出,事實是意指那種使一個命題真或假的事物。而一個命題的本質就在于:它可以兩種方式,即以人們所謂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對應于一個事實。最基本的事實是原子事實,與原子事實相對應的是原子命題,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種性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種關系。原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它是否與原子事實相符合。在原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聯(lián)結詞就構成了分子命題。分子命題的真假取決于組成它的原子命題的真假,是原子命題的真值函項。在分子命題的基礎上,借助邏輯量詞可以構成更高一級的概括命題。其真假最終也取決于原子命題的真假。維特根斯坦繼承了這一思想,認為任何復雜命題經過分析都可以還原為最基本的原子命題。辛提卡由此得出結論:“一個指示性句子的表達在通常的本質上不是這些語言博弈的一個回合,在這些語言博弈中,給出了幾個構成成分的詞語,并且因此給出了整個句子的內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論語義學中,我們根據(jù)可能世界理論可以確定定義域D,根據(jù)維特根斯坦的圖象論可以處理命題,并且將命題的具體處理方法轉化為真值函項的求解,那么,接下來要考慮的是,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為真值函項求解,并且這個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維特根斯坦的哲學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論。[ ]
關鍵詞:合理低價中標;投標報價;博弈論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博弈論的核心思想是:假設對手在研究你的最大策略并追求自己最大利益行動的時候,你如何選擇最有效的策略。投標報價是一門科學,要講究策略和方法,報價太高,無疑會使報價失去競爭力而落標,報價太低,致使企業(yè)盈利太少。怎么實施最有利的投標報價,達到中標的目的,并且獲得較高的盈利。由于投標的往往不是一個投標人,必須科學分析其他投標人報價的策略后,決定自己的投標策略,博弈論的觀點可以用于投標的報價策略中。
一、博弈論與合理低價中標
(一)博弈論。博弈論可以追溯到國際象棋等的研究,而今用于政治、經濟、管理科學以及軍事、文化娛樂,人們的日常生活等諸多領域。博弈論,在風險不確定的情況下,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為發(fā)生直接相互作用時決策以及這種決策時的均衡問題。也就是說,一個行為主體的選擇受到其他行為選擇主體的影響,而且反過來影響到其他主體選擇時的決策問題和均衡問題。
(二)合理低價中標。投標已經成為施工企業(yè)承攬工程項目的主要方式,合理低價中標在國際工程招投標中十分流行,隨著我國加入WTO和FIDIC條款的使用,建筑行業(yè)與國際接軌勢在必行,合理低價中標在我國也將成為趨勢。所謂合理低價,就是在成本價之上的合理低價。對工程項目進行投標報價的目的,是通過參加競爭,爭取中標,通過中標獲得工程項目合同的簽訂。實踐經驗證明:報價太高,無疑會使報價失去競爭力而落標;報價太低,致使企業(yè)盈利太低,甚至虧損。
二、報價的博弈分析以及模型建立
(一)投標報價的博弈類型分析
1、報價博弈的基本假設。(1)博弈規(guī)則:也就是招標人的評標方法,采用合理低價中標;(2)給定投標人i(i=1,2,3,4),其成本(ci)以及報價(bi)只有投標人自己知道,其他人不知。同時,他也不知道其他人的報價和成本。但根據(jù)自己的經驗和對其他投標人的了解程度可以確定cj的定義域為[Li,Hi]上的均勻分布。其中Li是指投標人i估計的j投標人可能的最低成本(cj),Hi是估計的可能最高成本。由于本文中要求是合理低價中標,Hi=Bi(Bi為投標人i預測的標底價)。根據(jù)投標人i的預測,j投標人的bj=ajcj+(1-aj)Bi;其中,(1≥aj≥0);(3)投標人的目標是盡可能中標,且使期望利潤最大化。
2、投標報價的博弈模型分析。根據(jù)博弈論的定義,不難發(fā)現(xiàn),招投標的整個過程其實就是投標人與投標人、招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博弈過程,他們是有著不同的利益主體,并且他們的決策之間會相互影響和作用,從而成為博弈的各方。由于各投標方不能完全了解對方的信息和決策,只能靠預測制定自己的標書,這里的標書相當于決策,并且在我國的招投標中以密封報價形式同時給出,所以投標報價屬于典型的不完全信息靜態(tài)博弈。
(二)投標報價的博弈模型建立。因為拍賣是規(guī)則明晰、規(guī)范化的市場,所以用博弈論來模型化拍賣是非常合適的。人們選擇拍賣的動機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下的動機很相似。而低價中標下的博弈和書面密封拍賣做法類似的一種博弈模型,不同的是它屬于倒置的第一價格拍賣機制。即,最低的價格就是中標;拍賣是最高出價即為“中拍”。
1、博弈模型的要素。參與人:假設n家承包單位對某項工程進行投標,那么n家承包單位就是參與人1、參與人2、……、參與人n;行動:行動是參與人在博弈的某個時點的決策變量。在此博弈模型中,博弈人的行動就是每個博弈人的報價(bi,i=1,2…n);類型:參與人i的類型就是他對工程項目的成本估價ci,實際的類型只有他自己知道,(ci服從[0,1]上的均勻分部);支付:在博弈中,支付是博弈人真正關心的東西,是指在特定的戰(zhàn)略組合下參與人得到的確定的效用水平,或者是指參與人得到的期望效用水平。
2、兩個投標人的情況。首先考慮兩個投標人(i=1,2)的情況,投標人的效用支付函數(shù)為:
ui(bi,bj,ci)=bi-ci,bibj(1)
根據(jù)納什定理,此報價存在均衡解,也就是存在投標人效用支付最大的戰(zhàn)略。在不完全信息靜態(tài)博弈中,戰(zhàn)略是由類型到行動的函數(shù),即參與人i的一個戰(zhàn)略為函數(shù)bi(ci),投標人i的出價bi(ci)是其價值ci的嚴格遞增函數(shù)。
納什均衡的式子為:
max(bi-ci)p(bi
式(2)就是投標人i的期望效用最大化,p(bi
max (bi-ci)p(bi
式(3)即是給定投標人i的最優(yōu)反應式,所得的解就是一個納什均衡解。
當aj≠0 時,cj服從均勻分布,可得:
p(bi-ci)=p()
=(4)
則(3)式可以化為:
max(bi-ci)(5)
對(5)式關于bi求導,得到:
(Bi-2bi+ci)(6)
要得到最大值的必要條件:(6)=0
那么,得到:
bi*(ci)==Ci+(7)
(7)即為我們得到的均衡結果。由于這個博弈中是兩個人的決策過程,因此博弈的結果具有對稱性。易知,每一個參與人最優(yōu)的報價是各自的成本和估測的標底價的和的一半,并且這個報價介于成本和“標底”之間,符合合理低價中標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當j=0時,那么投標人i只要不報標底價即可;當j=1時,雖然投標人j可以中標,但是此時他的效用為0,故此時所得的解不是均衡解。
(三)多個投標人的情況。上面是兩個投標人的情況,實際中往往不會是兩個投標人。
由(3)式得:投標人i中標求:
max(bi-ci)(bi-bj)(8)
同樣,根據(jù)(4)可以得到:
(bi-ci)(9)
對(9)關于bi求導,又因為具有對稱性,則:
b*(c)=(10)
三、結論分析
(一)顯見,最優(yōu)報價不僅與成本價和標底價有關,還與投標人數(shù)有關。當n∞時,最優(yōu)投標價接近于成本價。也就是說,隨著投標人的增加,貝葉斯均衡標價與估價之間的差異隨投標人數(shù)的增加而減少。投標單位越多,投標單位獲利越少。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承包商的利潤也逐步下降,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原因在此也可略見一斑。
(二)隨著成本的降低,引起報價的降低,中標概率將增加。承包商效用將有可能提高,不中標的效用為0,再少的盈利也比不中標好。因此,作為每個承包商,都應該把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作為自己提高效用的根本出發(fā)點。
(三)我們的博弈模型是不完全信息靜態(tài)博弈,各個參與方所了解的對方的資料數(shù)據(jù)很少。已有的條件下,求解十分困難。投標中各個參與人的戰(zhàn)略相同,因此各個參與人的最優(yōu)策略函數(shù)也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他們的估價。由此可以得到,在這種假設下估價較高的投標人的最優(yōu)報價高于估價較低的投標人。
四、結束語
合理低價中標可以使各個投標人在相對公平的條件下進行投標,遵循市場經濟的原則,企業(yè)自主報價,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投標人和中標者的不誠實交易,特別是在政府投資的項目中表現(xiàn)尤為突出。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我國的招投標制度也要和國際接軌。施工企業(yè)為了在投標中勝出,務必做到兩點:對各個競爭進行盡可能準確的估計,得到盡可能多的信息;為了提高中標率以及效用,每個承包商要努力想辦法降低成本。總之,博弈的真正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承包商個人的“能耐”和“技術”。
(作者單位:重慶大學建設管理與房地產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夢瑩.使用博弈論談價格大戰(zhàn)[J].北方經貿,2004.8.
[2]郝麗萍.建筑工程投標報價的博弈模型研究[J].哈爾濱建筑大學學報,2002.4.
博弈論又稱為“對策論”,一種使用嚴謹數(shù)學模型來解決現(xiàn)實世界中的利害沖突的理論。由于沖突、合作、競爭等行為是現(xiàn)實世界中常見的現(xiàn)象,因此很多領域都能應用博弈論,例如軍事領域、經濟領域、政治外交,解決諸如戰(zhàn)術攻防、國際糾紛、定價定產、兼并收購、投標拍賣甚至動物進化等問題。
博弈論的研究開始于本世紀,1944年諾依曼和摩根斯坦合著的《博弈論和經濟行為》一書的出版標志著博弈理論的初步形成,隨后發(fā)展壯大為一門綜合學科。1994年三位長期致力于博弈論研究實踐的學者納什、海薩尼、塞爾頓共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使博弈論在經濟領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權威性的肯定。
2.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文獻[1][2]用淺白的語言敘述了博弈論的思想精髓和基本概念。文獻[3][4]更注重理論上的分析和數(shù)學的嚴謹。概括起來,博弈論模型可以用五個方面來描述
G={P,A,S,I,U}
P:為局中人,博弈的參與者,也稱為“博弈方”,局中人是能夠獨立決策,獨立承擔責任的個人或組織,局中人以最終實現(xiàn)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
A:為各局中人的所有可能的策略或行動的集合。根據(jù)該集合是否有限還是無限,可分為有限博弈和無限博弈,后者表現(xiàn)為連續(xù)對策,重復博弈和微分對策等。
S:博弈的進程,也是博弈進行的次序。局中人同時行動的一次性決策的博弈,成為靜態(tài)博弈,如齊威王和田忌賽馬;局中人行動有先后次序,稱為動態(tài)博弈,如下棋。
I:博弈信息,能夠影響最后博弈結局的所有局中人的情報,如效用函數(shù),響應函數(shù),策略空間等。打仗強調“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可見信息在博弈中占重要的地位,博弈的贏得很大程度依賴于信息的準確度與多寡。得益信息是博弈中的重要信息,如果博弈各方對各種局勢下所有局中人的得益狀況完全清楚,稱之為完全信息博弈(gamewithcompleteinformation),例如齊威王和田忌賽馬,各種馬的組合對陣的結果雙方都不嚴而喻。反之為不完全信息博弈(gamewithincompleteinformation),例如投標拍賣,博弈各方均不清楚對方的估價。在動態(tài)博弈中還有一類信息:輪到行動的博弈方是否完全了解此前對方的行動。如果完全了解則稱之為“具有完美信息”的博弈(gamewithperfectinformation),例如下棋,雙方都清楚對方下過的著數(shù)。反之稱為“不完美信息的動態(tài)博弈”(gamewithimperfectinformation)。由于信息不完美,博弈的結果只能是概率期望,而不能象完美信息博弈那樣有確定的結果。
U:為局中人獲得利益,也是博弈各方追求的最終目標。根據(jù)各方得益的不同情況,分為零和博弈和變和博弈。零和博弈中各方利益之間是完全對立的。變和博弈有可能存在合作關系,爭取雙贏的局面。
還有另一類型博弈稱為多人合作博弈,例如安理會投票表決,OPEC聯(lián)合限產保價等問題。這類問題重點放在聯(lián)盟利益的分配上,它的理論和方法廣泛應用于利益損失的共同分擔問題。多人合作博弈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特征函數(shù)模型。以個可能的聯(lián)盟為定義域,特征函數(shù)表示各個聯(lián)盟的得益(N是局中人的數(shù)目),它的分配解必須符合一定的合理性和穩(wěn)定性,它的解的概念也發(fā)展成多種多樣,包括穩(wěn)定集、核心、核仁、Shapely值等。解的多樣性符合現(xiàn)實世界復雜多樣的需要,針對不同的問題選擇或創(chuàng)造合適的解的概念是博弈論深入研究的課題。
不管博弈各方是合作、競爭、威脅還是暫時讓步,博弈論模型的求解目標就是使自身最終的利益最大化,這種解建立在對方也采取各自“最好策略”為前提,各方最終達到一個力量均衡,也就是說誰也無法通過偏離均衡點而獲得更多的利益。這就是博弈論求解的本質思想。
3、博弈論與電力市場
博弈論是研究市場經濟的重要工具。電力作為特殊的商品,它的生產、運輸、銷售和消費也逐漸走向市場化。世界范圍內很多國家的電力工業(yè)走向放松管制、引進競爭的進程中,遇到很多前所未有的新課題,運用博弈論來分析解決其中一些問題是一個研究方向。用博弈論模擬電力市場,模擬的結果可能更加接近實際,為市場模式設計提供依據(jù)。另外,電廠或用電用戶作為市場的參與者,可以用博弈論來分析市場,研究如何報價獲利最大。
正確運用博弈論關鍵要針對電力市場的特點正確選擇模型和解的概念。例如:力量相當?shù)膬蓚€區(qū)域電網(wǎng)之間交換功率的情形比較適合用古諾模型和Nash談判解方法;而自備電廠與公用電網(wǎng)之間的交易可能更適合用Stackleberg模型。還有局中人結盟問題:如何識別合作伙伴,結盟利益如何在聯(lián)盟內分配。電力市場環(huán)境下,電網(wǎng)輸電作為一項服務,它的網(wǎng)損、固定資產投資如何在網(wǎng)絡使用者之間分擔。這些分配問題有不同的概念的解:穩(wěn)定集,核心,核仁,Shapely值等,如何合理選擇或創(chuàng)造最接近實際的解的概念也是面臨的課題。
博弈的結果是依賴于擁有的信息,采用什么樣的信息披露政策是設計電力市場模式的一個方面。例如:電廠競價上網(wǎng),一個成功的報價不僅取決于自己的實力,還有賴于他人如何報價。但是各方往往不清楚互相之間成本、報價等信息,因為這些信息都是各自的商業(yè)秘密。如何處理這種信息既不完全也不完美的博弈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反過來,博弈的實驗結果也為電力市場披露怎樣的信息提供依據(jù)。
博弈論和電力市場理論都是很年輕的科學,兩者都有廣闊的發(fā)展天地,兩者的結合可以互相促進。
4、博弈論在電力市場中的應用
4.1自備電廠與公用電網(wǎng)之間的交易
開放發(fā)電市場的進程中,擁有自備電廠的用戶是一類特殊的市場參與者,它既是用電用戶,也可以是電力的供應者。隨著電力市場深入發(fā)展和工業(yè)的進步,自備電廠將成長為一支生力軍。
文獻[5]用博弈論來分析評價在分時定價的環(huán)境下?lián)碛凶詡潆姀S的用戶(NCP)對定價的影響作用。NCP既可以從公用電網(wǎng)購電,也可以自己發(fā)電來滿足自身需求。為解決兩者的沖突,作者提出了三種博弈模型:非合作Nash博弈模型,合作博弈模型和超博弈模型。作者構造了三個局中人:公用電網(wǎng),普通用戶,帶自備電廠的用戶(NCP),并且假設它們的需求函數(shù)、邊際成本、收益函數(shù)等均是線性的,通過數(shù)字模擬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結果:①NCP的加入促使公用電網(wǎng)降低出售給NCP的電價;②沖突還使普通用戶得到更多益處。該文為解決自備電廠與公用電網(wǎng)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很有用的分析思想。但是尚有三點可以進一步改進:①該文尚未考慮NCP將自己多余的自發(fā)電賣給公用電網(wǎng)的情況;②該文將公用電網(wǎng)和NCP置于平等的市場地位可能不符合實際市場,如果公用電網(wǎng)規(guī)模很大,NCP數(shù)目很多但規(guī)模小,考慮Stackerlberg模型更符合兩者實際;③該文假設公用電網(wǎng)的目標函數(shù)是整個社會利益最大化,而并非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這個假設不符合電力市場需要解除管制的發(fā)展方向。
文獻[6]部分解決了以上問題,它重點放在自備電廠和公用電網(wǎng)相互作用的方式的選擇:公用電網(wǎng)回購NCP多余電力(buy-backsystem)或者公用電網(wǎng)收取NCP運轉電力的過網(wǎng)費(wheelingcharges)。該文分析了在不同市場環(huán)境下,各方的得益情況,得出了一些可能只有用博弈論才能得出的結論。
4.2區(qū)域間輸電交易分析
互聯(lián)網(wǎng)間短期電力交換是一種經濟運行的手段。白曉民等在文獻[7]中應用Nash博弈論來分析簡單的兩區(qū)域系統(tǒng)單時段交易分析,得出雙方都可接受的交換功率和交易價格。在此基礎上,文獻[8]提出了一種兩階段迭代計算方法來處理外部交易計劃與內部經濟調度的協(xié)調。該文所用的博弈模型是二人非零和對策,采取合作型對策,應用Nash談判公理作為仲裁程序,決策出雙方都可接受的交換功率和交易價格。應該指出,白曉民等的分析是基于完全信息的博弈也即博弈雙方均對對方在各種情況下的得益了解非常清楚。如果缺少這方面的信息,又應該如何分析處理呢?這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深入探究。
4.3轉運市場中電網(wǎng)的固定成本分攤問題
運轉市場中一個難題是網(wǎng)絡輸電服務定價,這個定價能夠給網(wǎng)絡使用者一個信號,以達到全網(wǎng)最優(yōu)化;并且能夠補償網(wǎng)絡的投資者,網(wǎng)損、變動成本、固定成本等費用在網(wǎng)絡使用者中合理分攤;同時能夠正確激勵網(wǎng)絡增容。節(jié)點實時價格(nodalspotprice)制度可以解決網(wǎng)損和網(wǎng)絡阻塞問題。但是文獻[9]的作者認為節(jié)點實時價格制度不能完全回收輸電系統(tǒng)的固定投資,為了解決雙邊貿易中輸電系統(tǒng)固定成本公正分攤問題,作者提出了基于多人合作博弈模型,可以計算出逐條線路逐筆交易的分攤費用。文中使用“核仁”作為模型的解。該方法的優(yōu)點:①使用“核仁”而不用Shapely值,因為“核仁”處于核心,分配值更加穩(wěn)定和易于被各方接受;②提供了一種激勵,減輕線路過載。
4.4基于Pool或PX模式的多邊貿易市場
電力市場環(huán)境下的博弈具有行動策略隨機性、信息隱蔽性,這些特點都給建模和計算造成困難,從而限制了實際應用。各種文獻在處理這種不確定信息環(huán)境下的決策問題中,通常需要假設或者估計對方的信息,方法各有特色。
在文獻[10]作者認為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下,市場參與者相對于市場規(guī)模都顯得很小,市場影響力很小。在這種情況下,優(yōu)化報價決策不需要博弈的思想。文中作者認為電力市場屬于不完全競爭市場,單個市場參與者對市場是有影響力的,其模型本質上屬于不完全信息的非合作博弈。例如:每個參與者只知道自己的成本信息,而不知道對方的成本等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在無法完全了解對方的信息情況下,參與者如何投標(選擇高價投標還是低價投標)才能使自己收益最大。該文通過轉化的方式把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變?yōu)樾畔⑼耆煌昝赖膭討B(tài)博弈來求解。每個市場參與者均對自己的對手可能的出價進行分類,并對每一類的可能性進行概率估計,形成一個概率意義上的期望收益矩陣,用Nash平衡點的概念求解矩陣,得到問題的解。
文獻[11][12]作者提出了一種談判模型。每一個局中人進行決策時,都同時執(zhí)行以下兩個步驟:①對可能的合作對象按照一定的指標進行優(yōu)先排序;②按照談判優(yōu)先順序,逐一進行討價還價,談判的規(guī)則與程序是預先設定好的。該文的特色是談判對象的優(yōu)先順序表的形成。排序的準則基于該局中人A對關于他人的信息的了解程度。先分別對其他局中人的成本信息進行分類,并對每一類出現(xiàn)的可能性進行概率估計。然后假設與某局中人B進行合作,互相交換共享所擁有的信息,聯(lián)合成博弈的一方,剩下的局中人結合為博弈的另一方。這樣的博弈模型的Nash平衡點是概率意義上的期望值,作為與B合作的優(yōu)先指標。對每個局中人都進行一遍以上計算,得到了A的談判對象優(yōu)先順序表。每個局中人都有自己的一張優(yōu)先順序表。最后按照預先設定的談判規(guī)則與程序,各方同時進行合作談判,談判要解決如何合理分配或均衡比單干多出的利益。
該文關鍵的一點:正確掌握對方的成本、策略等信息。各方可能從每一次博弈的結果中得到有用的反饋信息,并用這種反饋來更新自己的知識庫,提高對他人了認識。遺憾的是作者并沒有提到如何實現(xiàn)這樣重要的學習過程。該文的模擬算法中的一個缺點:計算量隨局中人的數(shù)目和每個局中人類型的數(shù)目的增長呈指數(shù)增長。
對于多邊貿易模式的電力市場,文獻[13]提出了多理論模型,解決貿易合作問題,文中的模型基于完全信息的博弈模型。模擬的過程包括四個階段:①確定自身成本等信息;②與對方互相交換信息,互相尋求合作伙伴;③按照預先設定的準則和協(xié)議進行聯(lián)合分組,形成一個談判對象優(yōu)先順序表,這個順序表獲得方法于[11][12]的方法不一樣。作者采用公平性合作標準和Shapely值來確定這個順序表;④按照優(yōu)先順序表進行雙邊談判。作者認為這四個階段可以反復迭代進行,直至沒有人愿意改變合作格局為止或者達到預先設定的計算時間。作者在文中考慮了多種情況,但是模型仍偏于簡單。
4.5用博弈論解釋和實現(xiàn)算法
文獻[14]用博弈論來解釋拉格朗日松弛法法解決機組經濟組合的算法。該文認為在電力市場的環(huán)境下,競爭各方均以實現(xiàn)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旋轉備用的約束變得軟起來,PX(powerexchange)機構可能通過松弛這一約束進一步降低成本。該文提出了一種基于博弈論的算法獲取最優(yōu)的旋轉備用。
作者認為拉格朗日松弛法的拉格朗日乘子是有經濟含義的,松弛旋轉備用的乘子被看作是提供備用的價格信息,各時段的旋轉備用根據(jù)這個信息不斷在規(guī)定的高低兩種備用水平之間調整(例如:為t時段負荷)。根據(jù)優(yōu)化原理,如果拉格朗日函數(shù)存在鞍點,則鞍點是原問題的最優(yōu)解。
鞍點的概念與博弈論中的Nash平衡點有非常相似之處,如以上公式所示。基于此想法,作者構造了兩廠商博弈模型。其中一局中人P代表整個實際電網(wǎng)的利益,它控制的決策變量是p,u(p向量表示各機組分配的有功,u向量表示機組啟停),目標是使整個系統(tǒng)成本最低。另一個局中人Q,是一個假想的發(fā)電商,它以價格向P銷售備用容量和有功容量。雙方就旋轉備用交易進行討價還價,最終達到一個平衡的交易量和交易價格。作者證明以上博弈過程的Nash平衡解就是拉格朗日函數(shù)的解。基于以上結論,作者設計了自適應的次梯度算法尋求平衡點,其中一個關鍵技術作者設計了廠商P對廠商Q備用容量報價的反應函數(shù)該函數(shù)將映射到備用容量的兩種水平之間(例如:5%Dt-%Dt,Dtt時段負荷),形成一個隨價格信息變動的備用容量。根據(jù)廠商Q是否了解廠商P的反應函數(shù),模型可細分為兩種:Nash模型(不了解對方反應函數(shù))和Stackelberg模型(Q了解P的反應函數(shù)),作者認為后一種模型掌握的信息較多,因此收斂的速度和優(yōu)化的效果梢好于前一種模型。
用博弈論來解釋并且設計一些算法是一個新鮮而具有挑戰(zhàn)性的課題。博弈論本身就是帶有優(yōu)化功能的一門嚴謹?shù)臄?shù)學,不過它更具有人的邏輯思維的色彩,融合了一些用別的方法難以表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