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8 17:51:3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外資保險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在WTO協定中服務貿易的對外開放是以各成員國的具體承諾表的形式確定的,我國保險業的具體開放承諾,已在近日由中國保監會公布:
1.外國保險企業進入形式及合資比例。對外國非壽險公司,加入時允許在華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外資比例可達到51%,加入后2年內允許設立獨資子公司;對外國壽險公司,加入時允許在華設立合資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外方可自由選擇合資伙伴;對外國再保險公司,加入時允許設立合資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對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加入時允許設立合資公司,比例可達到50%,3年內比例不超過51%,5年內允許設立獨資子公司;對以上各類保險機構,在地域限制取消后,允許在華設立分支機構。
2.地域限制和開放時間。加入時開放上海、廣州、大連、深圳、佛山;加入后2年內,開放北京、成都、重慶、福州、蘇州、廈門、寧波、沈陽、武漢和天津;加人后3年內,取消地域限制。
3.開放的業務范圍。對外國非壽險公司,加入時允許跨境從事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險及再保險業務;允許在華非壽險公司從事沒有地域限制的“統括保單”和大型商業保險業務,允許提供境外企業的非壽險業務、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的財產險、與之相關的責任險和信用險服務;加人后2年內,允許向中國和外國客戶提供所有的非壽險服務。對外國壽險公司,加入時允許向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提供個人(非團體)壽險服務,3年內允許合資壽險公司向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對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加入時允許跨境或來華設立機構,從事大型商業保險經紀業務和國際海運、航空、運輸險業務以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對外國再保險公司,加入時允許設立分公司、合資公司和獨立公司開展壽險和非壽險的再保險業務,且沒有地域或發放經營許可的數量限制。對20%的法定再保險,加入后每年降低5個百分點,直至取消。
4.有關營業許可方面的承諾。加入時營業許可的發放不設經濟需求測試或執照數量限制,并對申請設立外資保險機構的條件作出規定。
中國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加入世貿組織,利用了世貿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優惠原則,對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在組織形式、地域及業務上都采取了一定限制。但是這種限制只是暫時的,在3年或5年后都將取消限制。因此,這幾年的時間只是一個過渡期,我國保險業應允許利用這一過渡期,認真分析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仔細研究世貿組織規則,完善我國的保險監管體系,以適應保險服務國際化的發展要求。
二、我國入世后保險監管方式的確立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就意味著中國政府對世貿組織規則的承諾。這種法律文件的簽署,更是一種法律上的承諾。中國政府將面臨著如何全面履行世貿組織規則確定的權利義務問題。與入世前相比,新的權利義務的設定決定了我國政府角色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轉變。最明顯的轉變就是,政府將由過去對市場的事無巨細的微觀管理徹底轉為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行事的宏觀調控和為市場服務。政府作用的發揮主要體現在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上,要求法律
法規必須透明,市場操作必須公開,監督管理必須公正,市場準入必須平等。這也正是WTO的透明度原則所要求的。因此,轉變政府職能,為外資保險企業及國內企業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環境和健全的法律環境是我國保險監管部門的重大職責。具體地說:
1.以依法監管為原則。目前我國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行政措施雖然已逐步完善,形成體系,但許多投資者仍抱怨我國保險監管的透明度不高,導致外資保險機構對我國開放政策和監管政策的誤解。因此,首先要在不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及機密、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對涉及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應盡可能地加以公開,如建立專業的網站或者定期公布在刊物上,以供公眾查閱。這樣才能使外國投資者能夠充分了解我國保險開放、保險監管的有關政策,也能提高保險經營者依法經營、依章操作、公平競爭的自覺性和自律性。其次,在保險監管的具體操作上,也要堅持依法監管和依法處置的原則,這就說明不僅要有完備的實體法,還應具備相應的程序法。2001年7月出臺的《保監會行政復議辦法》,無疑是對這方面的有利補充。另外,要徹底改變目前保險市場不規范的狀況,還必須依靠一支高效的執法隊伍。因此可以借鑒美國的雙重監管的模式或香港的經驗,建立建全我國的各級保險監管體系。與我國大陸相比,香港面積雖然不大,保險監管與服務機構卻遠多于大陸,而正是這套完善而有效的監管體系為香港保險市場帶來今天的繁榮。所以建立一支具備高素質的人才和機構完善的保險監管隊伍是依法監管的重要保障。
2.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這也是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日本。一貫行政色彩很濃厚的日本保險監管,在面臨金融危機的震動之后,進行了大規模的保險制度改革。不僅通過立法確立了“經營信息公開”原則,還通過《經營信息公開標準》和每年需修改補充的《經營信息公開綱要模式》,量化了保險公司的公開時間、公開方式和公開內容。而英美等國的集中監管和混業經營以及正在醞釀的一系列完善電子商務的立法,也無不在為健全其保險信息網打基礎。這表明在未來保險競爭中,可以依靠的只能是投保人對保險產品的忠誠和保險公司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而要創造品牌效應和提高保險服務的質量與效率,就必須加速保險業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程度。因為保險產品的復雜性和保險業的公眾性決定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利是保險監管的首要目的。而保險信息的披露,提高了保險經營的透明度,增強了保險服務的競爭力,被保險人的利益也就得以充足保障。因此建議中國保監會制定相應行業信息標準,建設保險行業公共信息網和各單位專用信息網并適當聯網;在保險中介方面,借鑒香港經驗。香港的保險業務早在1995年就已向公眾開放電腦查詢系統。而隨著保險經紀制度的規范化和從業人員的增多,增強經紀人的透明度也是必然。建立保險中介查詢系統也是市場所需,是符合國際發展方向的。
三、我國入世后應當確立的保險監管度
監管對保險業的發展是有利的,不受任何監控的保險活動將造成市場的無序和混亂。但如果監管過于嚴厲,監管成本會過高,反而使保險收益下降。因此,只有適度的監管才能使保險收益與成本之差達到最大值,實現市場效益的最大化。縱觀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大都經歷了“監管—放松監管一再監管”的趨勢。這其中的放松與再監管,并不是簡單的收和放,而是在某些方面放松監管,在另外方面加強監管,關鍵是監管的適度。因此,我國進行保險監管并不在于限制保險市場主體,而在于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的充分實現,實現保險主體收益的最大化。這一目的要求我們必須采取合理、適當的監管度。
1.以保監會對保險市場的宏觀指導為保險監管的主導力量。目前我國監管仍集中在機構批設、條款和費率等合規性方面的監管,這顯然與國際發展不相符,世界各國大都以償付能力為監管的核心,這是防范保險公司金融風險的關鍵。因此,我國對外資保險機構的監管要與國際接軌,就要以保監會對償付能力的監管作為保險監管的核心,以此保障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保監會仍是監管的主導力量,但是監管方式要轉變為宏觀指導的方式。注重為企業創造一種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從而保證保險交易能按規則順利進行。
2.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輔助監管作用。國外的先進監管經驗表明,行業自律是保險監管的重要輔助力量。在當前中國行業自律機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保監會應當通過適當授權,賦予其一定的監管職權,提高行業協會的權威性,以發揮保險行業的自律力量。具體來說,行業協會應當發揮以下作用:行使保險條款與費率厘定的監管職能,建立健康有序的競爭秩序;組織保險人、經紀人等專業資格考試及個人保險人的管理及培訓;協調、溝通各保險公司的關系,建立公司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渠道,制定保險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行為規范;配合中國保監會,監督保險公司對各項規章的落實情況。這樣保監會則可以集中對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監管,從而保證實現完善且有效的監管。
參考文獻:
1.劉文華:《WTO與中國金融法律制度的沖突與規避》,中國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
論文關鍵詞:世界;保險;對策
作為對付風險的一種基本社會制度安排,它們也有著許多共同的方面,這些共性是人類社會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保險制度,提高人類抗御風險能力的過程中形成的寶貴經驗的結晶,是國際合作的基礎。
1 盡快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保險制度
保險制度包括保險制度運作的基本原則(如最大誠信原則、可保利益原則、損害賠償原則、近因原則等)、險種設計、保險合同的制定、產品定價、展業、承保、理賠、投資、準備金的提取等。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保險公司在運作中存在一些缺陷,或者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做法。未來的國際競爭要求我們遵循同一個游戲規則。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國際游戲規則,才能在日益嚴酷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 建立與國際慣例相吻合的市場環境
這種市場環境包括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企業組織形式、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本評價指標、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競爭原則、稅收政策等。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多元化(關于這一點,前面已經進行了論述,這里不再贅述)。二是評價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基本指標應當包括企業的財務狀況、價格水準、合同條款、理賠實踐、承保能力和服務等內容。三是保險公司的評估機構應客觀地對保險公司的資產、財務的安全性、償付能力、理賠狀況、投資回報率等方面進行評估,以便于保險監督機構監管以及消費者進行選擇。四是保險公司的競爭也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競爭原則,即競爭主體的參與、競爭規則的公正、競爭過程的透明和競爭結果的有效。五是發揮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稅收政策通常是一國政府用來鼓勵保險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一般通過免稅、遲延納稅等方式進行。我國在運用稅收政策來鼓勵保險業、特別是個人壽險、年金保險的發展方面做得還不夠,因此,政府應當盡快制定出相應的政策來。
3 放松管制,強化國內的市場競爭
從國際保險監管的發展趨勢來看,放松管制已成為主流。放松管制表現在保險市場準入條件的放寬,保險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的放寬,國際保險監管的核心已從全面監管轉為償付能力監管,多數國家都在逐漸實現保險費率的自由化。這種國際性的放松管制意味著全球保險市場將更加開放,保險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將進一步加快。放松管制的指導思想是鼓勵和推進競爭。從我國情況來看,由于過去對保險領域管制過嚴,造成保險企業數量過少,經營領域過于狹窄,經營手段欠缺,企業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過低。長此以往,我國保險業勢必難以面對對外開放的挑戰。為了提高我國保險業的競爭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對市場準入、經營范圍和保險商品的管制,鼓勵保險商品的創新,在保證市場秩序前提下,積極鼓勵和推動保險企業的競爭。 轉貼于
4 提高保險監管水平,在監管方式方法上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兼營壽險、非壽險和其他金融服務業的跨國保險公司的逐步進入將增加我國保險監管的難度。所以,當前應該盡快加強和完善我國的保險監管體制。首先要建立以償付能力為核心的保險監管機制,建立一套償付能力的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其次要加強對境內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嚴格審批,并通過國際聯合,對其償付能力進行有效的監管。此外,還要參照國際慣例,為中資保險公司創造與外資保險公司同等的、公正的、合理的政策環境,對內、外資保險公司實行統一監管,同時在保險條款的適用、費率的調整、再保險業務政策等方面制訂出一套統一的條款。
5 鼓勵兼并重組,支持經營機制完善、經營及管理技術先進的大保險公司、保險集團成長
1.1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的發
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個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體,中外保險公司并存,外資保險公司爭相入市,多家保險公司竟爭發展的保險市場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的保險業保持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體制改革進展順利。部分股份制保險公司通過吸收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股權結構得到優化,治理結構逐步完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保險業進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階段。為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我國保監會積極清理了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002年頒布實施了新的保險法,與此同時我國保監會依據新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規章和制度。一個適合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逐步形成,保險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償付能力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頒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建立了償付能力預警指標體系,符合我國國情的償付能力監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與此同時,實施了《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監管指標》、《財產保險公司分險種監管報表》以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等一系列監管規章。
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一是保險市場準入機制不斷完善,新的市場主體相繼產生。以前國內新成立一家保險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來新的中資保險公司基本沒有批,但2004年批準了一批新保險公司籌建,包括批準設立第一家農業保險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險專業公司,第一家養老金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的專業化經濟和組織形式創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截止08年9月國內已成立壽險保險公司59家,財險保險公司161家,同時還增設了一批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促進了市場的競爭。
1.2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業就以下幾個方面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1.2.1從保險業發展的規模上看
我國保險公司的數量、保費總收入和資產總量都相對很少。規模是行業和企業發展水平的基本標志,從各方面的統計數據應該看到,我國保險業還處在起步階段。
1.2.2從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看我國在這兩方面都處于相當低的水平,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保險深度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年保費收入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目前,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深度已達12%左右。而我國2007年的保險深度為2.8%。保險密度指標是指人均保費。發達國家已達2000—3000美元,日本高達4600美元。而我國人均保費只有127.7元,約15美元,美國1600美元,人均保費是我國的107倍,日本是我國的307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是衡量保險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
1.2.3從我國民眾對保險業認識的程度上看,保險觀念還較差人們對保險在穩定社會經濟,維護個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認識不夠。主動買保險的個人寥寥無幾,整個保險業,特別是人身保險是個買方市場,迫使百萬保險推銷大軍四處奔波,推銷保險產品。保險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必須讓人們從切身利益上認識其作用。
2.預計未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趨勢綜觀國內外經濟形勢,我國保險業正處于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保險業基礎不斷加強,改革向縱深推進,我國保險業正在轉型,預計在未來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保險業將出現以下發展趨勢:
2.1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國有保險公司的成功改制標志著以現代股份制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為我國保險企業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險公司逐步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從1997年開始,人民銀行從整頓人入手調整了航意險、機動車險的退費、手續費,大力整頓保險市場,許多違規行為被制止,我國保監會成立后,進一步強調要逐漸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機構和違規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取得顯著成效。從1995年《保險法》頒布實施特別是1998年11月我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的情況來看,建設和完善我國保險市場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個體系完整、門類齊全、法規健全的我國保險市場體系正在建立。
2.2經營業務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險和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將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由國家成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與此同時,在未來幾年也會成立專營諸如火險或機動車險業務的專營保險公司。
2.3保險產品品格化加強在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占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保險的功能作用逐漸向縱深方向發展。隨著保險功能不斷深化拓展使社會對保險的需求向更高層次發展。對政府來說可以運用保險這一市場經濟手段,輔助社會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對企業來說,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對個人和家庭來說人們在醫療、保險、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險來解決。
2.4保險制度創新化涌現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保險創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營銷方式、業務管理、組織機構、電子技術、服務內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創新。通過上述內容的創新,促進我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在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5經營管理日益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國內各保險公司都已意識到原來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而紛紛尋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
2.6行業發展國際化程度不斷加深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越來越多的外資保險公司進入我國保險市場,外資公司在我國保險市場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圍內分散風險,使國際再保險市場對我國保險產品和定價的影響力加大。隨著保險公司境外融資和保險、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國際金融市場對我國保險市場的影響越來越大。加入世貿組織過渡期結束后,我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將逐步融入國際保險市場,成為國際保險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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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社會各行業中危險行業比例不斷增加,而這些行業又在經濟活動中必不可少,易受侵害的第三人的利益亟待保護。和其他國家相比,強制責任保險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的領域,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實務上都還有很多問題處于研究階段,相關立法和制度建構起步較晚。文將通過對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研究,以期探求強制保險制度的立法目的,并將目前經驗推廣到其他強制責任保險領域。
【關鍵詞】 強制 責任保險 政府干預
一、 強制責任保險概述
在對強制責任保險法律制度進行研究前,我們必須明確強制責任保險的法律內涵,以及是對誰強制、如何強制;強制責任保險的特點和與一般保險的區別;強制責任保險的基本種類等問題。
通觀我國相關立法和論文專著,我國學術界尚未對強制責任保險達成統一的定義。首先可以明確的是,我國《保險法》第49條第2款對強制責任保險的上位概念作出了規定,強制保險則又稱為法定保險,是由法律規定的股和條件的當事人必須參加的保險,其最主要特征是強制性。其次,在一些具體險種上規定了強制責任保險。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了交強險,在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受害人予以賠償。[1]
由此可以歸納出強制責任保險的定義:強制責任保險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在某些特殊的群體或行業對其可能承擔的風險責任,不管當事人愿意與否,都必須參加的責任保險。在我國,強制責任保險主要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環境責任強制保險、雇主責任強制保險和旅游業
二、國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現狀
(一)我國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立法現狀
雖然我國責任保險起步較晚,但國家隊責任保險的發展還是較為重視。尤其是在近十幾年,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1995)11號文件,公安部《公共娛樂長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都已明確規定,“重要企業、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和大型商場、游樂園、賓館、飯店、影劇院、歌舞廳、娛樂休閑等公共場所都必須參加火災和公眾責任保險”。 但是,由于中國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社會不重視保險,以致中國的強制保險在立法、覆蓋范圍、險種開發、監管制度等方面相對較為落后。依據中國保險法規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規有權規定強制保險。
(二)我國強制責任保險的立法缺陷
法律是責任保險來意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法律規定和約束,責任保險所承保的法律責任就無從談起。從法律環境來看,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發展滯后的重要原因在與國家保護民事責任受害方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還不夠完善,特別是對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界定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1、立法數量少,規則不夠細化
我國的強制責任保險在社會生活的很多領域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造成實際生活中許多損害責任認定不清,責任保險的開展尚不具備必要的法制條件。責任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由于自身的疏忽、過失行為而導致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根據法律應成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在我國,截至目前為止有關強制責任保險的法律法規相當有限,已有法律法規涉及的責任保險覆蓋面窄,從投保到監管都缺乏可操作的條款[2]。因此對企業和公民來說,當法律么有明確界定什么樣的情況下應該承擔多大責任時,當然不會向保險公司需求尋求責任風險的轉嫁,也不可能產生對責任保險的需求。[3]盡管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五十一、九十二條從法律層面上給責任保險提供了法律框架,但是其他的法律中,對強制責任保險的界定仍不夠清晰、充分,內容也多為籠統性規定,,未對具體操作進行進一步闡述。[4]
2、立法覆蓋面窄,危害大、涉及面廣的領域未納入強制責任保險范圍
如雇主責任強制保險僅適用于井下作業的煤礦工人,而未將同樣屬于高危行業的勞動者考慮在內,這明顯是不合理的;同時,涉及各行業的相關行業法律法規也還很不完善,雖然有些行業通過立法部門本部了航路也的法律法規,但其處罰力度和執法水平相當地下;一些傷亡重大、易損害巨大公共利益的事故如公共場所的火災事故也危納入強制責任保險范疇;在國外受到普遍強烈重視的醫療責任保險未在我國得到有效開展和普及,“看病難”已成為關系我國民生的重大問題,建立醫療責任強制保險有利于緩解醫療糾紛、解決看病難問題,有助于社會和諧,應得到足夠重視。[5]
3、上下位立法存在沖突
我國《保險法》第11條第2款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這一規定限制了強制責任保險的立法主體即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規才可以制定強制責任保險的有關法律。但存在著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特點出臺相應的地方法規或振幅規章 指定強制責任保險種類的情況,雖然對強制責任保險的推廣和實施具有積極作用,但因違反上位法《保險法》第11條的規定而無效。《保險法》第11條的規定使大部分關于強制責任保險的規則失去法律依據,限制了它的發展,擾亂了它的立法。
二、強制責任保險法律制度之完善
(一)放寬立法限制
保險法第11條第2款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這一規定明確了只有法律、行政法規有權確定強制保險。該規定出臺的背景是,當時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不高,全國保險業只有3家公司,沒有形成市場競爭格局,保險公司不注重市場營銷和提高服務質量,而是通過公關和利益分配,由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發文以行政手段推銷商業保險,以至于有些地方將保險列為變相亂攤派、亂收費的一種,予以清理。正是針對這種現象,保險法嚴格限制了強制保險的權限,這對抑制利用行政手段推銷商業保險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保險業發生了巨大變化,現有中外資保險公司約100家,保險市場競爭激烈,特別是隨著保險在處理突發事件、穩定社會和促進構建和諧社會作用越來越突出,僅法律、行政法規有權確定強制保險顯得過于嚴格,而且在具體的運作中已經被突破。鑒于中國目前各地和各行業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可以考慮把確定強制保險權授予保險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門聯合規章。[6]
(二)理順監管體制
由于一些法規沒有得到及時修改,社會對有的強制保險存在一定的疑慮,有的甚至引起行政訴訟。如目前仍在執行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火車票中含有 2%的強制保險費,其依據是1951年4月24日政務院財經委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保險金額為2萬元。依據保險法規定,只有行政法規有權確定強制保險,強制保險的條款和費率由保險監管部門審批。據鐵道部介紹,由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提高,2萬元的保險金額已遠遠達不到受害人的賠償要求,這一強制保險的條款、費率、保險金額等應盡快作全面修改。此外,有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越權規定了強制保險,有的是在辦事程序中通過必須出具保險憑證,形成了事實上的強制保險。對此,應加強研究分析,及時清理和修改。
(三)加強監管
加強對強制保險條款和費率的審批。中國保險法規定,保險監管機構在審批強制保險時,應遵循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原則。因此,在審批強制保險條款和費率時,應當特別注重條款的公正性,非盈利性,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因為在強制保險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處于被動地位,對條款的公正、費率的高低等均無選擇權和談判權,特別是強制保險中的被保險人往往是不特定的第三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前,沒有特定的利益主體關心被保險人的權益。20__年3月國務院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監會按照總體不盈利、不虧本的原則審批保險費率。
這一規定為以后審批強制保險費率樹立了典范。推動強制保險的目的,是利用保險的市場手段幫助政府處理事故和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從而服務構建和諧社會,而并非幫助保險公司擴大業務范圍或盈利。因此,在審批費率時,應當扣除盈利因素和部分展業成本,要特別注意程序公開,原則上開聽證會,聘請有關專家參加,將精算數據公開,支持媒體報道,來年再對強制保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用程序的公正保證實體的公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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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郭鋒、胡曉珂:《強制責任保險研究》,《法學》20__年第5期。
[3] 郭頌平主編:《責任保險》,南開大學出版社20__年版,第18頁。
論文摘要: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迅速,中國服務貿易也在快速發展,但是競爭力仍較低。用波特“鉆石模型”對中國服務貿易進行分析,就主要的四方面: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和輔助產業的表現,以及企業組織戰略和競爭程度深入進行探討,并且對提高我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提出對策。
1中國服務貿易的發展現狀
1.1當今世界服務貿易的發展狀況
1994年4月,117個國家和地區在包括《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在內的烏拉圭回合一攬子協議上簽字。GATS于1995年1月1日與《建立WTO的協定》同時生效。GATS是服務貿易領域中形成的第一個全球性多邊法律框架,借以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條件下消除服務貿易壁壘,擴大國際服務貿易,促進貿易各方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也標志著WTO體制較以往的國際貿易體制更完善。
當今服務貿易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最為活躍的領域,1980年到2006年,世界服務貿易總額從7674億美元擴大到53304億美元,期間增長了5.9倍。服務貿易總額占全球貿易總額的份額從1980年15.7%上升到2006年的17.9%。同時,國際服務貿易呈現出了許多新的特點和發展趨勢。
(1)新興服務業不斷涌現,服務貿易的結構進一步調整
長期以來,服務貿易領域主要集中在運輸、旅游等傳統服務業。隨著全球新科技浪潮的推動發展,高新技術廣泛應用到服務業上,計算機信息服務、咨詢、金融等服務行業不斷涌現并迅速擴張,世界服務貿易正逐漸由傳統的自然資源或勞動密集型為基礎的傳統服務貿易轉向以知識技術密集型或資本密集型為基礎的現代服務貿易。
(2)發達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占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地位逐漸上升
服務貿易的發展和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國際服務貿易發展也呈現出明顯的地區性不平衡。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上升。亞洲地區的服務貿易是世界上最具增長活力的地方,增長速度遠遠高于世界服務貿易的平均增長率。而中國和印度的服務貿易增長速度快于其它亞洲地區。
(3)在國際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服務貿易壁壘形式更為隱蔽,手段更加多樣化
在全球貿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國在經濟勢力強的部門和經濟狀況良好的時期推行自由貿易政策,而在幼稚產業或衰弱產業部門和經濟窘迫的狀況下實施保護主義政策。鑒于服務產品的非儲存性,產銷不可分離性,不容易監管等特殊性,各國都在保護著本國的安全,如限制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數量,限制外商股權參與的比例,限制服務交易數量等。
1.2中國在世界服務貿易格局中的地位
國際服務貿易呈現以歐美為主的格局,發達國家在金融、電信、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貿易領域體現出更強的競爭優勢。從單個國家來看,美國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占的比例較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務出口國,同時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務貿易盈余國。另外,在WTO公布的2006服務貿易出口排名數據當中,只有中國和印度是進入前十名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隨著中國服務貿易的不斷增長,其占世界服務貿易比重穩步上升。2006年,中國服務貿易出口達到914億美元,排名第8位,占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3.3%;在進口者排名中,中國位居第6,服務貿易進口額達到1003億美元,占世界服務貿易進口總額的3.8%。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市場高度集中,服務貿易進出口前十位伙伴國家(地區)占有3/4的份額。其中,中國香港、美國、日本為前三大服務貿易伙伴。
2波特“鉆石模型”對中國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分析
20世紀90年代,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邁開爾.波特在《國家間的競爭優勢》一文中對國家競爭優勢進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鉆石模型”。波特指出,一國特定產業能否取得成功或者在國際競爭中獲得競爭優勢取決于四個關鍵因素: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和輔助產業的表現,以及企業組織戰略和競爭程度。這四項因素正像一顆鉆石的四個基本面,通過緊密結合形成核心優勢,構出了競爭環境所需的框架前提。此外,政府行為和機遇作為另外兩個輔助因素影響著上述四個要素,也對產業國際競爭力產生著影響。
2.1生產要素
生產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級要素。基本要素主要有自然資源、地理條件、初級勞動力等。而高級要素有人力資本、知識和科學技術、服務業經營管理等。目前,我國自然資源和初級勞動力資源豐富,因此長期以來在國際旅游業、海洋運輸業和勞務輸出等資源和勞動力密集型服務產品的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但各服務業都在不同程度上缺乏高級資源要素。
服務消費在生產中完成,要求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存在某種形式的接觸,這就對服務貿易的人員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當今世界服務業的競爭受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等初級要素的影響越來越小的,反而對知識、人才、通信手段等高級要素依賴性卻越來越大。國際服務市場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人力資本的競爭。中國的人力資本狀況就不容樂觀,尤其是新興服務貿易行業和知識型服務業所需要的外向型高級人才緊缺,培養機制不夠完善,這使得我國在當今世界服務貿易量大的金融、保險、咨詢和專有技術等知識密集型的服務領域處于劣勢地位。
2.2需求條件
一國服務貿易的擴張,必須基于充足的國內需求。波特的理論進一步強調了國內需求對競爭優勢的獲取所起的推動作用。本國的需求會推動產品質量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改進,服務生產成本就會大大降低,市場國際化隨之加快,國際競爭力才會不斷提高。
在我國,以保險為例,由于保險種類有限,公民的保險意識較差,隨著金融服務市場逐步開放,外資保險公司不僅帶來了雄厚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時也帶來了嶄新的保險理念和眾多的保險產品,這極大地豐富了我國消費者的保險知識,刺激了他們對多功能保險產品和高層次保險服務的需求。作為世界上的發展中國家,中國有足夠大的市場容量,這是其提升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的有利條件。
2.3相關和輔助產業
相關和輔助產業為主導產業提供投入的國內產業,其發達和完善程度關系著主導產業的產品成本、品質和信息交流,從而影響主導產業的競爭優勢。一國的服務業就是一個大的關聯行業群。如運輸業的發展無疑會推動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而電信業的發展更是金融、保險和咨詢業發展的基礎。
我國服務貿易的支柱為運輸和旅游項目,以勞動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服務行業國際競爭力較強,知識、技術密集型的金融、保險等行業與發達國家相比比較落后。服務市場結構過于單一,必然導致對某一市場的過度依賴,一旦該地區發生經濟波動就會對我國的服務貿易形成巨大沖擊。在國內地區結構觀看,沿海地區由于優越的地理條件和較發達的經濟體系,服務貿易規模較大,在運輸、保險、金融、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等領域有較明顯的優勢。中西部內陸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限,其現有資源也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服務貿易所占的份額極小。
2.4企業組織戰略和競爭程度
國內競爭程度高的國家,企業所受壓力大,技術改進與服務創新的要求迫切,有利于建立國際競爭優勢。縱觀我國國內各服務企業,意識較為封閉與落后,甚至一些大型企業眼光仍然停留在國內,尚未實施跨國經營企業。另外,我國服務業長期處于一種競爭不充分的狀態下,壟斷經營現象嚴重,缺乏合理的市場競爭。如郵電部長期以來對我國基礎電信業的壟斷;即使有外資銀行的加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對我國商業銀行服務業的壟斷等。這種壟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務業以及企業的創造能力和創新能力。
由于服務領域總體對外開放程度較低,影響了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制度的引進,阻礙中國服務貿易的發展。另外,政府擬定政策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而往往許多自然壟斷的行業由政府壟斷經營,其管制表現在對某行業的人為進入壁壘,過多的行業準入限制,遏制了服務業的充分發展。因此,大部分主要以國有成分為主的中國服務領域,缺少必要的市場競爭,降低了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盡管一些服務部門在發展過程中經濟效益有所提高,但要真正面對國際市場的激烈競爭,同樣會受到較嚴重的沖擊。
2.5政府行為和機遇
當今社會,政府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要進行管理體制改革,引入外來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完善管理制度等優點,為我國服務企業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環境,促進企業的發展進步。加入WTO是發展中國服務業,提高服務貿易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機遇,中國應積極支持國內具備國際競爭力的企業提高自身素質,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進而不斷提高中國服務貿易的競爭力。
我國服務貿易立法不完善,缺乏一些基本的行業性法規或法律,這樣會影響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的健康發展。再有,我國服務貿易管理仍存在有關職能部門在對外貿易管理上責任不明確,交叉管理,條塊分割現象嚴重等問題。此外,服務業由于管理落后造成對服務業統計不規范,對服務業的定義、統計范疇,以及劃分標準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及國際慣例不一致,使得統計數據在全面性和準確性上尚有一定的差距,這些都是阻礙我國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的非均衡現狀。
3增強中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的建議
我國應大力發展國內服務業,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有利于同國際服務貿易慣例接軌的軟件和硬件環境。積極開拓國際服務市場,促進我國服務貿易優化升級。
3.1加強服務貿易的立法工作,完善服務貿易管理體系
應客觀地根據我國國情、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服務貿易法律原則,構建我國服務貿易法律框架。中國作為GATS的成員國,應當以GATS為原則制度,國內有關服務方面的條文應該與國際法規相接軌,減少我國現行服務貿易法律與服務貿易總協定規范的沖突。以規范和約束國內市場的國際競爭。政府應及時對外公開立法法規、法律政策,并增加法規的可操作性,確切地落實到具體工作上。針對我國服務貿易管理仍存在的問題,應明確或建立國家統一的服務貿易綜合的管理機構,確立其管理的范疇,平衡各服務業主管部門的利益;明確服務貿易各行業主管部門應負職責,按照國際國內服務業行業的法規條文進行管理,統計和掌握本行業的情況。
3.2大力發展國內服務業,優化服務業行業內部結構,為服務貿易奠定堅實基礎
服務業的發展必然帶動勞動就業的增加,為國內創造更多就業的機會。同時,綜合國際服務貿易的趨勢、國際市場的需求和具有良好發展態勢的服務部門等因素,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改造傳統服務業。運用現代服務理念、經營方式和服務技術,著重改造勞動密集型的傳統服務業,提高我國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應充分利用廉價勞動力優勢和專業技術優勢,對于能吸納大量勞動力的出口服務業要扶持其發展。同時,對于我國目前比較劣勢明顯,而且技術和知識含量高的服務產業,要給予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促進中國服務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升級。
3.3內外并重,漸進有序地對外開放
開放國內服務業市場,推進壟斷行業管理體制改革,打破國家壟斷。通過競爭鼓勵創新,不斷提升服務企業的效率和國家競爭力。重視國內需求,積極引進外國的先進技術及管理、資金,積極引導外資投向服務領域。創造條件鼓勵國內服務型企業到境外投資,開辦市場,建立營銷網絡,提高國際服務業的市場份額。“引進來”和“走出去”相互結合,服務企業的國際化經營將會得到一個新的發展。但就服務業部門之間而言,不可能沒有一點保護的開放,要采取適度的隱性保護措施,循序漸進。服務離不開國家的管理,實現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并不能完全脫離國家的管制,在公平競爭環境的前提下,中國實行貿易自由化應保持適度的原則,保護本國企業和國民的利益,有選擇,分步驟地開放我國服務市場。
3.4加大人力資本的投資,提高人力資源的服務素質
目前,我國雖然人力資源充足,但熟練掌握國際規范的人才較缺乏,這無疑是影響經濟長足發展的薄弱環節。我國應高度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健全服務貿易人才信息庫和人才服務機構,加大投入各種職業技能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品格素質,增加我國服務貿易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3.5以服務外包作為擴大服務出口的突破點
中國巨大的制造業市場、優質低廉的勞動力尤其是日益普及的通信設施以及入世之后在服務領域不斷加大的開放力度,使其成為承接跨國公司服務外包的重要目標國之一。2006年,我國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為299.93億美元,比05年增長了37.8%。在新一輪產業轉移和跨國公司全球生產要素重組中,我國可以通過承包軟件開發等遠程服務、招商引資、對外投資以及外派勞務等途徑,獲得外包服務,進一步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知識結構多元化的優勢,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增加就業機會,促進我國更有效地融入世界經濟貿易體系,努力形成新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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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產保險;保險業;產險營銷;保險監管體制;保險經營體制
中圖分類號:F8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10-0079-02
保險(僅指商業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一、財產保險的發展沿革
保險業作為金融業的三駕馬車之一,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人民收入快速提高的今天,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隨著我國社會體制的進步,保險業的發展也體現出了類似的發展步伐。縱觀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歷程可以深刻體會出國內在不同國情及保險行業發展狀況下對于保險的接受程度。
1995年10月頒布的《保險法》規定:實行分業經營,同一保險人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此后我國批設的保險公司均按分業經營的原則設立。但在此之前,已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新疆兵團保險公司等四家綜合性保險公司。1996年,人保率先實行分業經營。此后,兵保將原有壽險業務消化后,成為專營財險業務的新疆兵團財產保險公司。2001年,太平洋保險公司以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全資控股中國太平洋產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太平洋壽險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完成產、壽險分業經營體制改革。
自國內保險業恢復以來,產險的起步與發展在相當長時期內一直走在壽險的前面。但自1996年產壽險分業經營之后,相對于壽險業的飛速發展,產險卻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其強勁發展的勢頭而陷入困境,其經營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產壽險發展出現反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壽險業新近采用的營銷體制較為成功。如何正確認識產險面臨的形勢,特別是有關產險營銷的若干問題,關系著產險今后能否長期穩定地發展,能否擺脫其目前的徘徊局面而躍上一個新臺階。
二、財產保險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我國加入WTO后,保險市場對內、對外進一步放開,大量的外資保險機構涌入我國,對我國的內資保險公司也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如何面對這些挑戰,彌補在發展中存在的不足,跨越影響產業進一步發展的障礙,是我國保險企業,特別是財產保險企業現在的首要任務。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探討我國財產保險在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營銷模式
營銷即展業,產險營銷就是指保險業務的拓展、保險市場的開發以及保單的推銷。和其他的保險產品一樣,各種財產保險都是商品,也存在著如何進入社會、如何被社會認可以及如何被大眾接受的營銷問題,特別是在當今保險商品激烈競爭的環境下,營銷是能夠控制保險企業命運的重要活動,關系著保險公司的興亡。
首先產險營銷是一種經營活動,它不僅僅局限于促銷或推銷環節,而應是貫穿于保險服務全過程的一種行為。其次,現代產險營銷也是一門文化品味頗高的藝術與技巧,并非一個單純的經濟交易行為。再次,營銷的內涵豐富多樣,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從市場調研、整體策劃、保單設計,信息與傳遞到宣傳咨詢、選擇保險標的、簽發保單以及理賠總結等,環環相扣,相互影響,每一環節又各有特色,變化萬千。這就要產險從業人員要有較高的素質、修養和能力,能針對不同的對象,使用不同的方法。同時產險營銷人員與部門要向客戶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規范服務,對營銷方式的選擇也要多種多樣,具備相當的彈性與應變能力。
作為整個保險業運行的第一步,營銷是保險商品走向市場的必由之路,也是相互間競爭的主要領域和方式之一。產險營銷是否順利,直接關系著保險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規模與效益,以及經營管理的好壞。
(二)體制改革
首先要深化經營體制改革,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經營機制。比起國外完備的保險經營體制,我國的保險業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國家還應給予保險產業政策上的扶持,例如適當調低保險企業稅率,進一步放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提高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支持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促進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責任準備金加速積累和保險償付能力穩步增強,使國有商業保險公司快速、健康發展,不斷壯大我國保險業的實力。
其次國家還應支持國有商業保險公司的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的、與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狀況相適應的、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激勵與約束相容”的現代經營機制,徹底改革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商業保險公司的行政設置,以《公司法》為依據,按照現代商業企業經營管理的要求,使保險公司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三)監管模式
我國保險監管體制中長期存在著監管對象不完全、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等弊端。在我國,保險市場正日益趨于成熟,提供各類保險服務的市場主體齊備,消費者的保險意識和產品鑒別能力也在不斷增強,這就要求保險市場形成一個較為嚴密的監管法律體系。受世界經濟自由化和一體化趨勢的影響和帶動,近些年西方保險市場呈現了放寬監管的趨勢。目前,西方國家監管模式呈現出從市場行為監管向償付能力監管轉變、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從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轉變、從嚴格監管向松散監管轉變,以及保險信息公開化、保險監管法制化等趨勢,這些很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但要從根本上完善我國保險業的監管體制,就必須要徹底明晰保險公司產權、進一步放開保險費率管制、完善償付能力監管機制、完善信息傳導機制、并探索功能性協調監管模式。
三、財產保險業的未來發展方向
(一)實施人才戰略
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機制,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能、能有所酬,要善于發現和發掘人才,加大人才的培訓與培養力度,提高現有員工的整體素質,尤其要加強中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為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產品開發戰略
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的人群對保險的需求程度是不同的,這就要求保險企業有針對性的研究不同人群的保險需求及收入水平,開發出適合不同行業特征,不同地區發展水平,不同人群需求及經濟承受能力的保險產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新。
(三)實施創新戰略
面對新的發展形勢,創新的重點要在經營決策、市場企劃以及服務和管理方面有所突破。用戰略眼光、世界眼光、戰略思維,研究新事物、新問題,用前瞻性思維方式來創新和決策。
(四)建立專屬自保公司
建立專屬自保公司,是增加保險市場供給主體的現實選擇。自保公司是隸屬于一個本身并不從事保險業務的公司或集團公司、主要為其母公司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機構。自保公司可以直接對其母公司承保或通過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的直接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的形式為母公司承保。因此,自保公司通常行使的是再保險公司的職能。我國有比較好的建立專屬自保公司的條件,可以在條件比較成熟的行業或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比如航空、鐵路、郵電、航運、石化集團、糧油系統等,待取得經驗后再推廣開來。
財產保險業作為一個雖然發展迅速,但是也在發展中遇到重重障礙的行業,必然會經歷一個不斷解決舊問題,不斷面對新問題的階段。當前激烈的競爭環境,是推動財產保險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內財產保險企業只要牢牢抓住這一難得的歷史契機,利用好有利的政治與經濟環境,就一定能夠迎頭趕上和超過同行業的世界領先企業,成為國內金融產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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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上市公司;投資者;管理;現狀;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02
國際金融市場是我們國家參與國際競爭、促進經濟增長的一個特別關鍵的部分,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大組成部分。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競爭不但可以滿足各經濟階層的多元化、多方面的經濟活動,同時對我國金融體系和經濟狀況的穩定與發展起到了特別關鍵的作用。因此,科學、合理、有效的國際及融市場對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近年來,我國國際金融市場發展良好,也出現了一定的問題,因此,討論如何促進我國國際金融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成為大家關注的問題。
一、當前我國金融機構現狀
(一)金融市場已成為我國銀行實施宏觀調控的關鍵渠道,也是許多金融機構控制資金、實施經濟管理與投資獲利的基本渠道。國際金融市場的進入與發展有利于讓金融機構促進我國的定價權,完善進出口的產品定價方式,建立資金、進出口的流通機制,促進我國經濟的國際市場化。
近十年來,在國際銀行界流動性增強、我國貨幣升值壓力較大、物價持續上漲、出口受到影響的狀況下,中央人民銀行利用和存款準備金等各種方式綜合利用,在國際與我國的金融市場上多方進行市場調節,增強回收銀行體系流動性的前提下,降低商業銀行波浪型支付清算的巨大壓力。2012年全年,中央人民銀行總共引發中央銀行的各種票據達4.07萬億元,正在回購過程中的達1.27萬億元。利用中央人民銀行票據與正在回購以前收回銀行體系流動性的票據達1.02萬億元,大約是2012年幾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總計5.5個百分點凍結流動性的50%。到2012年末,中央人民銀行票據和正回購操作總余額達4.11萬億元。2012年,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債券回購累計成交44.8萬億元,同業拆借累計成交10.7萬億元,比2009年分別增加35.36萬億元和9.24萬億元。銀行間市場已成為金融機構調節資金頭寸、管理流動性的主要場所。
(二)國際金融市場經過十幾年的建設與完善,其影響不斷提高,涉及種類不斷增加,市場運行的模式、制度漸漸科學,資源配置功能持續提高,不但完善了我國的社會融資渠道,促進了各個企業與經濟改革,而且在國際金融市場里的作用也大為增強。
2005年啟動的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我國股票市場實現了全流通,為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奠定了基礎,使我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基礎制度層面與國際市場接軌。截至2007年末,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1550家,股票總市值達32.7萬億元,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的140%,位列全球資本市場第三,新興市場第一。2007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融資4595.79億元,位列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1903億元,是全球最為活躍的市場之一。2007年末,債券市場中債券托管總額達12.33萬億元。資本市場的發展,不僅擴大了直接融資規模,優化了融資結構和資源配置,也拓寬了居民投資渠道,豐富了居民投資品種,為居民提供了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權證、期貨等多種理財工具。我國非金融機構部門直接融資占其融資總量的比重由2004年的17.1%上升到2007年21.1%。2007年末,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發展到346只,基金份額達2.23萬億元,基金總資產凈值3.28萬億元。
(三)外匯市場隨著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匯率形成機制的完善,初步形成了外匯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市場相結合,競價和詢價交易方式相補充,覆蓋即期、遠期和掉期等類型外匯交易工具的市場體系,為穩定人民幣匯率起到基礎性作用。
2007年,銀行間外匯市場總成交2.26萬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6.51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67%,比匯改前的2004年提高了55個百分點,相當于當年進出口貿易總值的104%,比2004年提高了86個百分點。2007年,做市商交易量占銀行間外匯市場總交易量的比重超過90%。由于2005年7月我國匯率形成機制由單一盯住美元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盡管美元匯率持續走低,但人民幣有效匯率并沒有與人民幣/美元匯率同步升值。匯率改革到2007年末,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累計升值13.31%。匯率改革至2008年1月末,國際清算銀行計算的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指數升值6.3%,實際有效匯率 指數升值10%。
(四)黃金市場在我國的發展迅速、和國際金融市場產生了密切的聯系。
當前黃金市場包括以下幾項:現貨市場(主要是上海黃金交易所)與期貨市場(主要是上海期貨交易所)和各個商業銀行以及柜臺的買賣市場,以及許多現貨和紙黃金等附加的經營內容。金融機構與生產黃金、投資黃金的企業能夠通過黃金延期交割、黃金期貨、黃金期權套期保值,避免價格變化造成的風險。普通投資者能夠在各個商業銀行里買賣紙黃金、黃金期貨、黃金期權投資。在2012年,上海黃金交易所買賣黃金總量高達1828.13噸,每日的平均均教義量達7.55噸。由于黃金在全世界都可作為硬通貨,以及交易的共通特點,當前我國的黃金市場已經成了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交流的主渠道。我國黃金市場價格和國際金融市場互相關聯,價格變化答題一致,差價在這十年持續縮小。在2012年,國內外黃金價格的差別已經減少到0.2元/克。
二、我國國際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如今的國際金融市場投資已迎來了“第三個春天”,但與此同時我國也遇到了“相對滯后”的現象,從而需要積極主動的推動投資發展,得到全面有效的發揮。當前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經濟體制是從過去計劃經濟條件時代革新下來的,由于相對封閉分割而各自為政、未能完全適應經濟體制的轉型等,因而表現出較多的矛盾:規劃利益的整體性與投資者的局部性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會導致一定的問題出現。
(二)對國際經濟的適應性不強。參與國際金融市場后,相關的監管沒有同步到位。在專心工作對國際金融市場注資和剝離不良資產以及市場資金流動監督等,其機制并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僅停留在表面。當前國內公司之間、業務之間現行體制沒有理順,沒有完善國際業務貨幣供給、轉移渠道的可控制監管,根據政府政策、市場調節的反映速度慢。經濟發展快速時,不能及時調整其對私人投資的“惜貸”的貸款習慣,也客觀給國際金融市場中的洗錢創造了溫床。
(三)參與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后,各企業投資管理不夠完善。市場經濟世界化后,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如企業對國際金融中所得投資匯算清繳的理解偏差,對自身經營的理解情況,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各種風險。企業絞盡腦汁多方吸取投資者資金,但往往通過不記或少記利潤、多計虛報成本等“對策”,以逃避利潤分紅。這些方式及時在一定的的時期中,能夠讓企業減少分紅、多多吸金,降低企業的經濟負擔,然而從長遠看,是無法真正地讓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反而傷害了我國的整體利益,影響力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聲譽。
(四)金融市場市場規模較小,對外開放水平低,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占比低,國際影響較小。我國金融市場規模較小,2012年6月末,國內債券市場余額為1.37萬美元,占全球債券市場余額的2.58%;2012年末,我國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總市值為4.48萬美元,占全球股票市場總市值的7.38%,比紐約證券交易所低18.42個百分點。2012年,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額為6.17萬美元,占2012全球證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額的6.15%,比紐約證券交易所低22.95個百分點;我國黃金市場場內日均交易量相當于倫敦金銀市場協會日均清算量的1.2%。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水平較低,2012年末,在華外資銀行資產總額占全國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的2.4%,貸款余額占比為2.5%,存款余額占比為1%;外資保險公司總資產占比為4.3%,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占比為5.97%。
三、我國國際金融市場的可持續發展策略
(一)與自身經濟結構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在金融市場經濟中大力推行科學化經濟運行模式的,運用經濟的機制刺激和鼓勵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把投資管理因素作為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考慮因素。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努力:一是把投資者價值納入金融市場經濟的經濟價值之中,綜合“經濟——人性”價值,將其作為統一體共同發展;二是市場管理中將投資者對金融市場的期望重點衡量考慮,應遵循著資源投入產出最優的原則,利用各種管理方法和先進科學技術提高投資者的金融市場投資產出。
(二)完善黃金市場發展與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黃金市場健康發展
我國黃金市場的監理還處于初級階段,建立更加完整的規章制度存在著必要性。尤其在具體的監理中,要進一步完善黃金市場各種項目、資產和資源、業務項目、債權債務等管理制度,對于資產、資源的承包和承包合同的簽訂,必須推行公開招標制與科學的決議制。要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議事會、代表會、理財組織等民主管理制度,明確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確保這些組織真正發揮監督作用。同時黃金市場要預先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科學的、高效的履行責任方案。有條件的話可以制作兩個或多個方案,可以進行社會效益比較,優中選優。需要注意的是,方案中要質量關、成本開支、收支比例控制詳細列入其中。多方分析各類成本支出,及時采用新設備、新方法、新渠道等,以此減少黃金市場投資者的成本、提高雙方收益。
(三)建立健全國際金融市場經濟風險評估機制
2007年下半年以來,起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開始肆虐,并最終演化成全球金融危機,其中很多人將矛頭指向國際金融市場。對此次金融危機下的對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的爭議進行了闡述,并分析了其中原因,最后認為市場投資雖有不完善之處。投資者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經濟運行的載體,有著大量的市場資金和各類企業。在市場經濟轉型背景下,如果投資者對國際金融市場情況的評估和審核工作制度不完善,會使得資深投資處于風險狀態。因此,在具體投資中,投資者要依據國際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業務、行業等相關信息做好風險等級和程度等級評估。對于國際金融市場的信息應該從全方位考慮,規避投資的主觀盲目性。
(四)提高經濟政策信息、市場信息透明度
國際金融市場北京下,各上市公司提高現行財務報表與市場資金相關信息的披露和列報要求。讓投資者了解影響上市公司的相關信息,如投資趨向、支出收益等,以及不確定性和潛在風險披露,這樣可以規避投資者盲目參與市場經濟,使投資者理性參與、利用市場資金。實施績效責任制。為了保證經濟效率,這是經營的第一目標,同時過硬質量可以為上市公司贏得口碑、贏得投資者,繼而為上市公司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的持續性發展打下良好的鋪墊。
四、結語
國際金融市場是我國經濟對外發展的基礎,更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向。近年來,我國國際貿易得到快速發展,國際金融市場資金保持較快增長。未來,要綜合各種方法來打造我國經濟的助力,初步出現國內一批先進的上市公司。國際金融市場大發展的時代已經到來,在經濟的大潮中,只有充分利用好投資者的資金,處理好國際金融市場投資者管理情況。但值得注意的是,國際金融市場經濟發展中充分建設利用投資者具有長久性,不是一蹴而就。國際金融市場和投資者需要及時檢查和評估投資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風險監管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同時社會各界應積極探尋更加完善的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管理機制,通過對風險因素的把握,制定相應的機制,讓國際金融市場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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